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
2020-09-23
作者:
城步县纪委监委
来源:
城步县纪委监委
发扬斗争精神 提升监督效能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城步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
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17日)
马文高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总结我县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罗建南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城步脱贫摘帽的决战之年。一年来,县委带头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监督摆在首要位置,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政治巡察,各项工作不断创新突破,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持续巩固发展,全县政治生态呈现崭新气象。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县委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信仰之基更加牢固、精神之钙更加充足。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先后30次专题研究部署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专项整治、惩腐“打伞”、巡察等工作;县委书记罗建南同志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就相关工作多次进行专门批示和调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两个维护”作为特殊政治责任,着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切实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县纪委对4个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开展挂牌监督,解决复杂矛盾问题15个,推动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检查,组织对违规别墅建设问题专项督查,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问题切实整改。有效落实容错纠错和关心关爱制度,全年对90名因工作失职受到处理处分的干部进行“暖心”回访,为2名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提拔重用纪检监察干部15人,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全年就全县党员干部提拔重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各单位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回复2504次,对31个单位、17名干部按下“暂停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职能,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把监督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立案6件,组织处理135人,免职4人,通报116人。
(二)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以职责为镜子、以监督为尺子,以奖惩为鞭子,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县共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2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11起,处理3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严格执行市委最严“约法三章”,开展作风监督检查7轮,立案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对2名违规违纪人员予以免职和纪律处分,公款吃喝、违规饮酒等“四风”问题顽瘴痼疾得到有效遏制。撤销廉政账户,清缴廉政账户资金64.24万元(设立至撤销时止),开展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对收送红包礼金双方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开展违规津贴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活动,共清理违规资金23.91万元。认真贯彻中央“基层减负年”部署和要求,针对六类20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县会议、文件、检查考核分别减少33%、28.6%、50%。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提篮子”和“打牌子”行为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四不一报告”制度,全年共查处3名党员领导干部并公开通报3起典型案例。
(三)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清除政治污染源,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了赵苗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立案122件,结案102件,查处县管干部2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追缴涉案资金710余万元,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势进一步巩固。其中协助市纪委查办绥宁陆雄峰、刘贵民案件,追缴涉案资金451万元。坚持宽严相济,治病救人,对主动交代问题的干部给政策、给出路,全县有4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尽可能给予宽大处理。有力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召开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以D级危房改造案、桐龙易地扶贫搬迁挡土墙倒塌案、王新案为镜鉴,用身边鲜活的案例教育身边人。扎实开展创建“廉洁单位”活动,县、乡、村三级100个单位积极创建和申报,以局部带动整体,“三不机制”一体推进,有效推动清廉城步建设。
(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县委始终坚守人民立场、身系群众冷暖,围绕群众反映突出信访问题,县级领导带头包案,化解信访疑难问题,全年共带头包案化解信访积案100件。县纪委监委认真开展信访化解“四个一批”活动(领导包案一批、挂牌督办一批、直查直办一批、非访打击一批),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19件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包案化解,协调县公安机关对10名非访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或逮捕,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开展“带着板凳进村”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县乡两级纪委下乡进村接访386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814个。全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233件、越级信访62件,同比分别下降27%、31%。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县纪委监委开展了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14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忧最急最盼的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一季一专题”专项整治活动,围绕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等四个专题开展集中治理工作,发现问题线索409个,追责处理干部81人。开展“互联网+监督”工作,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共受理扶贫领域投诉举报580件。全县扶贫领域因违纪违法共立案91件,查处348人,追缴资金478.47万元,退还群众资金241.3万元,专项治理工作得到省市专治办高度评价,三湘风纪对我县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专访。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行动,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通过建立“双专班”、会商协办等过硬措施,严肃查处了一批“保护伞”问题。全县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8条,立案7件,处理15人。
(五)深化巡察利剑作用,坚决精准发现问题
县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4次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对重要问题线索专题调度,亲自过问案件查办情况和进度,确保巡察利剑作用发挥;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推动制定协作配合、整改、人才库等5项规定办法,推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线索移送、通报反馈等制度,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县委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全年共开展了3轮常规巡察,覆盖全县26个单位;组建2个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会同市专项巡察组和县交叉巡察组,对我县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381个、移交问题线索24条,立案3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目前,县本届全覆盖完成率达到66%。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353个,巡察成果得到有效运用。
