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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隆民党发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发表日期: 2020-09-24 作者: 隆回县民政局 来源: 隆回县民政局

隆民党发〔20202

中共隆回县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35日至420日,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对隆回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828日,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向隆回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县民政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强化巡察整改的思想和行动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特别是班子成员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立场、考验政治担当,锻造政治能力的重要契机,真心诚意把自己摆进去,主动参与进来,接受教育、提高认识、对标看齐,切实做到全面整改,普遍整改,全方位整改。

2.专题部署,压实领导责任。县民政局坚持上下联动,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环环相扣,整体联动的责任落实体系。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文波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文波对巡察全面整改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主动认领,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相关股室和二级单位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8月份以来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会议5次,推进了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3.抓实责任分解,全力抓实整改。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隆回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4.建立销号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巡察反馈了8个方面16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15个,正在落实1个。根据反馈意见和存在的问题,局党组经过认真研究,逐条分解任务,扎实开展整改,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方面

1.学习不深入不系统,效果不明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党建知识、民政政策不深入,脱贫攻坚工作有待加强。局党组2018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存在标题式学习、学习不深入、效果不突出的问题。在巡察动员会后组织的党建及扶贫知识测试中,考试成绩普遍不高。

整改情况:县民政局党组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完善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出台学习计划,规范组织形式、学习计划、学习内容、检查考核等内容。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党建知识、民政政策等方面的学习,不断规范学习制度、完善管理、强化约束,确保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落到实处,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义思想特别是脱贫攻坚战略思想。编制了《脱贫攻坚与党建知识资料选编》,9月、10月组织党建与扶贫知识培训3次,开展脱贫攻坚与党建知识考试2次,通报了考试结果,确保了学习实效。利用主题党日、学习强国和红星云学习平台加强对干部职工学习的督促指导,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责任领导:彭文波

整改责任单位: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整改责任人:奉文共、胡彩花

2.执行政策搞变通、打折扣。违规挪用民生资金,县民政局从2015年起聘用15名低保专干,其工资直接从低保资金解决。部分乡镇为维稳、征收计生社会抚养费,违规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信访户、征收社会抚养费户等纳入低保。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市相关要求,不能从低保配套资金中解决低保专干工资,从20192月开始,县民政局已停发15名低保专干的工资,同时与这些低保专干协商采取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劳务公司进行管理。签定新合同后,低保专干更名为社会救助专干,主要从事社会工作领域的工作。他们的工资经费来源,根据湖南省民政厅等单位下发的《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810号)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民发﹝201816号)文件要求,从各级既有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

二是在201948-530日,在全县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对全县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对因维稳、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原因违规纳入低保的对象,全部予以清退,全县共清退67人。为确保因维稳、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原因违规纳入低保现象得到彻底杜绝,2019109-1130日,在全县开展农村低保年审工作,再次将此类对象列为重点清查范围。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责任领导:钟忠

整改责任单位:财务统计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整改责任人:徐丽娟、袁立冬、周辉

3.公车改革需进一步落实到位,管理需加强。局党组经集体研究,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明确下属二级机构5台公车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公车按2000//台的标准报销公车违章罚款,2016年至20187人共报销车辆违章包干费350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废除了公务车辆违章罚款包干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隆回县民政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公务车辆的使用、维修、监管等关键环节,完善和强化了出车台账登记制度,加强了对公车专职司机的管理,确保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范有序。二是由局财务统计股依法依规追回了2016年至20187月违规报销的公车违章包干费35000元。三是与公车专职司机签订责任状,依法依规约定公车违章费用处置办法,不再实行包干。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责任领导:奉文共

整改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股)、财务统计股

整改责任人:于启中、徐丽娟

4.资金监管缺位。医疗救助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医疗救助对象基本是定点医疗机构审核为主,民政局审核各医疗机构报送的医疗救助对象仅以农合结算单为依据。2018517日党组会议显示,局党组研究医疗救助工作时对魏源医院报送的医疗救助对象人数存疑但并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民政资金使用重发放、轻监管,2016年来虚报冒领、私分和套取民政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案件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医疗救助的业务已转隶至县医疗保障局,为持续做好相关工作,县民政局将巡察组反馈意见与县医疗保障局衔接。县医疗保障局反馈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审核报账制度,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监管。二是根据隆政办函﹝2017110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和开展失能失智老人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对医养结合试点医院魏源医院的监管,协助调查在魏源医院住院的救助对象,查证他们是否真实住院治疗,防止魏源医院虚报冒领医疗救助资金。201993日,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对魏源医院下函:根据隆政办函﹝2017110号文件精神,从2017829日起调整重性精神病救治政策,并开展失智失能老人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试点时间2年,现试点工作已到期,为总结、评估我县重性精神病救治和失智失能老人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成效,经请示县医疗保障局同意,决定对魏源医院精神病救治和医养结合在院病人住院医疗费用进行中结,中结截止时间为20199523:59:00。三是敞开了信访渠道,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如果魏源医院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转交、移交,查证落实。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责任领导:奉文共

