邵阳县通报1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表日期:
2021-09-17
作者:
邵阳县纪委监委
来源:
清廉邵阳
日前,邵阳县纪委监委对邵阳县1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查处并予以通报。
2021年6月,邵阳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交叉检查发现,邵阳县教师进修学校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经查,2018年以来,该校多次召开行政领导会议集体研究,以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推动工作为由,以“超课时津补贴”“国培送教下乡”“国培教师工作坊”“绩效工资补差”等名目,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多次购买香烟和酒水用于公务接待。
2021年8月,经邵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该校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主持工作)龙加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县教育局免去其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职务,调离县教师进修学校;给予该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刘承贵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县教育局免去其党支部书记、副校长职务;给予该校副校长欧阳胜蓝、唐智强党内警告处分。对8名相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对违规发放的55.2634万元津补贴全部予以收缴。
【责任编辑:邵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