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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 2020-09-23 作者: 来源:

坚持从严主基调    锤炼斗争硬本领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绥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17日)

唐远伟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绥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市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总结我县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唐渊同志作了讲话,就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严到底破除顽瘴痼疾。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从严正风肃纪,强力惩贪反腐,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一)“两个维护”自觉坚定。县委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向力力、周国利案为镜鉴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夯实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县委先后19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案件汇报、研究巡视整改、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制定。县委主要领导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先后作出专门批示22次。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出台《县纪委监委向县委报告“三重一具体”规定》,对县委部署和书记批示逐项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政治监督具体到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上。围绕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挂牌专项监察,紧盯进度查作风,紧盯攻坚克难看担当,采取约谈、责令整改等方式有效推进项目开展。围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度组织三次专项督查,下发专项通报3期,约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4人次,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违建别墅监督执纪问责,11名党员干部先后被立案审查调查。严把廉政审查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形象关,全年共出具党风廉政情况结论性意见59份,审查各类人选1058人次,否决14人次。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全年共出具监察建议33份。

(二)正风肃纪成效明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加强政策宣传,发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摘编》1600余册,开展9次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单位180家次,场所272个次。严格执行省市“约法三章”规定,对2019年 11 月在县长坪公路一期项目工程验收中收受小额红包的县住建局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肖育勇等5人先免职后处理,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处理3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人,追缴违纪资金140.7万元,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266.44万元。结合巡视反馈,狠抓公职人员违规打牌参赌涉毒专项治理。排查公职人员违规打牌参赌涉毒问题线索9件,立案8件,处分8人,并就公职人员参赌涉毒下发专项通报。结合绥宁实际,出台《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三项规定》,组织89个单位和全体公职人员开展集中自查自纠。发现公职人员三类问题线索13件,党纪政务立案3人,追缴违纪资金68.91万元。

(三)惩贪反腐持续发力。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强力惩贪反腐2019年3月29日、5月8日先后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原县人防办主任何盛盈、县住建局原工会主席周建新依法留置,并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按照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配合市“6.23”专案组调取相关资料153份(本),协助谈话81人次,协助外查17次,得到市纪委监委的充分肯定。在市“6.23”专案的强力震慑和“宽严相济”政策的感召下,先后有12名党员干部到县纪委监委主动投案,上缴违纪违法资金103.9万元。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721件,立案236件,结案226件,党纪政务处分204人,其中乡科级干部3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挽回经济损失1658万元。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36人次,“四种形态”的比例为71.3%:22.6%:3.3%:2.8%。同时加大办案安全投入,开展四次安全大检查,确保了全年审查调查安全。

(四)信访举报平稳运行。扎实开展信访举报“四大行动”“四个一批”,17件包案件、挂牌督办件、直查直办件全部按时办结。出台《大力推进“带着板凳进村”常态化开展的八点意见》,化解了一批疑难信访积案,办理了一批群众满意的实事。2019年,县乡村三级开展“带着板凳进村”活动752批次,接访3997人次,为群众办实事1010件,挽回经济损失61.49万元。圆满完成信访举报分级录入扫描试点工作,实现了所有信访举报件件件可追踪、件件有结果。由于措施得力,面对省委巡视之年信访举报激增的严峻形势,2019年全县信访举报工作总体实现了平稳运行。全年共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295件,较上年同期总量基本持平,办结191件,办结率64.7%,属实率61.1%,满意或部分满意率74.2%。

(五)巡视巡察同向发力。坚持把省委巡视移交件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巡视期间,依纪依规查处县住建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再旭严重违纪案,及时办结瓦屋塘镇原党委书记宁佐亮严重违纪案。省委巡视移交的34件重点问题线索件,办结25件,已核待结9件,立案12件。49件信访举报件,办结47件,办结率95.9%。规范有序开展县委巡察。先后组织开展三轮集中巡察,巡察单位30个。截止2019年底,已巡察52个单位党组织,完成本届巡察全覆盖任务68.4%。交办立行立改问题390件,完成整改355件,整改率91%。三轮巡察期间,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退缴违纪资金253.8万元,督促清收欠款169.1万元,完成专项报告14件。其中,关于机关单位门面清理等多个专项巡察报告被县委县政府采纳,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五条意见》,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刚性措施。前五轮巡察反馈问题444件,整改399件,整改率89.9%。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县委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绥宁县“巡察队伍好、巡察基础好、验收态度好、巡察探索好”。2019年县委巡察工作荣获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

