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学习制度
发表日期:
2020-09-25
作者:
城步县纪委监委
来源:
城步县纪委监委
第一条 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政策理论水平、遵纪守法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
第二条 每周五为学习时间,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分季度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具体学习内容,准备好学习资料,建立集体学习专用记录簿,详细记录参加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和讨论情况等,参学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
第三条 端正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习要认真做好个人笔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每年每个干部至少要撰写1篇调研报告,2篇学习体会,3篇工作信息,记2万字读书笔记。组织部每半年检查一次。
第四条 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因工作或其它特殊情况请假,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责任编辑:城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