整改责任单位:财务统计股、救助站

整改责任人:徐丽娟、胡清葆

5.优抚工作档案管理不善、违规审核审批优抚对象、未及时核减已死亡优抚对象。部分优抚对象无审批档案;抽查发现多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审批档案存在无原始档案资料、复印资料与原件不一致、审批程序不完善等问题。未及时核减抗美援朝老兵死亡人员,发现三阁司镇覃贤仁、石盛贵、荷香桥镇阳任贤死亡后没有及时核减,多发优抚资金17610元。

整改情况:优抚一块的业务已转隶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使我县持续做好相关工作,县民政局将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衔接。他们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县民政局如下:

1)针对优抚工作档案管理不善、违规审核审批优抚对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吸取教训。多次召开整改分析会,认真剖析发生问题的原因和对工作造成的影响,通过反复学习、认真反思,业务工作人员的政策意识、纪律意识不断增强。二是认真查漏补缺。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档案管理不善的问题,目前已将所有享受优抚待遇的人员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分类编号,同时将所有纸质档案扫描上传至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每名优抚对象都有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两套档案。10月份,经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研究,决定新建优抚对象档案室,并建立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正规化、标准化。针对少数档案无原始资料、复印资料与原件不一致的问题,通过上门核实、走访调查、多方比对的方式进行了一一核查,责令材料不全的对象补齐档案资料,对缺少原始医疗病历的人员,要求其到原服役部队查阅并复印住院病历,确保档案材料齐全真实。

2)针对未及时核减已死亡优抚对象问题整改情况。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反复研究、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了优抚对象核查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每季度上报一次优抚对象减员情况,确保了抚恤补助金的准确发放。一是加大了优抚对象抽查比例。在今年的优抚对象核查期间,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文件要求,对辖区内优抚对象逐一上门入户进行自查,自查比例均为100%10月份,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分管联系领导带队,从纪检组、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抽调人员,采取分组划片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核查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确保了优抚对象核查的准确度。二是及时核报减员情况。坚持每季度上报一次,对辖区内无减员情况的,也要求各乡镇(街道)报“无”,对延期上报的,要求三阁司、荷香桥等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说明理由并追回多发抚恤补助金。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结合部署工作、业务培训,将工作不扎实、上报不及时造成财政资金流失等后果的现象作为反面事例进行通报,让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引以为戒,自觉强化敬业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零差错。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责任领导:陈爱彪

整改责任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

整改责任人:陈海峰

(二)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1.工作作风不实。一是行业扶贫工作规划不够精细,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二是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社会救助股将滩头镇上交的2018年春风行动慰问对象花名册丢失,致使该镇1000多户慰问对象的慰问金直到20186月才发放到位。马朝娟履职不力致使两户“四类人员”纳入兜底保障,2018年被通报批评;2018年全县低保申报审批纸质资料与系统录入资料有严重出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细化行业扶贫工作规划和职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对工作责任意识不强,致使丢失滩头镇上报的1000余户临时救助慰问对象花名册的周玲,建议其转隶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理。群众迟迟未收到慰问款,滩头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多次催促社会救助股刘锡云,刘锡云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推拖,未及时与财务股、滩头镇衔接导致滩头镇慰问款延迟近半年发放,建议其转隶单位——县医疗保障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理。对致使两户“四类人员”纳入兜底保障,2018年被全县通报批评的马朝娟再次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提高责任意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三是抓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学会、学深、学透党的理论、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群众能力。四是选好干部,加强管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重新优化组合各部门工作人员,严把入口关,防止工作能力不强、动机不纯、操守不洁者“混”岗。五是抓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防止在工作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六是严格执纪,对有违纪倾向、工作不扎实的干部职工进行约谈,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等部门严肃处理,以发挥党纪、政纪应有的惩戒作用。七是安排力量集中比对低保申报审批纸质资料与系统录入资料,防止出现错漏现象。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责任领导:钟忠

整改责任单位:政工股、社会救助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整改责任人:胡彩花、卿光辉、袁立冬、周辉

