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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出市报备制度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0-07-16 作者: 大祥区纪委监委 来源: 大祥区纪委监委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委机关各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组)

为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制度体系,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重程序、讲规矩、强本领”建设年活动要求,结合实际,现将纪检监察干部出市报备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备对象

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委机关各内设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巡察办(组)所有工作人员。

二、报备方式

因公出市的(含培训、会议、出差、办案等),以相关文件通知、审批手续为准,不再另行报备。

因私出市的,需报备外出事由、地点、出发和返回时间。在工作日期间出市的,履行请假手续,按照《大祥区纪委监委请销假制度》,填写请假报告表,注明出市目的地,按管理权限审批;需在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期间出市的提前1天书面或短信报备。其中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向委主要领导报备,区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向区委巡察办主任报备,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向区纪委监委办公室报备,委机关各室主任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向分管的委领导和办公室报备,其他工作人员向所在内设机构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巡察办主任报备。在专案组、巡察组工作期间出市的,还需向专案组长、巡察组长报备。如遇紧急情况临时外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及时电话向相关领导报备,外出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三、报备纪律

全体干部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区纪委区监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对出市报备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执行不严格的和联系方式不畅通的同志,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中共邵阳市大祥区纪委办公室

2020年7月9

责任编辑:大祥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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