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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关于3起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表日期: 2019-07-15 作者: 市纪委监委 来源:

 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城步县人民法院派驻儒林镇南门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曹剑雄及队员陈建民、杨龙、王辉鹏不正确履职问题。2019年5月5日,曹剑雄、陈建民、杨龙、王辉鹏在扶贫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后未履行报告请假手续,晚上私自返回县城,驻村脱岗,接到市委巡察组电话后才返回村里。曹剑雄在担任工作队队长期间还存在未按要求全脱产从事扶贫工作,未按要求驻村宿村等问题。2019年5月,曹剑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建民、杨龙、王辉鹏均被诫勉。

   2.新宁县回龙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健平、刘晓勇履职不到位问题。2017年9月,刘健平、刘晓勇在高阳村贫困户种植金丝楠木产业验收中,没有对所有丘块进行实地验收,没有对丘块是否属于相应贫困户进行核实确认,没有要求贫困户本人现场确认签字,导致四户贫困户虚报金丝楠木产业奖补资金2.1万元。2019年5月,刘健平、刘晓勇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虚报资金予以追缴。

   3.隆回县山界回族乡文化站派驻陈栗村帮扶工作队队员丁训璞、黄中平及村党支部书记陈善清、村委会主任丁仁乐履职不到位问题。20184月,隆回县驻村办督查组督查时发现丁训璞、黄中平在驻村帮扶工作期间未在岗,陈善清、丁仁乐对本村贫困户的情况、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不熟悉,扶贫档案中存在贫困户信息登记表和扶贫手册的资料填写不完整等问题。2018年5月,有关单位对该村的基础档案进行“回头看”,发现贫困户信息登记依然存在逻辑差错、缺项漏项等问题。2018年11月,丁训璞、陈善清、丁仁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中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3起案例表明,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强力整治脱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高压态势下,有些干部责任心不强、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仍然突出。这些问题使党的扶贫政策在落实中变了形、走了样,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必须坚决查处,严肃问责。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的扶贫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改进作风,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高质量开展。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深入纠治扶贫领域工作中履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各项扶贫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落细。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扶贫领域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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