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隆回县监察委员会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
发表日期:
2020-09-24
作者:
隆回县纪委监委
来源:
隆回县纪委监委
1.严格办文程序。凡以县纪委县监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公文,由有关部室负责起草,经部室负责人核稿后,交办公室进行审核把关,再按有关规定送有关领导审签后交办公室登记编号,由有关部室送审、校对、印发。以各部室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由各部室负责人审核把关报分管领导签发,由发文部室负责印发。
2.讲究公文质量。凡属单位发出的文件材料,承办人和审签人要高度负责,认真办理,保证质量,防止出现差错。
3.凡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各部室(含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分门别类,妥善保管,每半年要进行一次综合整理,并及时送交档案室存档。凡属单位打印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要及时将其底稿加四份印发件交办公室入档。
4.上级公文送达后,有关人员应抓紧阅看,并签署姓名、日期和处理意见,及时转交有关部室,最后交回办公室。阅后不签名的,责其补签,领导批办的有关公文,有关部室应及时阅处,不得拖延或顶着不办。
5.案件档案经有关室整理后交办公室编号保存。
【责任编辑:隆回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