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关于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出省报备制度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0-09-07
作者:
邵阳市北塔区纪委监委
来源:
邵阳市北塔区纪委监委
各乡(街道)纪(工)委、各乡(街道)监察办公室,各内设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组):
为切实加强我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制度体系,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程序、讲规矩、强本领”建设年活动及市纪委监委《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出省报备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出省报备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备对象
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乡(街道)纪(工)委书记、各乡(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各内设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组)所有工作人员。
二、报备方式
因公出省的(含培训、会议、出差、办案等),以相关文件通知、审批手续为准,不再另行报备。
因私出省的,需报备外出事由、地点、出发和返回时间。在工作日期间出省的,须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填写《北塔区纪检监察干部因私出省审批表》,注明出省目的地,按管理权限审批;需在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期间出省的,提前1天书面或短信报备。其中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巡察组组长、各内设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向委主要领导申请,并向区纪委监委办公室报备;各乡(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向区纪委监委办公室报备;其他工作人员向所在内设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申请后,填写出省审批表逐级进行审批,并向区纪委监委办公室或区委巡察办办公室报备。在专案组、巡察组工作期间出省的,还需向专案组长、巡察组长报备。如遇紧急情况临时外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及时通过短信或电话向相关领导报备,外出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三、报备纪律
全体干部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区纪委监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出省报备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执行不严格的和联系方式不畅通的同志,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中共邵阳市北塔区纪委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
|||
北塔区纪检监察干部因私出省审批表 |
|||
申请人 |
|
职 务 |
|
因私出省事由及出省目的地 |
|
||
分管领导 |
|
||
主要负责人 审批意见 |
|
||
备 注 |
|
||
说明:本表需交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存档保存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