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社会保障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发表日期:
2021-06-01
作者:
来源:
清廉邵阳
关于四起社会保障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社会保障领域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办理社保,套取、骗取、挪用、侵吞社保或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增强警示效果、发挥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四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邵阳县黄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旭红帮助其岳父违规办理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手续问题。2013年,李旭红在担任岩口铺镇党委副书记期间,默认其岳父陈某购买伪造的户籍薄,并以此虚假国家机关证件,为陈某办理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手续。自2013年12月至2018年7月,陈某以企业职工身份共领取养老金5.81万余元。2019年5月,李旭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某违规领取的养老金全额上缴县财政。
2.新邵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新邵县农合办)医疗保险基金出纳杨静霆套取医疗保险基金问题。2014年3月至2018年5月,杨静霆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录入虚假医疗保险补偿信息的方式,套取医疗保险基金586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偿还车贷房贷等,涉嫌职务犯罪。2018年6月,杨静霆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隆回县岩口镇卫生院原院长廖丁权、书记幸牧民,医生邱洪波、肖凤和县医保局工作人员罗姣艳、向柳艳等14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至2019年,岩口镇卫生院存在乱收费、搭车开药、重复检查、过度医疗等违规诊疗行为,廖丁权、幸牧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邱洪波、肖凤等7人负直接责任,县医保局专职监审员罗姣艳、向柳艳监管不力,工作不负责任。2020年12月,廖丁权、幸牧民,邱洪波、肖凤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姣艳、向柳艳受到诫勉处理。其他8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4.绥宁县瓦屋塘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林安君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至2019年,林安君担任绥宁县黄土矿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该院串换药品、不合理用药、不规范诊疗、违规报销医保费用8.1万余元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2020年5月,林安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规费用予以收缴。
上述四起社会保障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依法依规查处社保、医保基金领域的腐败和违纪违法行为,充分体现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坚决防范和抵御社保、医保基金管理风险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
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医保领域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要加大对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震慑效应;要坚持举一反三、动真碰硬、真改实改,坚决堵住社保、医保基金的漏洞,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确保老百姓“养老钱”“保命钱”的绝对安全。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维护社保、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当前政治监督的头等大事,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对贪污、截留、挤占、套取、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医保基金及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重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守好社保、医保基金 “钱袋子”提供有力的纪法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