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表日期: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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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邵阳市纪委监委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纪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市属大中专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至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纪委监委本级以及邵阳市纪委监委案件管理所、市委巡察办及巡察组的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608.8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83.00万元,下降19.32%。主要是因为2019年办案力度大,办案场所几乎全年满负荷运转,同时巡察力度加大,导致经费出现较大缺口,故收到市财政非税收入办案执收成本返还2529万元,用于弥补经费缺口。该笔资金于2019年和2020年度使用完毕,故本年收支总计与上年相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5,095.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0.72万元,占99.5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4.95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5,62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9.95万元,占52.08%;项目支出2,695.70万元,占47.9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583.9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07.46万元,下降18.63%,主要是因为2019年办案力度大,办案场所几乎全年满负荷运转,同时巡察力度加大,导致经费出现较大缺口,故收到市财政非税收收入办案执收成本返还资金,用于弥补经费缺口。该笔资金于2019年和2020年度使用完毕,故本年收支总计与上年相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0.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56%。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40.14万元,下降7.29%。主要是因为受疫情影响,相关工作暂停,故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0.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59.92万元,占86.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9.95万元,占5.18%;卫生健康(类)支出220.54万元,占3.94%;住房保障(类)支出230.29万元,占4.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26.31万元,支出决算为5,60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3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476.96万元,支出决算为444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含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返还和政府统筹部分,本年未使用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返还,故决算数低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没有安排资金,支出决算为139.9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45万元,支出决算为22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含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返还和政府统筹部分,本年未使用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返还,故决算数低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没有安排资金,支出决算为41.3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2.57万元,支出决算为3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4.22万元,支出决算为150.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81.3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不可预料的离退休干部病故抚恤金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51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16万元,支出决算为2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6.04万元,支出决算为18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7.29万元,支出决算为3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9.98万元,支出决算为23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05.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97.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9.24万元,完成预算的55.77%。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有关规定,厉行节约,接待费支出比预算少;因工作原因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故年初公务用车购置预算55万元未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1.99万元,完成预算的58.56%,占9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5万元,完成预算的36.26%,占8.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公务用车购置预算55万元,由于工作原因本年未购置新车,故公车购置费为0,因公车严格管理、厉行节约,公车运行费未超预算。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1.99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油费、ETC费油、车辆维修与保险、临聘司机福利奖等。2020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其中,市纪委监委本级9辆,巡察办3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本年度接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少。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2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是上级办案督导和业务指导调研的接待支出。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93个、来宾5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7.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20.24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案件办理及巡察工作力度大、人员增加,相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55万元,用于召开第十一届市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人数700人,内容主要为总结2019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第八轮巡察动员会,人数为105人,内容主要为部署十一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巡察工作反馈会,人数为120人,内容为向市委反馈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机关党员大会,人数为130人,内容为表彰年度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开支培训费31.03万元,用于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培训,人数350人,内容为委机关、各派驻(派出)机构、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培训;用于职工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用于巡察办举办培训,人数120人,内容为巡察业务知识培训;用于信访业务培训,人数为150人,内容为信访业务知识培训;举办知识抢答赛,开支1.23万元,主要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知识抢答赛开支。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3.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5.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2.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54%。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已按财政要求进行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中共邵阳市纪委 邵阳市监委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及职能
