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反馈』中共绥宁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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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宁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30日至5月3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绥宁县进行了巡视。8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绥宁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以严肃的态度对待巡视整改、以严实的责任强化巡视整改、以坚强的保障推进巡视整改,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的巡视整改监督验收组,县级班子成员分头领办具体问题整顿,其中县委书记领办8个问题,县长领办4个问题,确保整改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具体到问题。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既抓点对点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清零、整改到位,又着眼于制度规范,管好人管好事管好权,创新机制体制,对“四城同创”、民生事业建设、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9个复杂疑难问题实行专项整治。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问题整改与举一反三相结合、点对点整改与立规建制相结合,38件具体人、具体事已整改到位27件,基本整改到位4件,需长期坚持整改7件。交办县委组织部的28个问题已销号27个;意识形态领域的13个问题已销号;交办县纪委监委34件问题线索已办结25件;交办信访件532件,已办结518件。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反馈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全面,不深入,一些重要会议精神传达贯彻不够,深刻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今年来,县委常委会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3次,组织学习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29次。按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9次。开展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查,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党员覆盖率达64%,学习积分达10000分以上的同志140名。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义务教育均衡达标基础上,积极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统筹谋划城乡教育发展。开展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调研,正草拟教育发展一揽子文件,筹备召开教育发展大会,启动职业中专、芙蓉学校和师训中心建设。新招聘各类教师208人,新增投入2000余万元改善办学条件,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156个,创建省级安全文明校园1所,市级安全文明校园3所。高考成绩有所提升,今年秋季一、二本录取人数同比提升4.8%。三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治理。在全县17个乡镇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排查学校90余所,立案5起,对34所公办学校食堂进行改造或更新,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工程。
2.反馈问题:部分突出问题巡视整改走过场。上轮巡视指出的滥发津补贴、奖金,农村违法占用耕地,规划管理严重失控,“脏乱差”现象严重等6个方面的问题至今没有整改到位。其中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规划管理严重失控问题“整改”后更加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滥发津补贴、奖金清理工作“回头看”。共清理自查49家单位,清退266.43万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11人。二是开展农村违法占用耕地专项整治。全面开展违法占用耕地排查摸底,立案142宗、收缴罚没款35.61万元。拆除违法占用耕地建房6栋、拆除违建33处、建筑面积4536平方米。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5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25宗。对25处非法占用耕地进行了复垦,复垦面积2676.97亩,依法依规补办用地审批手续160宗。三是加强规划管控。编制了县城绿线、蓝线、绿地系统规划文本,通过了《绥宁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了16个乡镇的总体规划和214个村的村庄规划,对县城个人建房制订下发了具体意见。四是开展“四城同创”专项治理。①扎实开展县城“脏乱差”治理。加大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力度,组织开展了“治脏除乱”、“打非降噪去污”、“两禁两拆三清”攻坚战,正在实施“集中攻坚”和“基础设施大会战”,整治和规范播放音响设备产生噪声污染的临街商铺55家,KTV歌厅、露天卡拉OK、酒吧及音乐餐厅共16家,处理群众噪声投诉12起,整治餐饮场所307个,拆除乱搭乱建构筑物面积2745.6平方米,清理城区卫生死角168处,清理城区户外牌匾广告482块,背街小巷整治170条,县城卫生状况和市容秩序有了根本性改观,市级创卫复核顺利通过。②强力控违拆违。出台了《绥宁县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集中查处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党员、公职人员及其亲属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自查申报的通知》《绥宁县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办法》等10个政策文件,拆除违章建筑18000余平方米,绥宁大汉城建45间违建商铺已全部拆除,实现了新增违章建筑为零,所有在建违章建筑停水、停电、停工到位。查处9名公职人员和党员参与违建典型案例,其他参与违建的公职人员将连同违法建设一并处理。下一步将分批按照打击处理一批、依法拆除(没收)一批、依法规范一批的要求,启动违法建设依法处置。③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四大片区棚户区改造全面推进,目前机械厂片区原农机公司房子已拆除并启动安置房建设,袁家团片区房屋拆迁已全部完成,电影院教育局片区已完成了公房拆除工作。
