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一届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
2021-08-20
作者:
邵东市纪委监委
来源:
邵东市纪委监委
弘扬新风正气 建设清廉邵东
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为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邵东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4月1日)
向章云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邵东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邵阳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回顾我市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邵阳市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沈志定同志作了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邵阳市纪委全会精神,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收官的繁重任务,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风险挑战,市委坚决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了全市各项事业顺利进行。在省纪委、邵阳市纪委和邵东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稳中求进、坚定稳妥,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全市政治生态面貌焕然一新,干部干事创业意识明显增强,反腐倡廉氛围得到巩固。
(一)坚持高压传导,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市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全年共召开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会5次,专题研究纪检监察工作3次,学习廉政建设有关文件5次。组织召开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向10个单位交办了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提示单、问题清单和纪检监察建议书。全年共发出任务提示单10份、问题清单10份、纪检监察建议书33份,委托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谈话12人次,有效压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市委高度重视以案促改,先后4次召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全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市纪委监委自觉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以强力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全年共追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共审查195批次,12485人次,出具不同意见389人次。
(二)坚持聚焦聚力,做深做细做实政治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可视化,做到党中央、省委、邵阳市委、邵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毫不放松地加强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失责行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全市共立案18件,组织处理336人,通报75人。加强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纪委牵头的15个问题整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组建3个常态化监督小组,开展集中监督5次,督促立行立改问题18个,发出督查通报2期,通报批评5个单位。研究下发《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分解表》,加强对107个具体问题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确保问题整改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有效推动全市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专项监督,督促整改问题15个,处置问题线索13件,组织处理5人。聚焦违建别墅、问题土地整改、环保问题整治、高考冒名顶替、“六稳”“六保”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7件7人。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全年共查处上班打牌、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红包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处理34人,党纪政务处分33人。大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全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起,党纪政务处分27人。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全年共下发作风通报11期,通报批评164人,诫勉谈话6人、约谈10人、立案调查6人、扣津补贴14人、免职4人、辞退2人。进一步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共有22人主动报告借贷情况,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14人,退缴利息151.9万元。全面清理2016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重点项目指挥部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问题,共清退违规津贴补贴766.07万元;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8个,下发交办函10份。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监督检查,立案21起,党纪政务处分21人,组织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重点查处唐清华违规经商、运管部门以罚代管等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稳步推进脱贫攻坚“护航行动”,成立10个督查组,对77个贫困村全面督查,发现并立即整改问题148个,限期整改问题10个。加大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查办力度,58件涉贫信访举报存量实现动态清零。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66起,查处88人,追缴资金232.86万元,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紧盯人防系统腐败,强化专项治理,共核查项目56个,发现问题线索6件,追缴资金1458万元,处理6人。全面推进“监督服务微信群”建设,813个村级微信群覆盖29万余人。持续深化“带着板凳进村”活动,联合其他部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972个。大力开展信访积案“百日会战”活动,成功化解36起“多年、多层、多头”的信访积案。积极探索信访举报工作新机制,出台《邵东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质量评查方案(试行)》,对信访举报处置情况和办理质量进行集中评议和审查,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2020年,全市信访举报总量、越级访量同比分别下降46%、32%,连续两年实现“双下降”。
(五)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清除政治生态污染源。全市共立案38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1人,采取留置措施10人,移送检察机关6人。协助邵阳市纪委查办武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玉贤,洞口县副县长肖磊案件。严肃查处了以原经信局副局长张丘平为首的铅锌矿棚户区改造贪腐窝案,涉案人员21人,涉案金额3183余万元,涉案人员之多及涉案金额之大均创邵东历史新高。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共有16人主动投案,比2019年增长166.7%。持续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成功将外逃19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艾平抓捕归案。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以张丘平案为“活教材”,深入剖析并拍摄《迷失的初心》专题警示教育片,在全市开展警示教育,确保达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持续深入推进“廉洁单位”创建,分类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健全市委常委联系指导乡镇机制。开展“‘廉洁单位’创建书记谈”活动,30个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接受访谈。落实创建工作与文明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机关党建“四挂钩”,市乡村三级共1012个单位主动申报创建,实现申报全覆盖。
(六)坚持巡改并重,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市委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五人小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省委巡视邵东期间,充分利用巡视带巡察的政治优势,全力配合省委第七巡视组及邵阳市委两个专项巡察组(即投融资平台公司及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开展工作。积极推动全覆盖巡察,年内开展两轮常规巡察,对25个市直机关单位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实现84个市管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成果,对双凤乡、简家陇镇开展巡察“回头看”;实地督办了前六轮未完全整改到位的34个单位,验收评估了第七轮巡察4个市直机关的整改工作。前十轮巡察,累计发现和反馈的1351个问题,已整改落实1280个,整改率达94.74%;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447个,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处分党员干部191人;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2份,向职能部门发出交办函39份,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480条,促成修订和出台规范性制度机制188项。紧跟上级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巡视巡察发现的7类共性问题的提级整改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逐一整改。