(六)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一年来,围绕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开展重拳整治。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线索1065件,受理举报161件,立案177件,办结176件,党纪政务处分159人,组织处理507人,追缴违纪资金777.53万元,退还群众资金74.86万元,印发典型案例通报27期,曝光57件135人,立案数、办结数、追缴违纪资金数居全市前列。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斗争,依纪依规查处水陆派出所原所长谢定宏涉恶“保护伞”案,对张新林等4名涉恶党员开除党籍。全年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70件,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3件,立案28人,党纪政务处分18人,组织处理 6人。其中,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19件,立案15人,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 5人;查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14件,立案13人,组织处理1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立案数、结案数均居全市前列。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水利、教育、医疗等12个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以“五三”机制强力推进。先后督促整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2件,立案26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组织处理10人,追缴违纪资金93.04万元,退还群众资金63.9万元,社会反响良好。

(七)“三不”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大力开展“廉洁单位”创建,114个单位主动申报创建“廉洁单位”,其中申报创建“廉洁机关”50个、“廉洁乡镇”10个、“廉洁村居”41个、“廉洁医院”4所、“廉洁学校”2所、其他7个。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按照“一案一警示”要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从向力力案、周国利案以及县纪委查办的申和平案、彭慧案中汲取教训,筑牢思想的“堤”、补足精神的“钙”、用好手中的权、管住亲属和身边的人。大力开展廉政宣传,先后在中央级媒体上稿17条,其中新华社(网)5条,人民网12条,省级以上党报党刊、网络媒体上稿153条,其中三湘风纪采用35条。大力开展干部廉政档案创建,出台《绥宁县公职人员廉政档案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收集2013年以来全县科级干部涉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资料2200余份,建立1094份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做到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充分运用,使沉寂的档案真正“活”起来。                                                                                                                                                                                           

(八)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扎实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纪委监委统一录制的18堂培训课程教材。举办“四知讲堂”,开讲8次,先后组织开展2期、5天的集中培训。举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一章一法两规”知识抢答赛,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行闭卷考试,107名参考纪检监察干部全部合格,优秀率达83%。对17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副书记进行为期2个月轮训,实现“岗位练兵、强效提能”。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2019年,先后有7名纪检干部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业务能手,10人被评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最佳办案能手”“最美纪检人”, 22名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或交流任职。坚持严管厚爱,严防“灯下黑”,约谈、诫勉6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不实,斗争意识不强,斗争精神不足;从“6.23”专案暴露的问题来看,当前腐败存量不少,增量还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广度、深度尚需不断拓展,一些配套的改革措施还未及时出台;日常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整体性、协同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部分干部存在“本领恐慌”等等。

二、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决定》中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专列一章、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把监督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国家制度治理体系并作出顶层设计,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与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内在联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发挥制度优势、提升监督效能上下更大功夫。

(一)坚决扛起保障制度执行这个重大责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从根本上说都是对制度的践踏。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聚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刚性约束,严防“破窗效应”。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纠正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坚决查处制度空转背后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

(二)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个重要任务。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要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权力在哪里集中、监督就聚焦到哪里,紧紧盯住“关键少数”、关键岗位,把监督的触角融入决策、执行的全过程。要督促各级各部门科学配置权力,规范权力运行,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坚持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总要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三)全面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个重要方略。“三不”一体推进是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就是要使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对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严加惩治。要树立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意识,克服单纯以办案论英雄的倾向,把查处与教育、惩治与预防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有效处置存量、遏制增量。要善于反弹琵琶,加强案件剖析,总结发案规律,促进整章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四)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约束这个重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带头尊崇制度、敬畏法纪,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和程序工作。着力完善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精准定性量纪。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

