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城步县纪委监委部门决算
发表日期:
2021-11-10
作者:
城步县纪委监委
来源:
城步县纪委监委
2020年度
县纪委监委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县纪委监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县纪委监委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委核定,我委内设机构11个、1个直属单位、10个派驻组,协管县委巡察3个机构,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直属单位为信息中心。派驻组分别是: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机构分别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巡察一组、县委巡察二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县纪委监委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285.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7.45万元,增长42.12%,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预算收入相应增加、新增信访平台建设,工作经费收入增加、大案要案办案经费收入增加;其次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了28.4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57.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3.07万元,占99.8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万元,占0.1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9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9.44万元,占99.09%;项目支出20万元,占0.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81.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6.35万元,增长42.13%,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预算收入相应增加、新增信访平台建设,工作经费收入增加、大案要案办案经费收入增加;其次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了28.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99.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2.72万元,增长39.49%,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10人,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按上级要求,今年新增信访平台建设工作,增加工作经费108万元,办理大案要案增加支出13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99.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23.18万元,占96.5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86万元,占3.04%;卫生健康(类)支出9.39万元,占0.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9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50.57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经费结余。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3.13万元,支出决算为30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6.05万元,支出决算为6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4万元,支出决算为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3.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2.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901.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2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90.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的79.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2020年公务接待20批次,接待95人次,部分接待费是因工作加班开餐产生的。与上年相比减少1.91万元,减少1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98.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43.03万元,减少75.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2辆执法车辆置换,2020年没有车辆购置,车辆购置比上年减少42.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3万元,占36.7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3万元,占63.2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个、来宾95人次,主要是上级考察、调研、办案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及加班工作餐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县纪委监委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万元,主要是执法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9.3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32.98 万元,增加58.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增加信访平台建设支出,相关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2.57万元,用于开展全县重程序讲规矩强本领及案件安全调查等业务培训,人数1020人,内容为12次全县重程序讲规矩强本领及案件安全调查等业务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我委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依据财政的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城步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设立11个内设机构和1个直属单位。11个内设机构依次为: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1个直属单位为县纪委信息中心。另设有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人民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等10个派驻机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巡察一组、县委巡察二组列入县委工作部门序列,设在县纪委,由县纪委管理。同时设有专项整治办等县委县政府常设机构。
(2)决算单位构成:本委属全额拨款的共产党机关、政治机关,会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县编办核定本委(含派驻机构、巡察办组)行政编制92名,后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5名。2019年底本委(含派驻机构、巡察办组)有在职行政编人员85名,比2018年的75名增加了10名。
(二)年初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监督职责,突出政治监督,持续正风反腐,维护群众利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城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1、预算平衡情况:2020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2250万元,比上年增加660万元,增长41.5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预算收入相应增加、新增信访平台建设,工作经费收入增加、大案要案办案经费收入增加。
2020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2250万元,比上年增加660万元,增长41.5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预算收入相应增加。
2020年收入实际完成2257.07万元,比上年增659.09万元,增长41.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0人,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收入相应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2253.07万元,比上年1595.08万元,增长41.25%,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0人,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信访平台建设工作经费收入增加,大案要案办案经费收入增加。