3.反馈问题:政治生态有积弊,干部队伍工作“不在状态”。大多数的科局长年龄偏大,部分局长主动提出不要职位只要待遇退二线;部分乡镇干部扎根基层不安心;一些年轻干部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定力和韧劲不足。
整改情况:出台了《关于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方面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和《绥宁县鼓励和保护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减责实施办法(试行)》,择优提拔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55人,举行“敢担当 善作为”干部优秀事迹报告会,县乡科局级单位全面评选身边典型126人,举办身边典型报告会87场,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3人。重新启用符合任职条件的被问责干部3人。全面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成立“干部心理之家”,强化干部心理健康教育,认真落实关心关爱干部政策措施,分批次组织干部参加体检。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全县17个乡镇已配备16名30岁左右的党政班子成员。
4.反馈问题:三大攻坚战仍然任重道远。财政化债形势严峻,脱贫摘帽成果巩固难,生态环保压力大。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化解政府债务。坚决杜绝违规举债,公用经费压缩10%,严格落实“三个一律”(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新增支出外,无预算安排的一律不支出;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资金保障的项目一律不招标(采购)、不开工;任何单位一律不得通过垫资、借贷、挂账等方式新增债务),化解政府债务3亿余元,债务还本付息按时履约,财政“三保”正常,总体风险可控。二是巩固提升脱贫成效。2019年脱贫956户2401人,85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发生率将下降到0.195%。全力推进就业产业扶贫。投入产业扶贫资金1亿余元,建设扶贫产业示范点16个,组建扶贫专业合作社219家,培育产业带头人310名;开展“三边”种植,新增油菜3万亩、油茶2万亩、青钱柳5000亩,稳定杂交水稻制种9万亩;继续推行“政府+劳务公司+劳务经纪人+劳动力”四位一体模式,鼓励和引导7家企业到村建立20个扶贫车间,工业园区新引进项目12个,就近解决了1097名贫困群众的就业问题。三是加快扶贫项目建设和验收进度,按进度按程序及时结算资金。开展乡村道路、人安饮水等扶贫建设项目“回头看”,对全县143个自然村通水泥路项目、88个安防工程、31座危桥、211个提质改造项目、7个已完工未支付项目、37个未审批工程变更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普查。新安排农村饮水安全扶贫项目和交通扶贫项目资金6677万元,剩余款项待工程验收后按程序支付。四是全力化解云峰水泥、宝庆联纸环保问题。安排搬迁资金1100万元,对云峰新能源公司周围100米范围内11座房屋实施搬迁,对组织搬迁工作滞后的关峡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10户已签协议,督促企业制定了污染整治方案,现已验收达标;对宝庆联纸公司,县政府下达了限期停产关闭的县长令,与企业进行了三次对接,在确保12月31日关停到位的基础上,推进转型转产。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反馈问题:基层党建比较薄弱。少数乡镇党委对于党建抓而不实,不能正确处理抓中心工作与抓党建的关系,支部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乡镇班子政治建设调研。对全县17个乡镇开展政治建设调研,对关峡苗族乡等部分乡镇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35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验收合格;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排查和联审在职村干部876人,调整、撤换不合格、不称职村干部45人,选派17名乡镇事业干部到村担任村支部书记,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县级库,储备后备干部674名。三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受理举报155件,立案153件,办结162件(含2018年立案62件),党纪政务处分14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追缴资金708.13万元,退还群众资金90.43万元,公开曝光52件131人。四是推动省委“1+5”文件精神落实落地。全面强化基层治理,大力发展乡村产业,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引导资金8720万元,确保所有村集体收入达到4万元;着力改善基层干部工作生活条件,乡镇“六小一中心”、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美好社区”建设全面覆盖,“993861”关爱平台建设将在全县215个行政村全面铺开;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2019年全县发展党员287名;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村干部基本报酬按省定标准落实,组织村(社区)干部进行健康体检,为村主职干部补贴养老保险,建立了38万元的党内关怀帮扶资金。推进基层干部轮岗交流。