(六)严格管理干部队伍,坚决锻造一支过硬本领铁军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锻造过硬的政治品格。完善双重领导体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完善《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机关政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七一”主题党日、“我和我的祖国”快闪等活动。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全员培训年要求,开展秋冬大练兵活动,坚持全员培训、专业培训、系统培训相结合,着力提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学习观看中央纪委下发的17张光盘,举办实战培训、贯彻《规则》《规定》、案件管理、信息技术保障、审查调查安全等专题培训班。围绕“一章一法两规”学习,委机关实行每周五为集中学习时间,不定期开展考试测验,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持续深化“三转”,深化县乡纪检监察一体化建设,实行一体化信访办理、案件查办、专项治理、队伍建设,全县乡镇纪委共立案50件、处理194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锻炼。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高压之下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治而未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积弊仍然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易发多发,重复越级信访举报仍然居高不下;对“一把手”的监督办法不多,同级监督效果不明显;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尚未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精准执纪执法和群众工作能力均有待提升,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也是城步脱贫摘帽后巩固扶贫成果的关键一年。当前,也是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关键之时。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监督职责,突出政治监督,持续正风反腐,维护群众利益,深化“三项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更加精准、更加有效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城步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深化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加强对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及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表现,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初心和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原动力。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落实到日常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政治巡察、问责追责的每一项工作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聚焦“七个有之”和“五个必须”,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扛起管党治党责任,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加大力度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调、形成合力。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紧盯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重要工作落实,继续通过挂牌监督等方式,加强精准监督和专项检查。对减税降费、安全生产、清理整治违建别墅等重点工作,从监督检查的角度倒逼工作推进。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注重容错纠错,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依纪依法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全力改善乱告状、贴牌告状现状,着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持续开展“暖心行动”,强化对受处理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促“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激励干部敢担当、勇创新、善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以严明纪律促进工作抓细抓实,毫不放松地加强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失责行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做到科学精准有效。
(二)坚持监督首责,强化对权力运用的制约和监督
持之以恒加强作风监督。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坚持从日常工作严起、紧起,严肃查处不抓落实、不负责任等突出问题,在全县开展“十大”作风顽疾和“十个”重点单位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以落实省委、市委“约法三章”为重点,坚持经常抓、抓经常,久久为功、绵绵用力,坚决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请、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突出问题,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一桌餐”“老板家宴”等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紧盯行政事业单位二级机构、重点项目指挥部、乡镇等,着力查找监管死角、制度漏洞和违规行为,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有效手段,做实日常监督,对监督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加快推动日常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监督执纪规则要求,建立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画像”,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实提醒谈话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提高谈话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实事求是开展问责,切实防止问责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层层加码等问题,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
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制约和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及时公开权力运行依据、流程和结果。紧盯项目招投标等领域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持续深入整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提篮子”“打牌子”突出问题,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提篮子”“打牌子”谋取私利的行为,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
(三)坚持为民情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巩固脱贫摘帽胜利成果。紧紧围绕政策、项目、资金落实,乡镇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和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三个重点,深入推进专项治理,确保高质量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加强脱贫摘帽后“四不摘”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克服急躁、厌战、懈怠等情绪。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斩断伸向群众“救命钱”的“黑手”。因地制宜拓展“互联网+监督”功能,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结合实际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加快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持续做好分级录入扫描工作,畅通“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继续开展“四个一批”专项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重点化解处理难度大、久处未决及重复、越级上访的信访案件。持续深化“带着板凳进村”活动,聚焦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民生资金、“三资”管理等领域环节,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坚决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亮剑。坚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包案和联点督导机制,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三必问六必查”。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落实“双专班”机制,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精准有力惩治腐败。要用最坚决的态度削减腐败存量,对已经充分暴露出来的要优先处理,对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障碍的要优先处理;要用最果断的措施有效遏制腐败增量,对腐败增量要有能力发现、坚决打住。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者作为查处的重中之重,坚决清除政治生态污染源,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提篮子”“打牌子”、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借贷等腐败问题。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建好用好行贿信息档案库,完善技术反腐手段,提高反腐败工作成效。