2.低保工作落实仍有差距。一是政策宣传和培训指导不到位,荷香桥镇驻村第一书记、三阁司镇资江村干部刘宣连不懂低保政策;二是入户调查不严谨,评议流程不规范。高平镇红锦村乡村干部入户调查时不要求被调查人签字,家庭成员和收入情况全为空白。部分村民主评议大会采取举手方式对名单进行表决。三是档案审核审批流于形式,缺失严重。抽查高平镇34份审核审批档案,均无低保申请书、残疾证或病历复印件、审批手续,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栏、收入申报栏均为空白,镇民政办、县民政局仍在审核审批栏签字同意。荷香桥镇竹叶村肖佰年等12户、高平镇红锦村李典求等3户、荷香桥镇阳秀英等2户无档案。四是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没有有效衔接。三阁司镇黄湘军等5户都是3人以上的整户低保户,没有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五是认定不精准,“四类人员”家庭纳入低保。如三阁司镇资江村刘小英、荷香桥镇竹叶村肖佰年、周国清等。六是“拆户保”现象仍然存在。认定时随意确定保障人数,如三阁司镇资江村钱俊彪户籍5人,低保为22人。七是没有全面落实“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如六都寨镇西山村周乐才、荷香桥镇竹叶村周海豪等符合条件没有纳入低保。八是未依程序认定,违规办理低保。荷香桥镇未经村评议申报程序,违规将竹叶村不符合低保条件或死亡的1214人纳入2019年低保系统,低保金发至20193月。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政策宣传和培训指导不到位整改情况。20193月、4月、10月,县民政局分别组织各乡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及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业务培训,收看省民厅制作的动漫宣传片;各乡镇(街道)利用扶贫夜校就兜底保障政策进行专题学习、集中观看省民政厅制作的动漫宣传片;通过村村响广播宣传兜底保障政策,确保了政策宣传培训到位。20199月至10月,县民政局结合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对各乡镇(街道)干部、村干部政策掌握情况进行了督促指导,避免因政策掌握不透彻导致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走形变样的情况,重点对高平镇农村低保对象的档案资料、表格填写情况进行了督促指导,确保保障对象资料齐全,表格填写规范,档案管理规范。

二是针对入户调查不严谨,评议流程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20194月,县民政局组织乡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就申请条件、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程序、审核公示等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201910月,县民政局再次组织各乡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县民政局结合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于20199月至10月,对各乡镇(街道)兜底保障工作进行点评,重点查看各村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程序、审核公示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在每周六召开的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

三是针对档案审核审批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20194月,县民政局组织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就对象应该提供的资料,表格中赡养人、收入等关键信息的填写,审核审批的流程,档案的管理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提出了具体要求;10月,县民政局再次组织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县民政局结合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于20199月至10月,对各乡镇(街道)兜底保障工作进行点评,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审核审批流程和档案管理。

四是针对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没有有效衔接问题整改情况。积极与扶贫、残联、医保等部门紧密协作,将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对 “三保障”存在问题,且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对象,协调扶贫部门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20194月至10月,有82户、127人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

五是针对低保对象认定不精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1948-530日,在全县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将已死亡人员,拥有车辆,购买商品房,经商办厂,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等违规纳入低保的对象进行清退,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经排查整改,共清退农村低保对象731910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141人。

六是针对“拆户保”现象仍然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全县开展了集中清理整顿,20194月至10月,全县共清退农村低保对象16142190人。其中,三阁司镇针对 “拆户保”和单人保较多的情况,在全镇开展了集中排查整改活动,经排查整改,共清退696人、855户。

七是针对没有全面落实应保尽保、应兜尽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1948-530日,在全县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大排查大整改活动,201910-11月,在全县开展农村低保年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属政策规定可单个纳入低保的对象,经申请审核,参照单人户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2019410月,共新增农村低保对象564851人。

八是针对未依程序认定,违规办理低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全县开展集中清理排查整改,将未按程序纳入低保的对象全部清退,共清退2224人。其中,荷香桥镇已将该镇竹叶村不符合低保条件或死亡的1214人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全部追回,同时,荷香桥镇人民政府将原社会事务办两名具体经办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并由镇纪委做出诫勉谈话处理。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责任领导:钟忠

整改责任单位: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整改责任人:袁立冬、周辉

(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思想上不重视,个别整改流于形式,没有真改实改。2018年省民政厅核查发现县民政局违规将110万元民政资金用作安置改制企业提前退休及伤残职工费用,要求纠正,至今未整改到位。隆回县民政局于201767日答复邵阳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将征地拆迁、患病、维稳等原因整体纳入城乡低保的对象先予以全部清退。符合条件的再按低保程序整户纳入”,但仍然存在将不符合条件的信访人员纳入低保。

