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严把“三关” 扎实推进“廉洁单位”创建活动
发表日期:
2019-11-01
作者:
邵纪君 刘晓涛 刘柳文
来源:
“我们细化了创建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廉洁学校’建设......”“我们社区建好了‘廉洁文化室’,积极开展廉洁文化活动......”“我们按照创建要求,在申报前认真做好了财务自查、自评测评......”近日,前来邵阳县纪委监委申报创建‘廉洁单位’的各单位,争相晒出各自的创建特色。自该项活动启动以来,邵阳县坚持严格标准、细化程序、明确职责,把好准入关、审核关、指导关,有力推动了创建“廉洁单位”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严格标准,把好“准入关”。 该县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初步设定了创建“廉洁单位”的7个标准、8个负面清单,严把创建的“准入关”。目前,92个拟申报创建“廉洁单位”的县直机关、乡镇场、村(社区)、学校、医院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或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对照标准和负面清单进行了自评测评,并对2018年来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
细化程序,把好“审核关”。该县采取“四步审核法”,即实行初审、二审、考察、批准四级审核。由乡镇场党委、纪委,主管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负责初审;由县纪委监委各片区分别负责二审;由县纪委监委会同相关单位到申报单位现场实地考察,评价该单位的廉洁程度、党组织建设情况、财务情况;经公示无举报或有举报经查无问题的,批准其纳入创建单位范畴。此外,对未认真履行程序导致有问题未发现或明知有违背创建标准的问题却仍通过审核考察的,将按“谁审核、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应责任。
紧控质量,把好“指导关”。一方面明确指导协调机构职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实地指导,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突出部门特色,健全内控机制,确保创建成效。另一方面严格审核验收。对创建标准坚持较好、创建基础较实、创建质量较高、创建工作有特色的单位在验收时给予加分,并在全县进行宣传推介,以先进为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创建质量不高、创建走过场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整改。
“创建‘廉洁单位’,不仅要抓廉洁意识的养成,更要注重问题的整治,从小细节做起,从小问题改起,不断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廉洁成为全县党员干部的一种习惯。”邵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世杰表示,下一步,他们还将出台评定管理办法,更好地规范创建过程和管理“廉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