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中共邵阳市大祥区纪委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日期:
2020-06-02
作者:
大祥区纪委监委
来源:
大祥区纪委监委
中共邵阳市大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区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区委组织部对乡镇、街道纪委和区直部、办、委、局级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8)承办区委和市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以下监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领导机关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区的行政监察工作。
(2)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察监督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人员,区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3)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处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共邵阳市大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邵阳市大祥区监察委员会内设9个职能室:办公室、案件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委组织部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委宣传部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驻区财政局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民政局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城管局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农业农村局办纪检监察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邵阳市大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大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总计1229.4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85.4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54.8万元,增长58.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及专案经费增加;2019 年度支出总计1229.4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95.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54.8万元,增长58.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及专案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44.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4.03万元,占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3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4万元,占96.88%;项目支出32.28万元,占3.12%。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2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4.03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85.4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55.1万元,增长58.7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专案经费增加;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2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3.6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5.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与2018年相比,增加455.1万元,增长58.7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专案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3.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6.29万元,增长64.76%,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专案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3.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1.57万元,占86.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万元,占5.85%;卫生健康支出38.58万元,占3.73%;住房保障支出43.04万元,占4.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2.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3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年初预算为751.8万元,支出决算为89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75.43万元,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42.63万元,支出决算为3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43.03万元,支出决算为4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3.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2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207.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7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区委带头抓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旗帜鲜明、坚定不移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动真碰硬、忠诚履职,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全区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干部精气神更加提振。
(一)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两个维护”,服务中心大局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身边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
(三)实现“零”的突破,彰显法律威严
(四)加大巡察保障力度,加强巡察工作
(五)增强斗争本领,开展秋冬练兵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5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3.92万元,降低26.26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9万元,用于召开务虚会议,人数40人,内容为全区纪检工作确定指导性方案;开支培训费2.36万元,用于开展纪检工作培训,人数 50人,内容为纪检干部系统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0年无新增配置公务用车,无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经绩效评价,当年度绩效情况为良好,无重大项目,绩效评价为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