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持“三书两会”工作机制,在重大案件查办过程中,同步形成案件剖析报告、纪检监察建议书和忏悔书,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分析研判发案单位政治生态,促进权力公开,补齐制度短板。加大纪检监察建议书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建立办案机构牵头督促落实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的工作机制,推动相关地方和单位切实整改。要投入更多精力抓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督促发案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扎实推进“廉洁单位”创建。制定出台“廉洁单位”创建考核评估办法,明确创建标准,细化考核指标,以更细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高的要求推进创建活动。发挥好“廉洁单位”创建“指挥棒”作用,坚持与党的建设、绩效考核等相结合,对文明单位的创建和复核,都以申报或创建“廉洁单位”为前提条件,通过不懈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崇廉、尚廉、守廉的良好氛围。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家风建设,教育管理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培育良好家风家教。
(五)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和完善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双重领导体制落实落细,坚持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坚决执行下级纪委在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环节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工作流程再造,贯通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对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一体进行监督、一体进行审查调查,做到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适用依据、案件审理等方面的融合。抓好派驻机构改革,把握“派驻机构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这一定位,制定出台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切实发挥好对同级党委的协助职责,主动报告政治生态研判、日常监督、采取留置措施、作出处置决定等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管党治党的有关建议。认真落实党委关于管党治党的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具体方案,为同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认真履行好同级监督责任,既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协助其工作,又对其进行监督。紧盯“关键少数”,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重点监督一把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决策、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汇聚监督合力。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
(六)坚持深化政治巡察,做到有形和有效覆盖相统一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对党组织一把手“政治画像”。积极探索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点穴式”巡察,适时开展“回头看”,努力提高巡察工作质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认真撰写高质量的巡察专题报告,提高问题线索移送质量。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会同组织部门建立选派优秀干部和后备干部到巡察岗位接受锻炼制度。年内高质量完成18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实现县本届巡察全覆盖。
抓紧抓实巡察问题整改。夯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室等业务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情况,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及时约谈、严肃问责。建立巡察检验把关机制,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制定加强巡察成果运用的指导意见,建立分管县领导约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制度。
健全巡察联动制度机制。建立巡察机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报备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构建上下联动巡察监督网。全面加强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通过“巡乡带村”,推动县巡察向村居延伸。
(七)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带头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高效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讲政治、讲团结、讲规范、讲效果。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和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勇于自我革命、加强自我锻炼,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突出政治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综合运用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察工作、审查调查等方式,对问题全方位扫描,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发现、思考和处理问题。多措并举加强干部全员培训,强化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入职培训、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运用以案代训、以学代教、以老带新等方式加强实战锻炼,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按照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防止断章取义、片面理解、层层加码。优化干部培养、选任工作,加大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引进,加强系统内外干部交流,改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开展“全员考证”活动,通过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法律素养。组织开展精品案件、业务能手和创新工作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守正创新能力。完善涉腐涉纪舆情处置应急机制,增强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不断强化自我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规则》《规定》,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健全内控机制,坚决防范“被围猎”。把省纪委“十不准”等相关规定真正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坚决防止特权思想、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大力倡导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开展“讲程序、讲规范”建设年活动,严格执行失误差错内部通报制度,着力培育工匠精神。开展特约监察员聘请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刀刃向内、经常打扫庭院,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严防“灯下黑”。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树立先进典型,强化正向激励。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了解并帮助解决干部的实际困难,把监督管理和组织温暖落到实处。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万众一心加油干、越是艰险越向前,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建成小康城步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一章一法两规”:《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2.“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3.“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4.“三个区分开来”: 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5.“两个一律”: 一是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二是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6.“一案三查”: 一是查办黑恶势力;二是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三是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7.“三必问六必查”:“三必问”是指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成员必须提审讯问,案件主要当事人和关键证人必须当面询问,公职人员违反办案纪律跑风漏气、干预调查必须严肃追问。“六必查” 是指涉黑涉恶案件滋生轨迹必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历次涉案情况必查,涉案财产非法变合法的手段必查,帮助团伙坐大成势的公职人员(包括各个环节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必查,被告人判处缓刑以下刑罚的法律依据必查。
8.“三书两会”: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忏悔书、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
9.“十不准”:不准擅自处置问题线索或者涉案款物;不准私存、私看、私带以及篡改、擅自销毁涉案资料;不准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涉案人员;不准拖延办理监督执纪事项;不准打听、泄露、传播尚未公开的监督执纪信息;不准私自接触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以及为其出谋划策对抗组织审查;不准瞒报他人打听案情、说情干预、威逼利诱的行为;不准越权接触相关地区、单位党政负责人;不准越权干预有关单位执纪执法;不准利用工作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