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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连爆腐败案 站长敛财有道被控“四宗罪”

发表日期:2010-06-28作者:来源:法制日报

  血袋医疗设备收回扣 工程招投标索“感谢费” 小金库里“捞金”购房产

  2010年4月26日,重庆市血液中心原主任余梅贵受审,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124.6万元;

  1个月后,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原主任罗志因利用采购血液设备之机受贿1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血液中心,这个人们心目中曾经的“清水衙门”,竟接连爆出腐败案件,让人们看到了“权钱交易”的“无孔不入”。

  近日,藏匿于“清水衙门”的另一条“蛀虫”被定罪量刑。他就是山东省临沂市血站原站长袁俊民,受贿119.4万元,私分国有资产442万余元……

  在购进医疗设备、耗材,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非法收受现金、购物卡及物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19.4万元

  从“小金库”中侵吞53万元用于为儿子购买和交换房产

  2005年,袁俊民个人决定将本单位公款100万元借给临沂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并收取6万元利息占为己有

  2004年1月至2009年2月,以采血包干、加班费等名义,将442万余元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职工

  山东省临沂市市区有一条纵贯南北的路,叫沂蒙路,整日车流不息,是临沂市最繁华的地方。

  顺着沂蒙路向北,过了沂河支流祊河桥,就到了临沂北城新区。再往前走,路边有一座不起眼的白色小楼,上面“临沂血站”四个硕大的红字格外醒目。

  2009年年初,这里发生的一起案件也格外引人注目———2009年3月4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该站原站长袁俊民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临沂市检察院指定临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提起公诉。

  2009年11月18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对临沂市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原站长兼党委书记袁俊民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案作出一审判决,四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一审判决后,袁俊民提出上诉。

  近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同时指出“袁俊民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涉案赃款全部被侦查机关追回,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对袁俊民决定执行总刑期偏重”,因此二审判决有期徒刑18年。

  据查,2005年年初至2009年2月,袁俊民在担任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站长期间,在购进医疗设备、耗材,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非法收受现金、购物卡及物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19.4万元,从“小金库”中侵吞53万元用于为儿子购买和交换房产;2005年,袁俊民个人决定将本单位公款100万元借给临沂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并收取6万元利息占为己有;2004年1月至2009年2月,以采血包干、加班费等名义,将442万余元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职工。

  2004年10月,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与某公司签订协议,不过在这套协议中,还有着一条鲜为人知的条款———每袋一次性去除白细胞血袋返还5元钱。

  这每袋5元的“利润”理所当然地进了血站“当家人”袁俊民的腰包。接下来的日子,该公司供销科郭某、孙某的任务似乎只是给袁俊民送回扣款,而办公室、宾馆都是送钱的“好地方”。

  2005年三四月间,该公司收到临沂市红十字会血站的第一笔血袋款后,根据发货数量和每套5元钱回扣的“约定”,孙某和郭某来到袁俊民的办公室,递上4万元回扣。

  据统计,2005年,郭某和孙某共送给袁俊民回扣12万元。2006年6月至9月,孙某先后送给袁俊民回扣共计16.8万元。

  2006年9月,因血袋降价,每套血袋的回扣降为3元钱。

  血袋降价后,郭某负责给袁俊民送回扣。据检察机关统计,2008年年底至2009年年底,该公司共向袁俊民“进贡”38万元。

  病毒灭活试剂有“腐败”

  2004年年底,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开展了病毒灭活业务。山东省某公司的许某向临沂市红十字会血站销售一次性病毒灭活试剂,200毫升的每支价格45元、100毫升的每支价格30元。

  这次虽然没“约定”回扣,但袁俊民还是“收入”颇丰。

  2006年中秋节前,许某来到袁俊民的办公室,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报纸包放到办公桌上。许某走后,袁俊民发现里面有2万元钱,随即放进了自己的抽屉中。