2.反馈问题:干部监督管理不力。对公职人员公开经商办企业熟视无睹;对一些退居二线,受过处分免职在岗,双向选择没有留用的干部,管理宽松软;档案造假问题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坚决执行省委、市委《约法三章》,出台了《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三项规定》,组织89家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5件,立案1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对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参与违规经营活动的2名干部进行调查。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对黄桑保护区管理处长期不上班的一名干部给予政务警告处分,追缴已发放的工资29840元,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2人。集中开展“七必谈”活动,累计谈话172次、365人次,对因工作失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免职以上组织处理的51名党员干部开展了回访。建立干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切实加强对包括“退居二线”在内的所有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开展廉洁单位创建。全县共有114个单位提出申请。四是开展了公职人员档案专项清理。抓好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的整治。对干部人事档案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门调查核实和认定。严肃查处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长铺子乡等单位个别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政务记过处分1人,诫勉1人,批评教育4人。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组织全县档案管理人员和组工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
3.反馈问题: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部分选任干部公认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选任监督。充分运用《绥宁县综合运用干部监督信息成果从严管理干部实施细则》成果,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抓苗头,有效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二是考准考实干部。出台了《绥宁县科级干部现实表现档案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工作,坚持在日常考核中识别干部、在基层一线锤炼干部、在攻坚克难中考验干部,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提升干部选任认可度。今年6月份以来,提拔重用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55人。三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出台了《绥宁县关于推进全县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县直机关和乡镇职数空缺情况及结构性配备需要,统筹考虑乡镇干部横向纵向交流。今年6月份以来,县直机关和乡镇干部纵向交流25人次,乡镇之间横向交流20人次,对县直部门班子成员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调整交流了36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反馈问题:“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主体责任方面,对巡视整改要求认识明显不够;监督责任方面,监督执纪问责不严谨。
整改情况: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常委班子政治站位,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出台了《中共绥宁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五条意见》,明确巡察整改的责任和纪律要求,多次专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分线分块包干,统筹乡镇纪检力量,从公安机关抽调人员协助办案,党政班子成员领办重点案件。2017年至2018年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184件、已办结148件,办结率为80.4%。与此同时,加大县委巡察工作力度,县委巡察前四轮共反馈问题313个,整改到位289个,整改率92.3%;第五轮巡察10个单位,共反馈问题131个,整改到位110个,整改率84%;第六轮巡察发现问题正在整改。对瓦屋塘镇原党委书记的处理迟延研究主要是从去年脱贫摘帽工作需要出发,但仍应汲取教训。对迟延执行县供销社一名正科级干部处分决定进行调查,对主要责任人予以诫勉,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不发生类似情况。
2.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违规接待、公款购买高档烟酒,虚开发票报销等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单位给每个改非的县级领导安排调研经费,不论因公因私开支,一律凭票报销,实为变相福利。
整改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出台了《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聚焦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名贵烟酒、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和隐形变异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突出问题25件,党纪处分21人,组织处理16人,追缴违纪资金18.52万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1起,党纪政务处分1人,追缴违纪资金46.7万元。对县委办公室公款违规购买鞭炮等物品,已责成当事人将购买鞭炮费用上交财政。县农机局违规购买高档烟酒的资金已追缴到位,对时任县农机局局长进行问责处理。对虚报调研开支的2个单位及相关个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虚报的资金均退缴县财政。
