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佘田桥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
2023-01-05
作者:
邵东市委巡察办
来源:
邵东市委巡察办
佘田桥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佘田桥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3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佘田桥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成立佘田桥镇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镇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属各部门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多次召开党委会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主体、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精心研究部署抓整改。巡察组向我镇反馈情况后,我镇坚决贯彻落实巡察组工作指导意见,镇党委书记主动承担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立即召集党政班子成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三大方面7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要求各责任领导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推进,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抓整改。我镇将巡察反馈的三大方面7个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党委班子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负总责,相关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相关责任部门直接承办的整改责任落实体系,实现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七个到位”。多次组织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调度会,听取各责任领导巡察整改进度汇报,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要不折不扣的完成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意见,向市委巡察三组和全镇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二、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市委巡察反馈的三大方面7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移交的36个立行立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不到位
具体问题1: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深入,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情况少。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举行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二是领导班子带头抓意识形态,按照管行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抓好自身工作和意识形态的结合。三是深入强化思想宣传,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
具体问题2:部分村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图应付。个别村支部书记不同年度的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内容基本一致;部分村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未涉及意识形态工作,或与党建工作混淆。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镇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进行“回头看”,梳理出不同年度的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内容基本一致的村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未涉及意识形态工作,或与党建工作混淆的村,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二是切实提升村支部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与能力,落实相关学习及培训,督促各村(社区)积极组织开展新文明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活动,对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进行严格要求,坚决杜绝此类现象。
具体问题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未严格按照“六个环节”开展,中心组成员未撰写理论调研文章。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六个环节”开展,结合全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改进学习方法,创新学习形式,规定中心组成员每年要撰写一篇理论调研文章。二是建立健全考核方法,促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并落到实处。
具体问题4:宗教领域专项工作部署不够。宗教领域专项工作管理不到位,齐兴村龙华寺违规承包经营,违反了国家宗教局联合中宣部等12个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对齐兴村龙华寺违规承包经营的情况进行立行立改,加强对龙华寺的管理。
2.宜唐村支委班子对《党章》认识领悟不够,村干部政治站位不够高
具体问题:《宜唐村村级工作情况汇报》中提及“出现符合列为发展对象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不愿意入党”的问题,这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 相悖,宜唐村支委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政治站位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细致学习;二是组织各村(社区)支委学习《邵东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所有党支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培养;三是对宜唐村支两委成员进行约谈;四是严把发展党员程序,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有力
具体问题1:经查阅,佘田桥2019年至2021年三年党委会会议记录共形成党委会会议纪要272次,其中提及党风廉政建设的1次,没有1次是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年度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每月至少研究一次,每季度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2022年共开展2次专题会议记录,并每月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研究。
具体问题2:调阅资料时,发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不扎实,几乎没有开展廉政谈话,未发现廉政谈话的相关记录。
整改情况:已制定《佘田桥镇2022年度廉政谈话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工作。谈话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方式,党委书记每季度找班子成员谈话一次,2022年6月20日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镇纪委书记每季度找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支部书记廉政谈话一次,2022年6月20日镇纪委书记宁宇恒对村支部书记进行了廉政谈话,2022年7月5日镇纪委书记宁宇恒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做好相关记录。
具体问题3: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建立年度婚丧喜庆事宜登记台账;基础工作不够细致,程序不够规范,部分报告表未经领导审批盖章;三年来,仅有2021年2名镇干部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报告表,没有一份操办丧事报告表,但实际上镇里有机关干部操办过丧礼,如佘志平母亲去世。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年度婚丧喜庆事宜登记台账;二是规范婚丧喜庆事审批程序,报告表需经领导审批盖章;三是2022年5月组织镇村两级干部深入学习《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精神,要求所有镇村干部对2019年以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自查,漏报情况及时补报至镇纪委。四是2022年5月25日对已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但未向镇纪委报告的佘志平进行约谈,责令写出深刻检讨,并全镇通报批评。
4.干部作风不严不实
具体问题1:镇党委、政府公文审签工作不规范,公文管理不严肃。镇党委、政府所发公文未履行审签手续;公文管理缺乏严肃性,公文文号编排不规范,“发文日期在前、文号在后”的现象普遍存在。如邵佘政发[2021]9号《佘田桥镇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发文日期为2021年3月1日。邵佘政发[2021]10号《佘田桥镇2021年地质灾害汛前排查工作方案》,发文日期却为2021年2月25日。邵佘委发[2021]12号《关于成立邵东市佘田桥镇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通知》发文日期为2021年4月29日,邵佘委发[2021]13号《佘田桥镇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发文日期为2021年3月16日;发文字号中的年份与成文日期不一致,如发文字号中的年份和文件标题是“2020年”,而文中内容是“2021年”,成文日期是“2021年1月26日”。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镇党委、政府所发公文必需经党政领导会签,履行发文程序;二是规范公文管理,确保发文文号和发文日期的一致性。2022年5月7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佘田桥镇党政办公室收发文制度》的通知,2022年6月8日下发了《关于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严格按文件执行。