  2007年春节前,许某再次登门造访袁俊民的办公室,边递上一个纸包,一边表示:“快过年了,代表公司来看您。”许某走后,袁俊民把报纸打开一看,2万元现金映入眼帘。

  2万元、3万元、4万元……就这样,许某先后8次代表公司“看望”袁俊民。

  医疗设备背后的“交易”

  2005年5月,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从吉林省某公司购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郭某负责联系业务。

  经郭某证实,为及时支取到设备款、继续做业务,2005年秋季,在袁俊民的办公室,他把报纸包着的3万元作为回扣交给了袁俊民。

  “2005年年底,我又去了袁的办公室,最开始是准备了1万元,当时袁俊民嫌少,我就又从钱包里拿出了5000元钱。”据郭某供述,此后,除了自己主动递上的2.85万元回扣外,2007年年底,袁俊民还以需要交宿舍楼集资款为名,向他索贿2万元钱。

  本来,购买设备支付款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在袁俊民看来,这就不失为一条“生财之道”。

  2005年年底,血站从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购买一套全自动酶免疫设备,为了能够尽快支取设备款,该公司客户经理郝某专门找到袁俊民,给了他5万元。不久,该公司的账户上便如数收到了设备款;

  2008年,血站购买北京某公司两台血小板单采设备,袁俊民如法炮制,“如期”收到该公司经理的2万元。

  32层综合楼浑身都是“宝”

  2005年下半年,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32层综合楼建设招投标,山东省某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设公司中标。

  为和袁俊民搞好关系,及时支取工程款,2006年春节前,该公司经理李某来到袁俊民的办公室,往办公桌上放了一个纸袋子,说:“以后要多照顾。”

  李某走后,袁俊民将袋子里的3万元钱悄悄收了起来。

  2007年春节前,袁俊民再次笑纳了李某5万元的感谢费。

  2008年的春节,李某的感谢费数额再次攀升,直接翻倍成10万元。

  除了建设大楼这块“肥肉”,就连装修这样的“利润”,袁俊民也不放过。

  2006年上半年,临沂市红十字会血站新业务楼地面需要恢复、办公业务楼局部需要装修,由山东省某总公司承揽。

  为顺利承揽工程并及时支取工程款,山东省某总公司的负责人孙某于2006年年初送上5万元;2006年中秋节,3000元现金;2007年春节,价值1万元的购物卡;2007年中秋节,1万元现金;2008年春节,1万元现金;2008年中秋节,1万元现金。

  此外,血站不论“级别”大小的各种建设工程,都成了袁俊民的敛财“工具”。

  2005年下半年,某装饰公司杨某承揽了血站办公楼液体壁纸装饰工程,袁俊民分7次收受该公司经理杨某给予的现金及物品,折合人民币共计2.16万元;

  2005年八九月,聊城某移楼工程公司承接血站办公楼向东平移工程,2006年4月竣工。2006年春节前,该公司负责人送上感谢费现金2万元;

  2006年年初,山东省内某公司承揽血站综合楼桩基工程,该公司副总经理于某分3次送给袁俊民共计5万元;

  某消防公司承揽血站综合楼消防器材安装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李某3次送给袁俊民现金、购物卡及消费卡折合人民币9000元。

  ……

  小金库里面“捞金”

  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是实行经费差额预算管理、全额财政拨款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实行部门预算后,血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支出按定员定额预算单位进行管理,预算安排项目形成的资产,全部为国有资产。

  据查,从2003年11月袁俊民任职至2009年3月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对其涉嫌受贿立案侦查时,血站的“小金库”收入共计276万余元。

  根据判决书显示,这些收入主要是:2003年第三季度至2005年第四季度,从某医院收取了120万余元的血费没有入账;套取血站在财政账户上结余税后资金80万余元;2005年年初至2006年10月,收取了某公司给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的血袋回扣32.8万元;2004年至2007年,经手收取某保险公司临沂中心公司返还的保险代理费总共约23万余元;从2004年年初至2006年上半年的10万元计划外送血费。

  据查,袁俊民从“小金库”中侵吞了53万元为儿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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