整改情况:一是从9月份开始对中央、省、市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查、梳理,及向县人民政府上呈了《关于不能再拨付改制企业因公负伤提前退休和患职业病人员医疗补助的报告》等.919日,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持调度会议专题研究了落实邵民发〔201916号文件指出的问题。会议议定,从2019年开始,改制企业因公负伤提前退休和患职业病人员医疗补助由县人社局负责发放,所需资金由财政从小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中解决。县民政局将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发放、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扩大使用范围、严禁错列支出、严禁挤占滞留挪用,确保上级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对全县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查,对因信访维稳、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原因违规纳入低保的对象,全部予以清退,全县共清退67人。同时,对中央、省、市反馈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梳理,经排查,上级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

整改进度:完成

责任领导:奉文共

责任单位:财务统计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整改责任人:徐丽娟、袁立冬、周辉

(四)脱贫攻坚中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干部人事工作有待加强。一是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已退出领导岗位的同志继续参与班子成员分工,参加党组会议并发言表决。二是超编混岗严重。机关行政编制超编7名,机关和二级机构事业编制超编56名;二级机构大量事业编制人员在机关行政岗位工作。三是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职能不清。民政局对机关和二级机构人、财、物均统一管理,二级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四是自行设置专干岗位,确定发放岗位津贴。2017315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干部岗位,并确定享受相应岗位津贴。五是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作风检查发现部分人员上班迟到、缺勤脱岗、不按要求请假。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退出领导岗位的同志不再继续参与班子成员分工。

二是对超编混岗人员进行梳理,摸清情况和底数,对通过人员退休能够自行解决的二级单位尽快解决超编问题。对短期无法解决到位的采取分流、调离、回原编制单位等方式尽快解决超编混岗问题。

三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合理划分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责权限,减少局机关对二级单位的干预,扩大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管理自主权,让二级机构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四是立即取消专干岗位,相关工作归口业务股室负责。因我县多次清查强调各单位不准乱发滥发奖金、补助、津贴问题,20173月研究的专干岗位津贴从未发放。

五是加强干部管理,完善《上班制度》,实行上班“刷脸”签到,每月通报签到情况,不定期督查上班情况,对上班迟到、缺勤脱岗和不按要求请假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全年共诫勉谈话12人次,通报批评25人次,处分5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政纪处分2人。

整改进度:完成

责任领导:奉文共

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股)、财务统计股、政工股

整改责任人:于启中、徐丽娟、胡彩花

(五)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抓党建促脱贫效果不明显,党建基础薄弱。一是机关党建工作有待加强。党总支没有正常开展活动,对下属支部指导管理不够。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不完善,党费收缴存在不按时缴纳、缴费台账登记不全、上解党费有差错等问题,救助站陈志伟不是党员却交了几年的党费;部分支部存在会议资料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等问题。二是对帮扶单位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成效不明显。西山村2名非支委村干部长期参加支委会;党员积分管理不完善,西山村党员56名,2018年仅对29名党员进行积分管理,且普遍积分不高;预备党员周杏美没有按期讨论转正,综合材料不完善。东山村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周珍兰同志转正时,镇到会指导领导率先发言表态“同意周珍兰加入党组织”。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局党组和机关党总支工作职责,明确管理范围和权限,加强对下属支部的指导,强化党总支作用的发挥。二是加强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支部党员积分、缴纳党费、党费台账管理、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三是召开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听取局属各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汇报,开展点评和安排部署。四是强化局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定期听取联系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强化工作指导,对联系局属二级单位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五是经查救助站陈志伟入党手续不全,程序不合规,不予认可,要求各支部按程序发展党员。六是加强对帮扶村党建工作指导,督促西山村、东山村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积分管理、主题党日等制度,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及时整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度:完成

责任领导:奉文共

责任单位:政工股、各党支部、西山村和东山村支两委、西山村和东山村扶贫工作队

整改责任人:周后忠、胡彩花、邹旭中、宁昀

(六)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方面

1.定点扶贫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一是贫困户档案资料不规范,缺失严重、信息不一致或逻辑错误。西山村、东山村档案资料均不完整,缺少个人申请书、农户脱贫方案、干部结对帮扶责任书、精准识别、精准脱贫问题调查表等资料。2018年两个村脱贫验收表时间出现逻辑错误,日期早于人均收入调查统计表。西山村胡永凡2018年脱贫资料签字一致,疑似代签,其本人手中的扶贫手册和档案中扶贫手册内容不符。西山村胡昌文、刘后敦、胡昌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扶贫对象申请审批表填写不规范,存在漏填、错填现象。二是存在疑似返贫现象。如西山村周乐才,2018年脱贫,现其家庭收入不足9000元,人均不足2250元,疑似返贫。三是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西山村贫困户系统人员与户籍人数不一致,如刘后敦户籍3人,贫困户档案4人,熊生付户籍6人,贫困户档案3人;刘后敦2018年度产业帮扶资金未到位;熊生付户只保留2人低保,仍按4人发放8640元;廖明德等多户仍居住在年久失修的破旧木房子。四是东山村、西山村仍存在违规发放补助现象,东山村公路硬化工程超定额预算。