2020年,本部门支出2203.44万元,比上年增减623.82万元,增长39.49%;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10人,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按上级要求,今年新增信访平台建设工作,增加工作经费108万元,办理一起大案要案增加支出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完成2183.44万元,比上年增加648.82万元,增长42.28%,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10人,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按上级要求,今年新增信访平台建设工作,增加工作经费108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55.56%;变化的主要原因:2019年中央转移支出项目支出45万元,2020年中央转移项目支出2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5万元。人员经费完成1282.45万元,比上年增316.91万元,增长32.83%,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其次是2019年的工作津贴等人员经费是2020年支付;公用经费完成901.19万元,比上年增加331.9万元,增长58.3%,变化的主要原因:2019年的交通补助是2020年支付,增加信访平台建设工作108万元,办理一起大案要案增加支出130万元。
3、主要工作任务和经费安排:干部作风整顿办20万元,党风廉政经费27.50万元,派驻纪检组经费60万元,专项整治工作经费60万元,互联网+监督平台专项经费15万元,大案要案经费100万元,举报人奖励10万元,十三个乡镇纪委所需工作经费13万元,巡察工作经费180万元,乡镇基层纪检建设工作经费7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部门全年支出2203.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82.25万元,占支出58.19%;公用经费支出901.19万元,占支出40.9%;项目支出20万元,占支出0.91%。
(二)预算执行
全年的收入支出预算执行较好,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
(三)预算管理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完成22.6万元,比上年减少44.95万元,下降66.54%,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3.03万元,2019年有2辆执法车辆置换,2020年没有车辆购置,车辆购置比上年减少42.97万元;公务接待费8.3万元,预算10.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91万元,减少18.75%,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2020年公务接待20批次,接待95人次,部分接待费是因工作加班开餐产生的。
(2)培训费支出情况:2020年培训费完成2.57万元,比上年增加2.22万元,增加621.2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开展了12次全县重程序讲规矩强本领及案件安全调查等业务培训,增加了培训支出。
相关制度:《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月报告制度》,《城步纪委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情况:会计管理资产管理系统,出纳管理固定资产实物,年底进行固定资产盘底,做到账实相符。固定资产利用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月计提折旧,未折旧完的固定资产全部在使用,利用率达100%。
预决算(包括绩效)信息严格按要求在平台上公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中央转移支付纪检监察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今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394人,立案79人,党纪政务处分85人,移送司法2人,有效打击了违纪违法分子。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专项工作整治工作经费开支60万元。精准抓好疫情防控监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县指挥部成立三个暗访组,县纪委监委成立6个监督检查组,县级领导亲自带队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四不两直”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相关责任。全县对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000余次,督促整改问题700多个。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县共查处16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156人,发出典型问题通报4期。
2、大案要案办案工作经费开支200万元。严厉惩治腐败不放松。在执纪审查中,严格按“四种形态”,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既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实现红脸出汗常态化。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394人,立案79人,党纪政务处分85人,移送司法2人,成功留置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原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蒋绪智,打响了监察体制改革后留置“第一枪”,重点查办了赵苗案、王尧臣墓等案,有效打击了违纪违法分子。2020年罚没非税收入上缴国库253.14万元。
3、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整顿工作经费75万元。“3456”模式推进“廉洁单位”创建,坚决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城步申报创建“廉洁单位”338个,其中县直单位73个、乡镇场13个、村(居、社区)188个、学校47所、卫生院15所、2个省市驻城单位,申报创建覆盖率100%,全县形成崇廉尚廉敬廉爱廉浓厚氛围,政治生态不断向好。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在县纪委五次全会上进行干部作风问卷调查,评选出“十大”作风顽疾和十个干部作风重点整治单位,问卷调查结果向全县机关单位进行书面通报,并对十个干部作风重点整治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启动挂牌整治,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整改成效。十个干部作风重点整治单位作风明显好转,“十大”作风顽疾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反响良好。
4、派驻纪检工作经费120万元。派驻纪检检察组每月向县纪委汇报工作情况,参加月工作例会,对监督单位开展日常监督,发挥了“探头”作用。“探头”与“监督”相结合,坚决编牢织密“监督网”。一是扎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列支干部职工家庭电视费、网络业务费清理,共清退违规资金36250元。扎实开展“爱心阅读卡”清理,各乡镇(场)、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带头清退,全县85个单位清理并退缴财政资金140300元。扎实开展好重要节庆时间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发力纠治“四风”问题。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其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4起,违规接受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1起,处理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4人。
5、乡镇执纪工作经费81万元。持续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拨付乡镇一体化建设工作经费47万元,拨付茅坪镇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经费10万元,13个乡镇场谈话室维修28.8万元。今年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由乡镇纪检监察完成。
6、巡察工作经费141.05万元。2020年扎实开展了两轮常规巡察,对21个县直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巡察覆盖率达100%,发现问题112个,收缴违规资金33.999万元,移交问题线索6件。加强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工作督促核查,推动被巡察单位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整改真正落到实处。
7、“互联网+监督”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平台建设网络维护,我县共设立数据采集点46个,涉及民生项目资金部门共39个,民生项目资金目录共223项,涉及村级财务公开数据采集的乡镇(场)13个,共188个村(社区),全县村级财务数据公开共6582笔,票据61417张,群众随时随地都能登陆平台对每一笔开支,每一张票据进行监督。今年已受理并办结2起投诉举报,实现对各类民生资金、专项资金和村级“三资”指尖上的实时监督。今年共检修各个数据采集点软硬件设备问题、网络故障27起,“互联网+监督”终端查询机故障5起。
四、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比较高。
五、评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98分。主要是2020年度“三公经费”与2019年度持平,变动率没有减少10%,“三公经费”控制率减少1分。资产管理安全性减少1分,已经折旧完的固定资产长期挂在账上,没有处置。
存在的问题: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对应性不强,存在偏差。重项目争取,轻预算管理,重资金分配,轻绩效评价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年初尽量将项目支出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
2、严格财务审核,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支出。
3、加强基层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