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监督服务微信群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
2020-09-29
作者:
城步县纪委监委
来源:
城步县纪委监委
第一条 按“一村一群,一户一人”的原则,在全县各村(社区)全面建立城步监督服务微信群,积极发动村(居)民入群,达到村(居)民入群率90%以上。规范村级群名称,统一格式为“城步县××乡镇(场)××村监督服务微信群”。
第二条 落实“进群人员五保障”。做到一村一领导、一村一纪检、一村一党建、一村一辅警、一村一网格员,同时要求村(社区)支两委、驻村干部必须进群开展工作。
第三条 所有进群干部必须按“单位+职务+姓名”的格式实名入群。所有进群村(居)民必须以“组名+姓名+电话号码”的格式实名入群。
第四条 村(社区)书记对本村(社区)城步监督服务微信群负总责,为群管理员。各驻村干部、职能站所所长、各驻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具体责任,按照分管领域和驻村分工对所分管领域涉及问题办理答复。网格员负责收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并转交村(社区)干部,分类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问题收集、分流、处置基础台账(网格员人数不够情况下,安排专人负责)。辅警负责正确引导群员在群内交流,及时制止微信群消极、负面不实消息的传播,对群内经常发布谣言、色情、非法言论视频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将其删除出群。对涉嫌违规违法的,及时报请公安机关协调处理。
【责任编辑:城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