整改情况:一是以全县开展的“脱贫攻坚百日会战”为契机,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集中精力对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动态调整、贫困户一户一档必备资料进行核查整改。按照“一户一档”“一户一袋”要求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确保档案资料无信息不一致或逻辑错误的现象。

二是组织人员对疑似返贫的周乐才等户进行入户调查,对确实返贫的,根据政策整户纳入兜底保障范畴,确保“应保尽保”。经查,西山村周乐才是2014年因妻残建档立卡,全户4人,周乐才为正常劳动力,两小孩是在校学生,享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该户于2017年脱贫,2018年周乐才的妻子享受低保1人、残补1人。周乐才在家务农,吃饭粮食和蔬菜自给,农闲在本地打零工,年务工收入12000元左右,不存在返贫。因家庭经济状况较差,2019年民政给予他两次临时救助。

三是要求结对帮扶责任人每周入户“同吃住、同劳动、同谋划”不少于2天,全面掌握帮扶对象家庭信息,做到一口清,局里不定期进行书面考试和抽查。对帮扶对象信息掌不准确的马业承、黄博、罗海龙等人,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了约谈,督促其按要求走访帮扶对象,掌握贫困户信息。

四是要求驻村扶贫工作队、村支两委与扶贫办、派出所比对信息,认真清查整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户籍人口与贫困户档案人口不一致的问题,确保数据统一。经入户走访核查,西山刘后敦户籍确是4人,刘后敦儿子刘读章自己把户口本本人的那一页拿出办事未及时装回;熊生付户籍4人,建档立卡3人,2017年补录其父熊必春1人。

五是要求驻村帮扶工作队根据每户不同情况确定住房安全等级,制订危改方案,争取危房改造,确保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目前,廖明德住房D级维修加固完成。

六是要求各股室、二级单位及时足额拨付各类资金,确保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各类涉农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七是建立完善的常态化督导机制,对农村低保进行重点督导、清查,对错保、漏保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八是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医疗救助等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九是督促六都寨镇加强对东山村、西山村财务监管,对违规发放的各类补助、奖金予以追回。同时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对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转交、移交,查证落实。

十是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落实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针对问题清单,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审查、设计、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环节。专门以老村干部、老党员为主成立村级公路施工指挥部,加强对村级公路施工监管,努力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整改进度:完成

责任领导:奉文共

责任单位:各结对帮扶责任人、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东山村和西山村支两委、东山村和西山村扶贫工作队

整改责任人:周后忠、宁昀、邹旭中、袁立冬、周辉

(七)其他方面的问题

1.财政、审计监督不力。民政局20141月至201812月未进行财政收支或预算执行审计,前任局长钱水平(20162月离任)、吴厚宾(20176月离任)均没有进行离任审计,现任局长彭文波没有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局对民政局20161月以后的财政业务没有实施财务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14年以来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全面自查,对会计档案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化整理。二是向审计局去函,请求尽快派出审计小组,及时对县民政局开展财政收支或预算执行审计、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向县财政局去函,积极与财政局衔接,请求加强对县民政局财政业务的指导和检查,全面落实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整改进度:完成

责任领导:奉文共

责任单位:财务统计股

整改责任人:徐丽娟

2.财务违规依然存在。一是违规公务接待;二是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和各项资金;三是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四是违规为干部职工支付大病互助金个人部分。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隆回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下发了《隆回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会审会签制度的通知》,按规定公务接待,对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和“同城”接待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财务公开常态化,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全面提升财务公开管理水平,努力打造“阳光财务”,实现财务管理公开、透明、规范。三是在全县全面清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再组织“回头看”,全面彻底清查违规发放补助现象,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奖金补助发放纪律,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对县委、县政府没有明文规定的津贴补贴补助一律不发放。四是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对没有专项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开工。五是清退为干部职工违规支付的大病互助金个人部分。

整改进度:完成

责任领导:奉文共

责任单位:财务统计股

整改责任人:徐丽娟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县民政局将继续按照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民政事业阳光健康发展凝聚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9-8232470,电子信箱:651828247@qq.com

中共隆回县民政局党组

                     2020313

责任编辑:隆回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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