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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通报1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发表日期: 2021-08-19 作者: 邵阳市北塔区纪委监委 来源: 邵阳市北塔区纪委监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区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但仍有个别国家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放松自我要求,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公职人员形象。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省委巡视发现并移交查处的1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北塔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唐长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收取群众“建房手续费”并利用职务便利借款的问题。经查,2020年9月唐长久以帮助办理老房改建手续为由,收取孙某某2万元建房手续费。当月,唐长久又以家中有急事为由向孙某某借款2万元。事后,唐长久未帮助孙某某办理好建房手续,也未代交任何费用,且未按约定时间偿还借款。案发后,唐长久于2020年12月16日主动退还4万元给孙某某。2021年1月6日,唐长久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我区少数国家公职人员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廉洁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全区广大公职人员要从该案例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坚守廉洁底线,主动服务群众,真正把群众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心事,把群众的急事当成自己的大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突出问题,助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解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责任编辑:邵阳市北塔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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