1.机构编制情况
中共邵阳市纪委、邵阳市监委共有行政编制(含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组)141名(另有派驻纪检监察组行政编制144名,但人员经费属驻在单位),事业编2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2020年12月委机关共有在职职工136人。内含21个内设机构。
2.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市属大中专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总支出为5,625.6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51万元,资本性支出407.11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为89.24万元(含基本支出21.22万元,项目支出68.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1.99万元,公务接待费为7.2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为90.27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略有下降。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总收入为5070.72万元,其中:年初财政预算(除去非税收入预算8000万元)为3826.31万元,追加预算1219.46万元,其他收入24.95万元。2020年总支出5,625.6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支出为5600.7万元,其他支出24.95万元。预算各项指标已按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
(二)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为2929.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29.93万元,津补贴383.11万元,奖金287.07万元,伙食补助费40.06万元,绩效工资7.8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0.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0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183.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85万元,住房公积金230.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2.02万元,办公费38.94万元,印刷费16.47万元,水费7.31万元,电费87.17万元,邮电费8.24万元,物业管理费8.29万元,差旅费72.16万元,维修费17.46万元,会议费2.87万元,培训费16.46万元,公务接待费4.27万元,专用材料费4.09万元,劳务费58.02万元,委托业务费66.6万元,工会经费23.69万元,福利费18.5万元,公车运行费16.95万元,其他交通费128.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95万元,离休费6.03万元,生活补助77.02万元,抚恤金81.32万元,奖励金0.7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41万元。
(三)专项支出
根据《中共邵阳市纪委财务管理制度》《中共邵阳市委巡察办内部管理办法》《邵阳市纪委监委案管所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委2020年所收的1382.64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已按要求支付1032.64万元到各项目,结余350万元,没有出现挤占挪用现象。
三、资产管理情况
2020年年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313.52万元,本年新增固定资产423.59万元,其中:新增办公设备购置110.77万元,新增专用设备购置291.69万元,新增办公家具等21.1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案设备和电子数据调查室设备购置。资产购置、处置严格遵守《邵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邵财资〔2018〕5号)、《邵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邵财资〔2018〕4号)文件执行。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邵财绩〔2021〕2号《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检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形成评价结论。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过综合评价,我委的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各项评分结果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1.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年呈报市委书记审批,对市管正职函询、初核29件,市管干部立案37件;对市委书记32件批示件逐项落实。全年共发出任务提示单560份、问题清单583份、纪检监察建议书366份,委托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谈话245人次,主体责任扣紧压实。
2.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在新冠疫情防控监督中开展四轮专项监督检查,共立案82件、处分69人、曝光典型案例30起,以严的纪律推动疫情防控实起来。
3.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村级换届风气监督,严明“八严禁”“七严禁”纪律要求,列出追责问责“十种情形”。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194件,立案23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取消22人候选人资格,3634个村(社区)换届如期完成、风清气正。
4.高压惩腐态势持续形成。全市共立案2224件、处分2006人,其中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40人,采取留置措施65人,移送司法机关48人。协助省纪委监委查办刘和生、龚武生案以及湘投集团胡义岗案。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市级派驻机构立案66件。全市共有56名干部主动投案,比上年增长51.3%。
5.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重拳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顽瘴痼疾”,查处典型案件86起,处理139人,通报典型案例6起、评标专家23人,收缴、处罚违规违纪资金1777万元。大力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查处问题39个,处理处分26人,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8100万元。
6.“廉洁单位”创建深入推进。廉洁文化气氛较浓,廉洁制度与业务工作、权力运行等紧密结合,市县乡村四级共有6416个单位申报建设,创建率达99.9%。
7.全力开展脱贫攻坚“护航行动”。制定“护航行动”12项硬措施,组织137个小组,对1019个贫困村进行入村督战。对扶贫领域信访362件信访举报实现动态清零。全市扶贫领域立案1265件、处分897人,退还群众资金2724万元,扶贫领域信访件下降70.66%。
8.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深入开展“带着板凳进村”活动,实现村级全覆盖,接访群众2.7万人次,解决问题1.5万个。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总量、越级量同比分别下降35%、24%。全市涉黑涉恶方面共处理处分31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移送司法机关66人。
9.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对20个市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8个已脱贫摘帽县(市)开展“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专项巡察,对7个重点经济园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配合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邵东市、邵阳县投融资平台公司、邵东市营商环境开展专项巡察。配合省委第六巡视组开展三区法院执行情况专项巡察。统筹安排12个县市区对22个涉企县市区直单位开展交叉巡察。市、县两级巡察覆盖率分别达到93.4%、97.8%;巡察村(社区)3362个,覆盖率93.1%。
