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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宁县第十二届纪委向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 2021-08-22 作者: 来源:

正风肃纪不手软  从严治党不松劲
为建设美丽绥宁活力绥宁幸福绥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绥宁县第十二届纪委向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刘骁璇
(2021年7月29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绥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县委带头抓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了全县山清水秀、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稳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胜利收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政治监督坚定有力。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人防领域、高考冒名顶替、“洞庭清波”等专项整治,细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20项具体措施。围绕疫情防控、污染防治、禁捕退捕、“三重专项监察”、 换届风气等开展监督,下发专项通报25期,推动问题整改515个,建立长效机制10个。始终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出台县纪委监委“三重一具体”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报告县纪委监委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和具体事项。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2016年9月以来共审查各类人选11622人次,建议暂缓使用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68人次。
    (二)专项治理成效显著。大力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县共党纪政务处分368人,组织处理1411人,退还群众341万元。“打伞破网”坚定有力,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党纪政务处分49人,组织处理19人,出具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处置问题线索68件,办结67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38人。政治生态持续好转,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深入开展信访举报 “线索大起底、问题大排查、案件大处置”三大行动和“带着板凳进村”活动,全县的信访举报总量和越级访大幅下降,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得到市纪委监委充分肯定。
    (三)正风肃纪持续深入。严格执行省市“约法三章”和县委“三项规定”,先后组织开展纠治“四风”“禁赌限牌”“涉砂涉矿”“违规借贷”“提篮子”“爱心阅读卡”等专项整治。五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7起,党纪政务立案72人,组织处理411人,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013万元,追缴违纪违法资金927万元。2019年11月,县住建局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肖某某等5人因在项目工程验收中收受小额红包,被先免职后处理,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五规五治”专项整治工作,大力精简各类微信工作群,合并注销358个。依纪依规查处2016年“林业国检”、2018年“6.8”县自来水水质异常事故、2018年“9.28”校车侧翻事故、“冻坡砖厂未批先建”、2019年黄桑违建别墅、2020年“时光里”违建民宿中不担当、不作为和失职失责问题,党纪政务处分67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起到了较好的教育震慑作用。
    (四)惩贪反腐震慑常在。配合省市纪委监委查处长沙市原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陈某某、新邵县原人大主任陈某某等多个严重违纪违法案,得到省市纪委监委相关专案组领导肯定。严肃查处关峡乡原党委书记黄某某、原县房产局局长黄某某、原县人防办主任何某某、县住建局原工会主席周某某、县财政局原财评中心主任伍某、县思源学校原出纳杨某等一批职务违法犯罪案,移送司法19人,自办留置案件居全市前列。五年来,先后19名公职人员主动投案,上缴各类违纪违法资金785.4万元,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431人次,立案916件,党纪政务处分779人次(其中重处分154人次),追缴违纪违法资金4412万元。
    (五)巡视巡察同向发力。坚持把省委巡视移交件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省委巡视移交的34件重点问题线索件和49件信访举报件全部办结。推动市扶贫专项巡察交办的13个问题按期整改到位。组织开展10轮县委巡察,交办立行立改问题999件,整改到位909件,督促被巡察单位退缴违纪资金603.2万元,清退历史性欠款1406万元,反馈问题693个,整改到位655个。2020年我县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经验在全市推介,2021年4月我县巡察整改评估验收办法和“双路条”的有效做法在中央《巡视巡察参考》刊发。
    (六)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深化“三转”,县纪委监委退出协调议事机构162个,保留15个。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2018年1月顺利完成了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监委会组建挂牌。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设立10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72家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施派驻监督。出台《绥宁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的实施意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2020年5月,全县17个乡镇监察办公室全部挂牌成立。建立健全村级纪检组织体系,配备234名纪检员、82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七)清廉建设走深走实。坚持以“四清”为目标、以“三不”为主线,以“六创”为载体,大力推进清廉绥宁建设。建立权力清单1387项,完善管理制度460个,排查各类廉政风险点478个,强化内控管理措施428项。组织编写《绥宁县警示教育读本》,收录近几年来县纪委监委查办的10起典型案例,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深入开展“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系列教育活动653场次,接受警示教育2万余人次。组织开展“颂党恩、唱廉曲”送戏下乡、廉政文化作品巡回展活动,受众达4.5万人次。在全市率先出台清廉建设实施意见,有效探索季度清单提示制度,2020年我县创廉工作得到了省市纪委监委充分肯定。
