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巡察隆回县公安局党委情况反馈会召开
发表日期:
2020-09-23
作者:
隆回县纪委监委
来源:
隆回县纪委监委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闽榕传达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有关精神
隆回新闻网讯(记者 王泽娟)4月15日,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巡察县公安局党委情况反馈会召开。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组长夏季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闽榕传达了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对县公安局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申松能作表态发言。
自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1月15日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对隆回县公安局开展巡察以来,通过开展巡察工作动员会、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并在找出问题的同时提出整改意见。
会议要求县公安局就整改事宜要做到党内公开和社会公开,三个月之内要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并抄送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邓闽榕首先传达了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邓闽榕表示,县公安局党委要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要深刻汲取周金奇案件的教训,加强公安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要以案促改,常抓常改。按照巡察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清单式整改,要全面规范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巡察和周金奇案件为契机,深入开展廉洁单位创建,全面提升公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申松能听完情况反馈后,表示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照单全收,虚心接受,逐项整改,举一反三。要注重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