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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10起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案例

发表日期: 2022-02-16 作者: 邵阳市纪委 来源: 邵阳市廉政网

      为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积极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激励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现将10起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案例通报如下。


      1.关于邵东市斫曹乡堤塘村支部书记唐意生违规办理低保问题的不实举报。2021年6月,群众匿名举报反映唐意生收受好处违规为家里有车、市里有房的对象办理低保的问题。经查,唐意生任堤塘村支部书记期间,新增4户共计6人农村低保对象,均严格按照程序评定,经入户走访、堤塘村群众代表大会评议、斫曹乡低保评议小组评议、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同时,通过邵东市低收入家庭认证中心经济状况核对,没有查询到新增低保对象有购买商品房和车辆的信息。反映问题失实。2021年10月,邵东市纪委监委对不实举报予以会议澄清。


      2.关于新邵县太芝庙镇童家村支部原副书记童碧文克扣群众建房补贴问题的不实举报。2021年7月,群众实名举报反映童碧文利用职务之便更换举报人村级护林员身份,克扣上级下拨给举报人建房补贴的问题。经查,根据《湖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因举报人不符合聘任规定,经村支两委会议决定更换其护林员身份;2008年,举报人以五保户名义申请建房,经村支两委商议决定并取得举报人同意,由时任村支部副书记童碧文先行垫资5000元进行房屋改造,待上级资金拨付下来后再从中支取5000元支付给童碧文。反映问题失实。2021年9月,新邵县纪委监委对不实举报予以当面澄清。


      3.关于隆回县山界回族乡执法大队大队长丁祥四接受他人请吃和香烟,同意他人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问题的不实举报。2021年5月,群众实名举报反映丁祥四接受他人请吃和香烟,同意他人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问题。经查,没有发现丁祥四在立案查处丁某违法占用旱地建杂屋案件中存在接受请吃和香烟的行为。反映问题失实。2021年9月,隆回县纪委监委对不实举报予以当面澄清。


      4.关于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志雄、第三检察部主任刘总生受贿问题的不实举报。2021年10月,群众实名举报反映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在侦办县森林公安局肖某和曾某案中,肖某和曾某的家属委托法律工作者曾某凡给黄志雄、刘总生分别送了3万元现金的问题。经查,曾某凡证实从来没有找过黄志雄,也没有在肖某、曾某的案子中帮过忙,未收到过任何人给的用于帮肖某、曾某案子找关系的礼金,也未给黄志雄、刘总生送过钱。反映问题失实。2022年1月,洞口县纪委监委对不实举报予以通报澄清。


      5.关于绥宁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党支部原书记、原所长朱建国投机钻营,获取干部身份问题的不实举报。2020年12月,群众匿名反映朱建国投机钻营,由普通工人身份转换为干部身份,不符合相关规定程序的问题。经查,绥宁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前身为绥宁县武阳农场,1972年更名为绥宁县国营原种场,1979年加挂“绥宁县农业科学研究所”牌子,属原县农业局二级机构。2014年11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公益性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不足部分由生产经营弥补。2007年以前,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党支部负责人、所长由原县农业局党委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从局机关或乡镇农技站调派人员任职,后考虑到实际工作需要,经原县农业局党委请示县委组织部同意,所长采取聘用制,从所里内部产生,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全额事业拨款,参照事业干部进行管理,但原身份保持不变。朱建国1977年10月至2007年8月为县农业科学研究所职工,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聘任为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2008年8月至2020年6月任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朱建国在人事档案中一直为工人身份,其担任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时为聘用制,工人身份,没有提干,2020年6月退休时其身份仍是工人。反映问题失实。2021年5月,绥宁县纪委监委将调查结果在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公示栏公示5天,对不实举报予以澄清。