    (八)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开展“重程序、讲规矩、强本领”建设活动,强化程序意识,严明纪律规矩,补齐本领短板。持续开展“岗位练兵、全员培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先后8人被评为“全县劳动模范”“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审查调查业务能手”“全市监督检查业务能手”“全市综合管理业务能手”。县纪委监委先后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文明机关、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9件,处理处分8人。
    经过五年的努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凸显,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市纪委的坚强领导、强力推动;离不开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担当作为;离不开全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共同参与。在此,我谨代表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我们风雨同舟,砥砺前行。我们深刻体会到,建设清廉绥宁,助力绥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必须坚持政治建设不偏向,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践行“两个维护”上要更加自觉、更加坚决,切实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不松劲,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惩治结合不脱节,充分发挥纪律的惩戒约束和正面引导作用,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立在平时,把习惯养在平日;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不动摇,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入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反腐倡廉工作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反腐败斗争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约法三章”问题治而未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犹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对“一把手”的监督有待深入;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跟不上要求,甚至执纪违纪。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绥宁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巩固反腐倡廉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五年。今后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严的主基调,以清廉绥宁建设为统揽,一体推进“三不”,有效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为全力服务保障“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战略、建设“美丽绥宁、活力绥宁、幸福绥宁”、全面开启建设现代化绥宁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抓实政治监督,全力服务保障建设“三个绥宁”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监督,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文旅产业发展、园区平台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管理、民生实事工程等重点任务;围绕各级各部门在贯彻实施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市委“二中心一枢纽”建设、县委“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战略、建设“三个绥宁”目标中的职责使命,找准监督重点和着力点,督促抓好落实。围绕县委重大工作部署、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制度执行,深化“三重专项监察”,严肃查处一批不执行、缓执行、乱执行的典型案例,为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保驾护航。
    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秉持亲清政商关系,加大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产业项目建设中“懒散拖”、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等问题的整治力度,狠抓环境优化,全力助推“五好”园区创建。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交、督办机制,着力查处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推动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完善一批惠企便民的制度机制,以高质量监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狠抓作风建设,强力纠治“四风”等顽瘴痼疾
    铁腕整治干部“庸、懒、散”。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大督查”、政令畅通“大执行”、工作效能“大提升”等一系列主题活动,以最严的考核、最严的督查、最严的问责,下大力气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作风顽疾。持续治理“官爷”文化、“中梗阻”,大力整治政策落实不力、职责缺位等问题,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批示交办任务执行不力、协调不好、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误的;对单位内部管理混乱,班子不团结,岗位职责不明确,职责范围内应办理的事项无故拖延、推诿、效率低下的;对在急、难、险、重工作面前和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时畏缩不前、临阵脱逃的;对服务保障民生中漠视群众疾苦、故意刁难群众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决不手软!