10.深入开展“重程序、讲规矩、强本领”建设活动。坚持全员培训,持续开办“爱莲讲堂”等业务培训班,开展案件审理、文字综合、信访举报处理、审查调查谈话四项岗位练兵比武活动。支持鼓励40余名干部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7人顺利通过。主动邀请市审计局对市纪委监委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聘请11名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14件,处理处分54人,其中县处级1人。
11.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挂牌组建202个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监察监督向基层全覆盖。向3家市管企业派出监察专员,向邵阳经开区、邵东经开区、崀管局派出监察工作委员会。开展县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政治建设考察,对118名班子成员进行政治画像。
七、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委案件办理力度有增无减,相应的办案开支增加,而年初财政预算不足,导致2020年的预算完成数比年初财政预算批复数要高。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我委将结合工作实际,更加精准编制预算计划,提高预算约束力。同时,将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开支,确保财政资金投入的成效。
中共邵阳市纪委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得分 |
投 入 |
预算配置 |
18 |
“三公经费” |
3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3 |
“三公经费” 管理 |
3 |
①招待费用明确招待标准和招待人数,1分;②车辆维护、燃油使用政府定点,1分。③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1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
公务 招待费变动率 |
2 |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招待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公务招待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上年度“公务招待费”总额]×100%。 |
2 |
|||
公务用车购置 运行费 变动率 |
2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计2分;“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变动率=[(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总额]×100%。 |
2 |
|||
商品 和服务支出 变动率 |
2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计2分;“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率=[(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100%。 |
2 |
|||
重点 支出 安排率 |
2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2分;80%(含)-90%,计1分;70%(含)-80%,计0.5分;低于70%不得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2 |
|||
非税 收入 管理 |
2 |
①实行收支两条线,1分; ②未发生截留、坐支或转移,1分。以上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
非税 收入 完成率 |
2 |
非税收入完成率100%,2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非税收入完成率=(2020年度非税实际收入完成数/2020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数)×100%,有减免因素的,以非税局确定的为准。 |
2 |
|||
过 程 过 程 |
预算执行 |
8 |
预算 完成率 |
2 |
完成率<1,计2分, 完成率=1,计1分, 完成率>1,不得分。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
0 |
资金 结余 |
2 |
结余超过10%(不含),2分;结余在0-10%(含)的,1分;本年超支不得分。 |
本项结余不含未完工项目资金的结转数。 |
2 |
|||
“三公经费” |
2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单位没有制定“三公”经费预算,该项不得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2 |
|||
政府 采购 |
2 |
①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并上报的,0.5分;②追加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0.5分;③政府采购执行率=100%,计1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实行政府采购金额/应实行政府采购金额)×100%。应实行政府采金额以《湘财购[2012]27号》文件为标准。 |
2 |
|||
预算管理 |
28 |
管理 制度 |
6 |
①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④会计基础工作健全,1分; ⑤会计档案符合规定要求,1分; ⑥项目管理规范(包括项目立项、申报、招投标、制度建立、按时完工等),1分,每发现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
6 |
|
内控制度情况 |
4分 |
内部控制制度完全执行,4分,执行过程中,某个环节(节点)执行不到位的,每个环节(节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
过程 |
资金 使用 |
14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⑤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 ⑥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⑦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 ⑧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 ⑨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无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14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4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4 |
|||
资产管理 |
20 |
管理 制度 |
2 |
①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1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2 |
|
资产 管理 |
16 |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16 |
|||
固定 资产 |
2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2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2 |
|||
绩效管理 |
17 |
目标 管理 |
8 |
①本单位所有专项、项目资金均实行目标管理的,各2分,每少一个专项、项目的,扣1分,扣完为止;②编制并报送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2分;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以上目标的,2分,否则不得分。 |
|
8 |
|
绩效 评价 管理 |
7 |
①开展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专项资金的自评扣1分,扣完为止;②开展2019年度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的,2分,每少一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③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1分;④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以上自评报告材料的,2分。 |
|
7 |
|||
|
|
|
评价 结果 运用 |
2 |
根据2019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单位自评情况,向财政报送整改结果并整改到位的,2分,否则不得分。 |
|
2 |
产 出 |
职责履行 |
5 |
重点 工作 完成率 |
2 |
该项得分=重点工作完成率×2 |
重点工作为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 |
2 |
工作 质量 |
3 |
以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标准,优秀,计3分;良好,2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
|
3 |
|||
效 果 |
履职效益 |
4 |
经济 效益 |
2 |
此三项指标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评价。 |
2 |
|
社会 效益 |
|||||||
生态 效益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2 |
90%(含)以上计2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不少于30份)。 |
2 |
|||
合计 |
|
98 |
第二部分附件:中国共产党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