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表日期:
2020-09-23
作者:
城步县纪委监委
来源:
城步县纪委监委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城纪发〔2019〕7号
为深入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加强警示教育,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县商务经信局副局长袁德龙、产业政策股股长刘满涛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4年,袁德龙在负责中小企业管理工作期间,收受申报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企业老板的土特产及红包1.5万元,刘满涛收受县城某公司老板家属送的红包1600元,二人同时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11月27日,袁德龙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刘满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缴。
市、县人大代表,儒林镇双井村原支部书记刘本英大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11月,刘本英新建房子举办乔迁宴,设酒席30余桌,共计收到577人次199808元礼金,其中非直系亲属的红包礼金57624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17日,刘本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收缴县财政。并责令辞去市、县人大代表职务,其同时存在的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县交通运输局退休干部杨玉生违规设宴问题。2019年1月23日,县交通运输局退休干部杨玉生乔迁设宴,并收受亲属以外38人红包礼金5440元。2019年2月1日,杨玉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其退还亲戚以外38人红包礼金5440元。
丹口镇机关三支部书记陈守良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吃问题。2016年6月23日,丹口镇机关三支部召开关于杨某、蒋某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会议,因会议超过开餐时间,杨某、蒋某二人在该镇某农家乐请支部成员吃饭,支部书记陈守良未予以制止并接受了二人请吃。同时还存在其他问题。2019年3月21日,陈守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个问题,反映出我县部分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到位,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吸取深刻教训,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作为执纪监督重点,揪出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四风”问题新表现,着力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坚持不懈,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