3.反馈问题: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存在廉政风险。如以投资、入股、奖励、专项拨款等方式给一招商公司提供资金逾1.5亿元。旧城区综合整治工程(俗称“穿衣戴帽”一期)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未出审计结论工程款却已全部支付,且超出合同价和工程变更价总和500余万元。引进企业进行沿河路旧城开发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存在未批先建、边建边调、擅自改变用途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清理,修订完善合同条款,督促双方严格按合同和协议履行。全面清理县政府给“招商公司”各项奖励补贴资金。围绕设备补贴、总部搬迁等给予的扶持政策,符合招商引资文件规定,经过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并征求人大、政协意见,切合绥宁长远发展需要,相关合同仍继续履行。去年8月该公司承接了各村产业扶贫委托帮扶资金4000万元,符合产业扶贫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资金使用要求,今年5月,该公司已连同各村应得分红收益360万元按约定退回各村,油茶产业项目调整为县林业局作业主单位,相应项目资金(300万元)已由该公司退回,县城投公司入股该公司的5040万元股金按协议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其他资金为该公司按规定向省、市争取的专项资金,继续由该公司使用,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招商企业”临河45间违建商铺已全部拆除。该企业临风雨桥广场面积与2014年规委会批复的规划方案确有差异,主要是因为该批复方案对应的部分区域历经一年多时间无法完成拆迁腾地,原有审批方案无法实施,2016年县规委会对该企业重新申报的规划方案再次进行了批复,相应减少了部分广场面积,现状面积与新的批复方案无差异,该企业是严格按2016年新批复的方案建设的。二是加大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力度。坚定配合“6·23”专案组依法查处相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彻查隐藏在其中的腐败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对“穿衣戴帽”工程进行全面审计,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原县房产局局长、副局长等4人立案调查,超付500万元工程款已追回。县纪委监委对“酒厂段”防洪景观工程问题正在核实调查。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制订下发《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和《绥宁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管理规定》等系列文件,从项目前期、流程控制、招投标组织、施工结算等方面从严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规范招商引资和扶持企业政策。
4.反馈问题:形式主义现象突出。针对县城脏乱差,规划管理混乱,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等突出问题,2016年县委出台了一揽子方案,均未落实。重“形象工程”,轻民生实事,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没有一个像样的农贸市场、停车场和殡仪馆。基础工作不实,管理不够规范。重点项目没有台账,合同文本等重要资料没有严格监督管理。政府资产底数不清,县农机局等单位的门面长期被少数人占用,乡镇的资产管理也混乱。只求留痕,不重实效。如县自然资源局和县环保局2018年以来多次对关峡乡辉煌页岩砖厂下达责令停产决定书,巡视发现该厂今年4月仍在生产。
整改情况:一是强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台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二十条措施》,着力解决工作中调门高、落实少、工作不实等问题。以抓住不落实的事例与不落实的人为抓手,约谈57人,诫勉12人,推动工作落地落细。二是加大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筹备建设5个县城农贸市场,中心农贸市场、老街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有序推进,大公坪片区农贸市场(汽车北站)正在做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完成了4处50个临时停车位的修建工作。县财政安排预算1600万元建设殡仪馆,现已征用土地76.38亩,完成项目建设选址、立项、工程建设相关图纸测绘等工作。三是规范重点项目管理台账。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专项整治,建好了2016—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台账38个,其中项目变更台账21个。四是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出台了《绥宁县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清理登记门面544间,已收回382间,收取租金367万元。县农机事务中心44个门面产权已全部划转县城投公司,其中22间门面租赁协议已改签到县城投公司,李熙桥镇红州园艺场、金州园艺场已经收回。五是开展页岩砖厂专项整治。制定了关峡辉煌砖厂关闭退出方案,现已停止生产。出台了《绥宁县历史遗留页岩砖厂专项清理整治方案》,已拆除1家、停工4家。县纪委监委对县自然资源局、县环保局等单位在关停关峡辉煌砖厂过程中履职不到位进行调查。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通过3个多月的努力,绥宁县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委的工作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借力省委巡视东风,扭住问题不放、坚持标本兼治,继续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持续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坚定不移将巡视整改推向纵深。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查找制度漏洞,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问题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做到有案必查零放过、有贪必肃零容忍、有腐必反零姑息。
(三)坚定不移以整改成效推进绥宁县高质量发展。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以新担当新作为不断推进绥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实干实绩回报省委的关心厚爱,绝不辜负省委的重托,绝不辜负全县人民的期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9—7611398;邮政信箱:邵阳市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47号县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5227268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