三、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政治监督,持续正风反腐,保障制度执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绥宁、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深化政治监督,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践行“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做到“六个聚焦”: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持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三大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聚焦党的十九届中共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落实全会精神与绥宁实际结合起来,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大力气,花真功夫。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紧盯问题整改,推动长效机制建立。聚焦党内政治生态,重点围绕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等重要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热衷于接“天线”、走捷径、搞攀附、拉“山头”、搞“小圈子”等问题。聚焦“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采取“两单一书”压实主体责任,深化“县乡一体”压实监督责任,实施“延伸问责”压实单位部门责任。聚焦“三重监察”(重大事项安排、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制度执行)开展监督检查,出台专项方案,开展专项行动,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保障作用。

(二) 以决战脱贫攻坚为重点,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围绕年初扶贫工作要点,结合扶贫领域五大专项清理、“回头看”、扶贫专项审计,突出 “四盯四查”(紧盯项目查监管、紧盯资金查去向、紧盯干部查作风、紧盯政策查落实),不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紧盯项目查监管,紧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危房改造项目、产业发展项目等扶贫项目的立项、评审、招投标、建设、质量、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开展监督检查,严查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等问题。紧盯资金查去向,聚焦扶贫资金的拨付与使用,严查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加大违纪资金追缴退还力度,增强群众获得感。紧盯干部查作风,加强与驻村办联系对接,严查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等行为,着力纠正脱贫摘帽后的厌战情绪和松劲问题。紧盯政策查落实,严查执行扶贫政策“走样”问题,严查“四不摘”政策落实不力问题,确保扶贫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铲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定不移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要不折不扣落实涉黑涉恶线索“双向移送”、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线索逐案过筛、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查” 、“保护伞”重点案件“双专班”、案件办理“三长背书”等各项制度规定,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官伞”“警伞”“庸伞”。对黑恶势力盘踞时间长、经济实力强、社会影响大的案件,重点清理“保护伞”惩处情况,对没有打出“伞”或打“伞”不彻底的,重新回溯核查、扩线深挖。坚持边打边治边建,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查找症结、堵塞漏洞,全面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

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处置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按照省市纪委要求,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全员考试内容。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深化“带着板凳进村”活动,要把“带着板凳进村”活动纳入廉洁单位创建。信访举报要从化解初信初访入手,从破解“三多”( 多年、多层、多头)信访开局,出台刚性规定,确保取得实效。

(三)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毫不手软惩治腐败。坚持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正风反腐的预期。重点查处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提篮子”、“打牌子”、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违规借贷等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对所有工程项目、产业项目的超付资金,财政和业主单位要全面清理,3月底追回,逾期未追回的,一律问责相关签字人员。要建好用好行贿信息档案库,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做实办案“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促鉴、以案促改,开好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收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效果。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剖析发案原因、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监管漏洞、确保问题整改。弘扬“四知”文化,传承红色文化,倡导良好家风家教,汇聚激浊扬清的强大正能量。

深入开展“廉洁单位”创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廉洁单位创建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推动廉洁思想、廉洁制度、廉洁纪律、廉洁文化建设。建立“廉洁单位”“三联”创建制度,即县级领导联乡(镇)、机关,乡镇党委书记联村(社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片区,强力推进“廉洁单位”创建。要出台《廉洁单位创建指南》,引导申报单位规范有序创建。要细化《廉洁单位创建考核评估办法》,把“廉洁单位”创建纳入创建文明单位的前置条件,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纳入单位年度考核体系,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以有力举措确保创建取得实在效果。