(七)坚持规范管理,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向全市25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实现对乡镇(街道)及所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深入开展“重程序、讲规矩、强本领”建设年活动,共举办6期集中学习培训。强化内部管理,修订完善《邵东市纪检监察干部十项规定》,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等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规矩意识。聘请10位特约监察员,推动全市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围绕“送问候、询家风、提建议、听困难、讲要求”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干部8小时外思想作风和家庭家风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对在家访中了解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筑牢家庭防线“安全网”。坚持刀刃向内,全年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线索17件,函询了结7件,党纪立案1件,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4人。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腐败问题存量仍然较多,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有的党组织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管党治党主动性不强、标准不高,思路不清、措施不实;越级、重复信访举报问题依然突出,案件查办质量有待提升,群众满意度还不高;对“一把手”监督办法不多、效果不佳,同级监督仍然薄弱;惩治腐败的震慑力还需加大,遏制腐败增量的任务依然繁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约法三章”问题治而未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犹存;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还有差距,纪法兼修的本领还不到位。对这些问题,必须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严”的主基调,以“清廉邵东”建设为统揽,一体推进“三不”,有效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兴工旺商,转型升级”战略、开启我市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引领作用。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宝贵经验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监督检查、政治巡察,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步调一致向前进。聚焦监督首要职责,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
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紧扣打造“三个高地”、“十四五”规划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解决好“三农”问题、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项目建设“春雷行动”“百日会战”等市委重点工作安排,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纠正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问题,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重点工作安排落实落地。
进一步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格落实中央纪委、中组部、国家监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建立对换届信访举报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换届风气开展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监督检查,执行“十个严禁”纪律规定。突出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政治上有问题、廉洁上有硬伤的一票否决。严格执纪问责,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造谣诬告、跑风漏气的,对提名、推荐、资格审查、投票选举等方面违规违纪的,对组织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在换届督导中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查快办,一律“一案双查”,一律通报曝光。
(二)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盯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脱贫不脱监督,不放松监管,不降低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进一步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瞎指挥”“一刀切”“铺摊子”“堆盆景”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向各类帮扶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伸手等基层“微腐败”。从严整治违建别墅、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及各种乱占耕地行为。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在粮食生产、收购、存储、销售等各环节加强监管,确保粮食安全。
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入开展“带着板凳进村”活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联村入户、蹲点调研常态化,用心用情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用好并完善《邵东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质量评查方案(试行)》,高质量办理信访举报,提高信访反馈满意度。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住房物业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聚焦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开展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专项整治。继续深入“打伞破网”,促进行业治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健全和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深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发挥好“监督服务微信群”“互联网+监督”作用,切实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问题。扎实推进“一村一监督”建设,紧盯“四议两公开”、村级财务等问题,发挥村级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聚焦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社会保障救助、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等基层事务,推动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三)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推动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查摆问题从下往上看、解决问题从上往下抓,坚决整治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拍脑袋决策、搞“一言堂”,脱离实际、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大力鲜明实干导向。坚决整治“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杜绝文山会海、过度留痕、“责任甩锅”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抓项目、抓建设、抓落实。
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以落实省委、邵阳市委“约法三章”为重点,以“三公经费”监督管理为抓手,聚焦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易发多发问题,高度警惕转入“地下”的吃喝歪风、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分批多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隐形变异新情况、新动向,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施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四风”易发多发的问题,认真检视制度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明确政策要求和执行标准,从源头上防治问题发生。
营造浓厚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督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查办力度,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运用好上级纪委发布的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在上级纪委的指导下,大胆开展容错纠错,旗帜鲜明地保护担当作为、支持干事创业、宽容偏差失误,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开展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关心教育和跟踪回访工作,充分体现组织关爱。准确理解和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实名检举控告处理工作,细化诬告陷害行为认定标准和处置流程,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明确澄清正名的情形范围和方式程序,加大典型事例通报曝光力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四)全面履行专责机关职责,围绕权力运行严密监督