    严防享乐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约法三章”和县委“三项规定”,高度警惕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疲劳厌战。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指示精神,加大对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的监督力度,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带动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良好风尚。
    (三)维护公平正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聚焦乡村振兴精准监督。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对巩固“四个不摘”成果、脱贫攻坚普查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等方面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推动乡村振兴中搞“瞎指挥”“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斩断伸向各类帮扶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黑手”,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带着板凳进村”活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联村入户、蹲点调研常态化,用心用情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工程招投标、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从严惩治违建别墅、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各种乱占耕地行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坚持有“伞”必打,有“网”必破,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发展的土壤。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整治执法司法领域顽瘴痼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擦亮“清廉”名片
    惩治腐败一刻不松、半步不退。坚持严的主基调,一刻不停地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医疗物品购销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对各种隐性腐败、新型腐败扭住不放、一查到底。深化工程建设招投标、金融、涉砂涉矿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整治,常态化整治“打牌子”“提篮子”“拉款子”“站台子”“借赌敛财”“放贷取息受贿”问题。严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等经商办企业行为。
    坚持“惩、治、防”相结合。将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建立查清事实、剖析问题、堵塞漏洞、防控风险、重塑生态“五位一体”处置机制。扎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深入挖掘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和同类案件的规律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同级同类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接种清廉“疫苗”,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精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切实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持续深入推进“廉洁单位”创建。要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为目标,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主线,以“廉洁单位”创建为抓手,狠抓“廉洁机关”“廉洁乡镇”“廉洁村居”“廉洁学校”“廉洁医院”“廉洁企业”创建工作。要完善“一主体三联创”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一体六单”工作要求,探索清单提示创、分类指导创、示范引导创等“三创”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廉政家风建设,真正让清廉成为绥宁新名片、好风尚。
    (五)突出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巡察工作方针,实现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要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督促推动“两个维护”落到实处;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抓住主要矛盾;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督促担当作为;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要坚持上下联动巡、灵活机动巡、板块轮动巡,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确保巡察效果。
    推动问题整改。瞄准问题靶向改,狠抓立行立改,推动边巡边改,突出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压实责任同向改,进一步压实县级分管领导督促责任、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监督责任和相关单位协同责任,形成整改合力;实践探索创新改,坚持和完善整改流程“九步法”“五账模式”“三评”工作机制和“双路条”制度,确保整改实效。
    突出结果运用。要突出巡视巡察成果利用,以高质量的专项巡察报告推动各级决策;以问题线索推动监督执纪问责;以规范管理推动基层党建;以巡察“政治画像”推动选人用人;以“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巡视巡察成果。
    (六)坚持监督常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精神,坚持把“一把手”作为各类监督的重点,做到政治监督评价必严、主体责任检查必严、权力运行盯防必严、巡视巡察体检必严、廉政谈话提醒必严、组织生活督导必严、问题线索处置必严、谈话函询核查必严、廉政意见回复必严、违纪违法查处必严。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责任,落实委托谈话等制度。探索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深化同级监督谈心谈话制度,发挥好同级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如实报告,把双重领导体制的优势发挥出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开展下沉监督、深化日常监督、探索蹲点监督、创新平台监督、融通各类监督,发挥监督实效。建好用好廉政档案和政治生态分析系统,确保对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明、底数清。切实用好检举举报平台,有效运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覆盖面、精准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统筹衔接“四项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群众、舆论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强化小微权力有效监督。深化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整合村级监督力量,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监督服务微信群作用。大力推进“廉洁村居”建设,探索村级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村级公共事务监督,进一步管住小微权力。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高监督治理效能
    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和创立作用,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坚持和完善双重领导体制,认真落实县纪委监委向市纪委监委、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派驻机构的领导,全面推行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小巡察”调研督导。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配套制度,出台派驻机构请示报告办法、业务工作规程,擦亮派驻监督“探头”,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健全室组联动,探索建立分片统筹、交叉查办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抓实园区(管理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责任。深化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各项改革配套制度建设,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加顺畅高效,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四铁”纪检监察铁军
    锻造铁一般信仰的纪检监察干部。“生无信仰心,恒被他笑具”。肩负新时代新征程重大责任使命,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做深做实党史学习教育,与学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学党章、学党纪、学党规有机贯通,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悟初心、守信仰、强党性。
    锻造铁一般信念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有“革命理想高于天”的情怀和“理想信念永不动摇”的执着,把增进人民福祉摆在政治监督突出位置,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正风肃纪反腐各环节,把让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标尺。坚决做到“三防”,防止骄傲自满、主观武断、粗枝大叶;防止高高在上、口大气粗、自我膨胀、目中无人;防止拿执纪执法权捞取政治资本、搞利益输送。做到“四慎”,即慎独、慎言、慎行、慎权,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锻造铁一般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实行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做到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严守纪检监察工作权力边界。坚持刀刃向内,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和纠正;对不托底、不靠谱的及时调整出队伍;对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坚决清除。
    锻造铁一般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深化“重程序、讲规矩、强本领”建设活动,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办案安全,提高专业能力,真正解决“不会用、不愿用、用不好”的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优者奖、劣者汰的正确用人导向,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善为。
    各位代表、同志们,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美丽绥宁、活力绥宁、幸福绥宁”的蓝图鼓舞人心,新征程的号角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奋力拼搏,以强烈的政治意识、过硬的政治担当、无畏的斗争精神,奋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实现“美丽绥宁、活力绥宁、幸福绥宁”的美好愿景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绥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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