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共产党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
发表日期:
2022-02-08
作者:
来源:
邵阳市纪委监委
2022年中国共产党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市属大中专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至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构成看,中共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算包括委机关本级、邵阳市纪委监委案件管理所、邵阳市委巡察办及巡察组的决算。
人员编制情况:本单位编制数309个,其中机关行政编数115个、派驻纪检组编制数144个、机关工勤编数2个、巡察办组行政编制数26个、巡察办信息中心事业编数5个、信息中心事业编数7个、案件管理所事业编数10个。预算所包含在职人员150人(其人中,委机关113人、案件管理所7人、巡察办组30人),退休人员47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52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23.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减少112.34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但项目经费压减20%,故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52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022.35万元(含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3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22万元。支出较去年较去年减少112.34万元(除去非税收入支出3500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支出相应增加,但项目支出压减20%,故支出预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52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22.35万元,占93.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29万元,占2.45%;卫生健康支出157.68万元,占2.09%;住房保障支出159.22万元,占2.1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423.5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1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纪检监察办案专项经费支出136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专项运转及差旅开支、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开支、案件管理所运转开支等方面;巡察专项经费支出2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产生的住宿、伙食等方面支出;非税收入执收成本350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非税收入执收。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47.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8.85万元,上升44.54%,主要是人员增加引起的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0万元,拟召开市第十二届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主要为回顾2021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拟召开巡察动员会,人数为120人,内容主要为部署巡察工作等等。培训费预算20万元,拟开展全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主要为全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拟开展全市巡视巡察业务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主要为全市巡视巡察业务培训;参加省纪委监委分批次安排的高校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主要为纪检监察业务。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8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置换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52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3.54万元,项目支出51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