具体问题2:执法办案工作不严谨。经查阅佘田镇森林防火工作材料发现一份镇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申多夫的问话记录,该问话记录上没有记录镇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等信息。并未见该案件的处理结果资料。
整改情况:加强对办案资料的管理,对办案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记录办案过程和办案结果。
具体问题3:镇党委会议记录不详细、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2021年4月20日和2021年9月28日佘田桥镇党委会议记录主持人、记录人栏为空白;部分会议记录没有记录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主持人、记录人记录不实;2021年5月15日党支部会议记录和2021年6月24日、9月8日、9月29日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显示“记录人、出席人”处为空白。
整改情况:加强对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规范各种会议记录的书写。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5.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比较薄弱
具体问题1:机关支部会议记录不扎实,会议记录要素不完整。查阅佘田桥机关党支部工作会议记录,发现存在会议要素不全、部分会议过程记录不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定专人书写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完善会议要素并将会议过程记录完整;二是指定专人复核会议记录,做好复核工作。
具体问题2:多项党建工作资料记录的信息不一致。“党员支部大会会议记录本”与“会议签到册”记录的开会时间不一致。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签到册上记录的是2021年3月26日;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签到册上记录的是2021年5月25日。2021年9月8日支部大会签到册记录的会议议程为“8月主题党日活动及预备党员转正”,对应的支部大会会议记录无“预备党员转正”相关记录。2021年9月支委会记录的会议主持人与“2021年党支部委员会台账”记录的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二是对镇机关的党建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具体问题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发现2021年度上党课记录;机关党支部支委成员不清楚支委具体人数。
整改情况:已制定2022年度上党课计划,严格按要求上党课;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安排机关支部支委成员轮流主持支部大会,尽责履职。
具体问题4: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会议时间前后混记。机关支部会议记录存在造假、补记的现象。
整改情况:对机关支部会议记录人员进行约谈,及时做好机关支部会议记录,真实反映开会情况。
具体问题5:党费管理存在漏洞。未发现2020年上半年优秀青年农民党支部、退休党支部、龙成新型建材党支部、非公企业第一联合党支部、非公企业第二联合党支部和派出所党支部党费上解收入账记录,2020年下半年退休党支部、龙成新型建材党支部、非公企业第一联合党支部、非公企业第二联合党支部党费上解收入账记录。
整改情况: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好实施细则,基层党建办要切实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的领导,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业务培训,做好资料存档,建好党费收缴台账。
具体问题6:机关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中共邵东市佘田桥镇机关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推荐票》未加盖公章,未注明日期;部分《候选人资格审查登记表》未盖章;《中共邵东市佘田桥镇机关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推荐票》“被推荐人姓名”出现“宁江”的名字,经查,机关支部党员并无叫“宁江”的党员;召开支委委员会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委员5人,却发出选票25票。
整改情况:经核查,由于填票人字迹潦草,将“宁红”错认为“宁江”;由于工作人员业务不熟,错把支部书记的选票当成支委委员的选票发成25张,后面已更正并进行重新投票选举,会议有效;组织机关支部认真学习换届相关文件,完善并补齐相关手续,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镇党委全程指导,镇纪委全程监督,严格按照支部换届程序开展工作。
具体问题7: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缺乏创新。查看机关支部2021年1-11月开展的11次主题党日活动会议记录,都只按照上级的文件规定象征性地学习文件精神和重要讲话,做好规定动作,未结合自身单位实际开展活动,形式单一,缺乏创新,党员教育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创新多样的主题活动形式、内容、主题,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开展有特色的自选动作,更多结合观看红色电影、实地参观红色基地、邀请专家教师授课等方式创造性开展活动,增强党员教育实效。组织支部党员到灵官殿、堡面前红色景点参观学习,接受革命洗礼。
6.机关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资料存在造假嫌疑
具体问题1: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共27名党员参加会议”,但党员民主测评发出总票数“30票”。
整改情况:经核查,有3人因迟到未签到,但民主测评时已到会场,故总票数为“30票”;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同时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
具体问题2:2021年2月25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当天,机关支部书记对支部33名同志(含1名非党)进行了谈心谈话,时间上存在不合理性,但经个别谈话了解,是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几天,由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分别开展个别谈话,资料存在造假嫌疑。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二是规范镇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流程召开,确保其规范化、科学化运作;三是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7.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到位
具体问题1:经查,《镇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台账》未及时更新,目前尚有李猛、曾亮等9名机关干部的出国(境)证件未交镇组织办统一保管。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更新《镇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台账》,确保台账数据的真实完整性;二是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安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文件要求,将非领导职务的机关干部的出国(境)证件统一收集在镇基层党建办保管,已收齐李猛等9名机关干部的出国(境)证件;三是工作人员因公、因私需要出境,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批,禁止个人存放出入境证件,坚决杜绝未经审批擅自出入境行为。
具体问题2:村支两委聘请辅职干部,未经镇党委书面审批。
整改情况:对村支两委聘请辅职干部,未经镇党委书面审批的光洪村支部书记陶四云进行约谈。完善村支两委聘用辅职干部流程。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我镇巡察整改任务已完成,推进整改成果转化,需要常抓不懈,持续发力。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盯整改重点,巩固整改实效。
一是提高站位,在思想上破冰。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强化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革故鼎新,在创新上发力。着眼新任务新要求,在推进巡察整改落实上守正创新,确保真整改、实整改。在实践中,要进一步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的具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的政治责任,不断创新巡察反馈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实效。
三是立足实际,在行动上见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将整改落实与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镇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9—2749998;电子邮箱1162297192@qq.com。
中共邵东市佘田桥镇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邵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