(四)落实监督专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要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信访举报、谈话函询、廉政画像、纪检监察建议、廉政家访、派驻组长列席会议、定期听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报告等途径开展日常监督。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督促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要创新监督方式,在开展专项监督、交叉检查、“四不两直”的基础上,用好互联网、大数据、“互联网+监督”等信息平台,为监督插上科技翅膀。要强化监督运用,严把廉政意见回复政治关、廉洁关、品行关、形象关。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重点监督“一把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决策、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査,对破坏制度的严肃问责,防止揽权专断搞“一言堂”。上级“一把手”要抓好下级“一把手”,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意见,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谈话提醒等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一把手”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同级党委书记。

突出关键岗位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制约和监督,突出对管人事、管财务、管项目、管资金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

(五)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精简会议、简报,大力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考核,取消过多过滥的微信工作群,防止以有没有领导批示、有没有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严查“公文旅游”、“新官不理旧账”、责任层层“甩锅”等问题。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交、交办、督办机制,加大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产业项目建设中 “懒散拖”、政务服务中的“吃拿卡要”等问题整治力度。围绕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加强基层建设文件精神及配套措施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把政策红利送到基层干部手中。

保持定力、寸步不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省委、市委 “约法三章” 和县委“三项规定”成果,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请请吃、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借贷、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问题,对顶风违纪者一律先免后查。紧盯行政事业单位二级机构、重点项目指挥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学会协会,着力查找监管死角、制度漏洞、违规行为。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注重容错纠错,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正名,依法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正确处理贴牌举报、造谣诬陷的问题线索。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列出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做到既关心民营经济发展,又守住底线、把好分寸,既防止勾肩搭背、利益输送,又不谈商色变、为官不为。持续开展“暖心行动”,做好受处分干部回访工作,加强教育转化、心理疏导,让跌倒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六)持续深化三项改革,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纵深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双重领导体制落实落细,巩固“三转”成果,深化“三个为主”。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考核考绩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严格执行下级纪委监委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工作向乡村延伸,赋予乡镇纪委监察职能,打通监察“最后一公里”。贯通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做到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适用依据、案件审理等方面的融合。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现“三转”更高层次发展。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出台实施意见,支持派驻机构充分履行职责,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分类推进国有企业、管理区、产业园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发挥纪律保障作用。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县乡一体、片区联动”改革,确保力量整合,效能提升。

进一步汇聚监督合力。认真履行协助职责,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政治生态研判等情况,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提出建议。认真履行同级监督责任,既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协助其工作,又进行监督。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汇聚监督合力。促进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

(七)深化政治巡察,提高巡视巡察整改实效

实现巡察全覆盖。紧扣“两个维护”,聚焦职责使命,突出“四个落实”,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落实常规巡察,强化重大决策、重点领域的专项巡察,适时开展机动巡察,探索“点穴式”巡察,年内完成对22个党组织的巡察,实现县本级巡察全覆盖。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提高巡察报告和问题线索质量。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建立选派优秀干部和后备干部到巡察岗位接受锻炼制度。

抓实巡视巡察整改。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五条意见》,夯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室对巡视巡察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报告。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及时约谈,严肃问责。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分管县领导约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制度。

(八)锤炼斗争本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锻造过硬政治品格。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作决策的本领。自觉将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严格按规定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党性觉悟,涵养家国情怀,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十杰卫士”评比表彰。

提高依规依法履职能力。深化全员培训,年内开展两次集中“封闭式”培训,打造每月2期的“四知讲堂”品牌 ,对新任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实行为期2个月的轮训。开展“知识抢答”“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创新成果评比表彰”等活动,营造“奋发向上、敢打敢拼、争创一流”的蓬勃朝气和良好氛围。提升信息化能力,建好电子数据调查室。适应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大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等方面人才选用与引进力度,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年轻干部双向挂职制度。支持鼓励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一法三规”,把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规定,坚决防止打听干预监督检査审査调査事项,严禁利用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和影响力请托、受托违规办事。开展特约监察员聘请工作,主动接受审计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刀刃向内,经常打扫庭院,严防 “灯下黑”。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把监督管理和组织温暖落到实处。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更加坚定稳妥、更加精准有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绥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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