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部署】隆回县召开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发表日期:
2020-09-24
作者:
隆回县纪委监委
来源:
隆回县纪委监委
4月27日,隆回县召开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县委授权6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常规巡察10个单位及2个“回头看”单位,驻点巡察时间为4月底至6月底。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邓闽榕出席。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将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县司法局党组、县财政局党组、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县统计局党组、县审计局党组、县委党校等10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岩口镇、县交通运输局党组2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
隆回县还将派遣2个意识形态专项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从2018年1月至今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巡察时间为5月8日至6月8日。
会议指出,巡察组要结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护航行动”,从落实“三个聚焦”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单位2015年以来的工作,以“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为政治标杆,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突出“四个落实”;紧盯民生问题,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城市综合管理、交通运输、公共财政支出等领域突出问题,推动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会议强调,对巡察“回头看”单位要出其不意,杀个“回马枪”,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震慑作用不大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绝不放过。
邓闽榕要求,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思想上,进一步提升政治巡察质量,做到“三个聚焦”、“两个维护”,要坚持精准发力,重点查责任落实情况、工作不实、作风漂浮、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基层“微腐败”等问题。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原原本本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不做修饰,不加掩饰,要积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把整改主体责任具体化,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推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邓闽榕指出,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巡察前情况通报机制、巡察期间沟通协调机制、巡察后成果运用协作机制和巡察整改监督机制,稳扎稳打开展常规巡察和“回头看”。各巡察组必须牢固树立“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坚持把敢于发现问题、查出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察干部党性原则的集中体现,以强烈的使命意识和高度的历史担当,当好尖兵,用好利剑,扎实开展好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