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洞口:“背包式”巡察整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发表日期:
2021-08-24
作者:
洞口县纪委监委
来源:
洞口县纪委监委
为督促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及时有效整改,洞口县创新巡察工作机制,以全县117个贫困村和13个行业扶贫主管部门为重点,开展了以拎包即走、背包即巡、收包即改为内容的“背包式”巡察。
精心摸排,剑指五大问题。通过精心摸排,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巡察重点。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督促13个行业扶贫主管部门和24个乡镇364个行政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放表格377份,发现问题646个。二是认真梳理研判。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近三年纪律审查、日常监督和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梳理研判,发现群众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务公开和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强烈,特别是村账乡管、村级公务接待、三务公开、三重一大和工程质量等五个方面问题突出。三是明确巡察重点。为增强巡察针对性,从自查自纠和梳理研判的问题中筛选出了538个重点问题,把督促这些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巡察重点。
短平快精,凸显“背包”功效。一是带着问题巡察。县委从相关部门抽调18人组成6个巡察组,以538个问题为导向,对117个贫困村、24个非贫困村和13个行业扶贫主管部门开展为期20天的“背包式巡察”。二是减少中间环节。为凸显巡察功效,各巡察组“背包即巡”,不开动员会,不发公告,不搞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减少中间环节,带着问题直达现场,做到“一竿子插到底”。三是确保问题清零。为做到“收包即改”,各组按照查看问题现场,邀约知情人谈情况,点对点现场会商整改对策方式,一个村一个村“地毯式”排查,督促问题立行立改,任务不完成不撤队,确保问题以最快速度、最强力度清零见底。
靶向治疗,狠抓整改落实。“背包式”巡察开展以来,原538个问题和巡察新发现的136个问题中已立行立改649个,限期整改落实问题25个,提出工作意见9条,建章立制21条,收到了较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一是推动“当下改”。通过直奔问题单位,直指要害所在,责成责任单位迅速整改落实,督促被巡察单位立即召开问题整改研判会179次,责成当日当场整改问题293个,限期整改问题125起207个。为期20天的巡察结束时,共整改落实问题649个,整改完成率96.3%。二是开展“回头看”。为确保已整改问题取得整改成效和督促限期整改问题如期整改到位,巡察结束后,通过安排原班人员开展为期10天的“回头看”,推动25个限期整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促进“长久立”。坚持既抓问题整改,又举一反三,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有长效。共提出意见建议9条,督促建章立制21条。巡查中,对相关乡镇提出尽快出台村级重大问题向乡镇纪委备案制度、乡镇党委每年要按不低于50%的比例对村级重大问题进行抽查核实等意见,不断推进村级权力规范化运行;针对“三务”公开普遍存在的问题,由县委组织部督促199个村进行全面整改,指导建立公开清单、制定公开栏模板,有力推动“三务”公开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