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分享到:

【巡视巡察整改】关于对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集中整治督查工作方案

发表日期: 2020-09-23 作者: 大祥区纪委监委 来源: 大祥区纪委监委

为切实做好全区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深入了解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关于对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邵大字[2020]6号)文件精神情况,特制定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对象

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区各单位,14个乡镇(街道)。

二、督查时间

2020年7月23日—8月14日。

三、督查内容

1.责任压实情况:查看党委(党组)研究相关工作会议记录,查看“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组(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2.自查自纠情况:对照《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关于对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邵大字[2020]6号)文件清单,逐一核查各单位上报的问题自查表,看问题自查是否到位,整改是否到位。

3.巡察整改回头看情况:对已经完成巡察反馈的单位,既对照《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关于对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邵大字[2020]6号)文件清单,逐一核查各单位上报的问题自查表,看问题自查是否到位,整改是否到位。还要对照巡察反馈材料查看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到位。

四、人员分组

按照《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关于对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邵大字[2020]6号)文件要求,督察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炉军任组长,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曾艳梅任副组长。结合此次督查工作实际,督察组下设三个督查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督查小组

组    长:于大连

成    员:王霓、邓凤姣、李艳、陈云峰

督查单位: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区宣传部、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业集中区、邵阳国家农科园、区编办、区网信办、区妇联、区融媒体中心、罗市镇、翠园街道、学院路街道、红旗路街道、城西街道

第二督查小组

组    长:李文林

成    员:范慧辉、蒋杰伟、余艳萍

督查单位:区委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信访局、区科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区水利局、区医保局、区供销社、区城建投、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工商联、区残联、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蔡锷乡、檀江街道、百春园街道、中心路街道、火车南站街道

第三督查小组

组    长:彭立中

成    员:周幸、谢君、高敏、曾积慧

督查单位:区发改局、区文旅广体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党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蔡锷故居管理局、区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农机事务中心、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征收办、城北街道、城南街道、板桥乡、雨溪街道

五、工作要求

1.各督查小组要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现场核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督查,了解各单位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被督查各单位应当支持配合此次督查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督查小组要对每个单位的督查情况进行总结,督查完成后统一交由区委巡察办梳理汇总,报送区委组织部部长曾艳梅、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炉军审阅后,报送区委主要领导。

3.各督查小组全体成员要相互配合支持,同时要严格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市委十条规定精神和区委有关规定要求。

责任编辑:大祥区纪委监委】

官方微信公众号
及时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