      6.关于武冈市文旅广体局局长刘钦违反防疫工作规定,未报告长沙行程问题的不实举报。2021年8月,群众匿名网络举报反映刘钦于2021年7月16日在长沙逗留数日,没有及时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备的问题。经查,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下午,刘钦请假半天与家人到湘西吉首,7月18日返回武冈,没有到过长沙。2021年7月21日至23日,刘钦到长沙参加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现场推进会。2021年7月29日,武冈市召开第六次党代会,刘钦作为参会代表按照会务组要求上报7月16日后行程。2021年7月30日,武冈市文旅广体局按照要求,向武冈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挥部上报了刘钦的长沙行程。反映问题失实。2022年1月,武冈市纪委监委对不实举报予以通报澄清。


      7.关于新宁县金石镇政府一级主任科员、飞黄村驻村干部邓拥军利用职权将亲戚纳入贫困户享受扶贫政策问题的不实举报。2020年11月,群众实名举报反映邓拥军利用职权将亲戚阳某违规纳入贫困户,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并安排其担任森林防火员的问题。经查,2014年6月,阳某依程序被评定为贫困户。同年,阳某由村小组、村民委员会推荐,经镇林业站审核同意,担任黄河村、飞黄村兼职护林员。邓拥军于2016年11月从清江桥乡政府调至金石镇政府工作,担任飞黄村驻村干部。阳某贫困户的评定、护林员工作安排,邓拥军均没有经手,也未发现邓拥军在此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反映问题失实。2021年12月,新宁县纪委监委对不实举报予以通报澄清。


      8.关于邵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彭艳春玩忽职守、办理冤假错案问题的不实举报。2021年4月,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彭艳春玩忽职守、办理冤假错案等问题。经查,彭艳春在办理陈某玩忽职守罪一案中,没有超过审查起诉期限,也没有接受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宴请和红包礼金。反映问题失实。2021年8月,邵阳县纪委监委对不实举报予以会议澄清。


     9.关于双清区棚改公司董事长提名人选李桂云任区征收办主任期间滥用职权,与他人共同骗取、侵吞巨额国有资金问题的不实举报。2021年7月,群众实名举报反映李桂云任双清区征收办主任期间滥用职权,与他人共同骗取、侵吞巨额国有资金等问题。经查,2017年,邵阳市政府筹建双清区龙须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及龙须塘路建设项目,需对湖南合力化纤有限公司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征收,市龙须塘片区建设指挥部开会研究征收工作,由市经信委派专人负责跟踪、调研,并通过市经信委审计确认。后经相应程序,李桂云作为双清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办公室法人,代表区征收办与湖南合力化纤有限公司签订隐蔽工程征收补偿协议。核查中未发现李桂云存在滥用职权、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反映问题失实。2021年12月,双清区纪委监委对不实举报予以会议澄清。


      10.关于北塔区陈家桥镇党委书记苏勤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不实举报。2020年1月,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北塔区陈家桥乡万岁社区书记刘某利用职权非法占用良田建房,时任陈家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苏勤充当其“保护伞”的问题。经查,刘某现有住房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2011年10月11日办理(北规[2011]地字第107号),并于2013年10月14日向相关部门申请认可加层建设。苏勤于2017年8月从新滩镇街道办事处调至陈家桥乡担任乡长,此前在陈家桥乡没有任职经历,调查中未发现苏勤在此问题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反映问题失实。2021年9月,北塔区纪委监委对不实举报予以书面澄清。


      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充分彰显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鲜明态度,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坚定决心。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树立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者撑腰,为清廉者鼓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处置信访举报问题时,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落实落细容错纠错机制,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影响,鼓励党员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履职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把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当成检验对党忠诚、道德操守、工作作风的“试金石”。面对错告或诬告,要经得起组织的考验、群众的检验。要坚决摒弃当“太平官”的念头、“躺平”的思想、“为了不出错就不干事”的错误观念,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在推动邵阳高质量发展中真抓实干、精抓细干、埋头苦干、敢闯敢干。(邵阳市纪委)
责任编辑:邵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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