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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廉洁单位在行动】绥宁创建“廉洁村” 亮剑“微腐败”

发表日期:2020-08-07作者:肖祖华 吴哲来源:

       绥宁速览

       绥宁县位于湘西南边陲,2018年脱贫摘帽。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以认识有高度、创建有方案、组织有保障、管理有制度、治理有效能、监督有机构、教育有阵地、乡风有新貌、群众有认同、干部有口碑的“十有”标准为抓手,深入开展“廉洁村”创建行动,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护航脱贫攻坚。 

       现场目击

 6月29日,艳阳高照。绥宁县唐家坊镇赖梅村,崭新的水泥路入村入户,村民曾清华正在家中自来水下洗菜。可一年前,村里的路还是泥浆路,用水要去远处挑。

 “现在,路宽了,大家出行都方便了;家里通了自来水,洗衣做饭卫生又方便。”对于家门口的变化,曾清华开心地说道,“多亏纪委的同志们。”

曾清华为什么对纪委的同志们心存感激?原来,2019年,赖梅村启动村道硬化、自来水通村工程,但是,村干部违规使用资金,未经“四议两公开”就发包工程,村民们怨声载道,并将情况反映给了县纪委。县纪委将案件交给唐家坊镇纪委办理。

唐家坊镇纪委书记黄建华迅速带人调查核实,最终,赖梅村原村支部书记赖某、村主任阳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之后,以此案为鉴,结合市、县开展的“廉洁村”创建行动,该镇出台了《关于建立村级重点项目备案监管制度的通知》,规范村级“微权力”。

 在镇纪委的组织下,赖梅村召开党员及村民代表大会,推荐11名代表成立修建院落入户道路组委会,由村民代表负责道路修建工作,村干部负责监督。修路资金的入账和使用都由村财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并逐笔公示。同时向镇里提交村级重点项目备案监督申报表,解决“不监督、难监督、乱监督”问题。2019年12月,院落入户道路硬化完工,共有1208名村民直接受益。

 去年下半年以来,绥宁县在“廉洁村”创建行动中,以认识有高度、创建有方案等“十有”为标准,初步形成“高位推动创、激励引导创、压实责任创、清单提示创、分类指导创、营造氛围创”的良好机制,有效减少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共清查出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321个,查处38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6人,追缴违纪资金296.09万元,清退资金75.73万元。

 绥宁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唐远伟表示,治理扶贫领域“微腐败”,目的就是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让扶贫领域“微腐败”无处遁形,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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