着力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逐条落实邵阳市委关于“一把手”监督的十条措施,严格执行建立“一把手”权力、责任清单和“三重一大”公开制度,压实“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加强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健全完善述责述廉制度,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和通报机制。压实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责任,落实好委托谈话、定期谈心谈话等制度。探索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
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岗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遵规守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问题,健全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推动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用好用活检举举报平台,有效运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覆盖面、精准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统筹衔接“四项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督促各级党组织自觉扛起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中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加大监督执纪监察力度,坚决防范和纠正在涉企政策落实、政务服务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服务企业中以权谋私、与企争利、吃拿卡要、侵害企业合法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深化拓展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围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超概算、工程建设质量不达标、出借挂靠资质和违法转包、规避招标以及围标串标、“红顶中介”、中介机构不“中”等问题,开展全面起底清查,严肃追责问责。紧盯重点领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项目专项治理。深化金融领域、涉砂涉矿专项整治,重点治理违规授信放贷、违规融资担保、违规举债等问题,深挖地方债务风险中的腐败问题。全面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行为,防范官商一体。
(五)坚持惩防并举,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
零容忍惩治腐败。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资金分配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履行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协同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排查问题线索,实行“一案一专班”,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对“提篮子”“打牌子”“拉款子”“站台子”“批条子”“借赌敛财”“放贷生息受贿”等隐性腐败、变相腐败,扭住不放、一查到底。对基层严重违纪违法的“苍蝇”,不因案情小而放过,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感受公平正义。深化一人多证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深化以案促改。坚持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注重分析发案深层次原因,系统查找思想、作风、监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对纪检监察建议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深入推进“清廉邵东”建设。坚持将“廉洁单位”创建作为建设清廉邵东的重要载体,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具体实践。结合实际启动“廉洁单位”考核评估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原则,评定出一批“廉洁单位”创建先进单位,以点带面,推动清廉邵东的总体建设。深入挖掘本土“廉”元素,打造邵东市廉政教育点,分批组织各单位“一把手”及其配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廉洁风险防范制度建设,将廉洁文化与高风险环节相紧扣,处处体现制度约束、思想约束、行为约束的廉洁保障,让廉洁成为全市党员干部共同的底色。
(六)突出政治巡察定位,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全面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落实全面从严、长期从严要求,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加强对贯彻执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巡察监督。紧盯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市委各轮巡察内容,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多种方式,积极稳妥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逐步实现村(社区)延伸巡察全覆盖,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
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与推动整改相统一,督促抓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7个共性问题的提级整改,实行巡察整改工作检查、回头看等制度,促进问题整改到位;健全巡察与审查调查高效对接机制,加强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移交、督办力度,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到位;试行巡察整改建议书、摘抄通报制度,督促主管部门堵塞制度漏洞,做到建章立制到位。深入分析巡察发现问题,综合运用巡察成果,从体制机制层面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制度机制,破解深层次、根本性问题,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七)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突出鲜明政治属性。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把讲政治的要求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协助党委担负好统筹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责任,做好纪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党支部以及专案组、巡察组等临时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完善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制度。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强对干部的人文关怀,坚持谈心谈话和家访等制度,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
提升专业能力素养。深化“重程序、讲规矩、强本领”建设活动,分类别分层次开设针对性和指导性强的专题培训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要加强轮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水平、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要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特别是监察法的相关配套规定为培训重点,推进纪法衔接、纪法贯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要通过参与办案、跟班学习、实战练兵等方式,加强对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的培养,特别是对办案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其掌握政策策略、谈话突破、运用信息化手段、证据收集固定运用等专业素养。
强化自我监督约束。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针对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处理更重。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作用,及时关注、回应社会舆情,自觉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邵阳市纪委监委和邵东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两个维护”。指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三高四新”。即三个高地: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四新使命: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
4.“凡提四必”。即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5.“四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
6.“四项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
7.“红顶中介”。指政府官员通过形形色色的手续、关卡、资质、认证,蚕食着行政审批权红利。
【责任编辑:邵东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