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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 2021-08-22 作者: 来源:

  胸怀“国之大者”   推进“清廉建设”
为开启绥宁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绥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4月2日)
唐远伟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绥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总结我县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唐渊同志作了讲话,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绥宁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县委坚定不移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职责,强力正风肃纪,从严惩贪反腐,一体推进“三不”,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清廉绥宁建设气象一新。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 “两个维护”坚定有力
    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到每一个党组织和全体党员。2020年,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9次,下发《中共绥宁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性文件8个,细化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98项,发出“两单一书”279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共789人次,委托党委(党组)书记谈话9人次。县纪委监委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结合岗位履职,及时制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20项任务分解表》,明确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强化跟踪问效。全年呈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批的县管正职函询15件、初核27件,县管干部立案28件,对县委主要领导23件批示件及时建立台账、逐项落实到位。
    切实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坚持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在新冠疫情防控中闻令而动,紧跟而上,第一时间出台《关于严肃疫情防控纪律十条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5次,处置涉疫信访举报16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153人。围绕复工复产、“六稳”“六保”开展跟进监督,推动问题整改15个。围绕禁捕退捕先后开展7轮专项督查,提出整改建议8条。从严查处寨市黄桑违建别墅、时光里违建别墅,立案11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督促整改问题9个。落实“三重专项监察”,对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四片两路”等先后开展3轮专项监察,推进项目开展,对全县近两年48个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县委县政府1号文件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推动整改问题37个。
    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村级换届风气监督,严明纪律要求,列出追责问责“十种情形”,建立信访、舆情反映快速受理、限期办结机制。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11件,组织处理11人,与2017年村级换届信访举报98件相比,减少87件,下降89%。严把廉政审查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作风关、形象关,全年共审查各类人选2068人次,出具廉政情况结论性意见61份,建议暂缓使用12人次,建议取消拟表彰先进个人8人次。
    (二)铁拳整治顽瘴痼疾,作风建设持续深化
    寸步不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1月,依规依纪从严查处县住建局原党委委员、总工肖某勇等人利用工程项目验收职务之便收受红包案,相关5名责任人被免职,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释放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开展“爱心阅读卡”专项清理,对全县92个单位进行地毯式清理,追缴违纪违规资金8.32万元。2020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起,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组织处理49人,追缴资金95.4万元。
从严整治“四风”问题。从严查处红岩镇谢家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道路建设工程验收失职失责案,对向忠华等4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开展“五规五治”专项整治工作,县级层面发文、开会、督检考、表格材料报送同比分别减少27.1%、31.8%、27%、30%。大力精简各类微信工作群,合并注销358个。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个,立案10件,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20人,追缴违纪资金9.89万元。
    (三)创新开展清廉单位建设,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惩贪反腐决心不改、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力度不减。2020年,经县委同意并报市纪委监委批准,先后对县住建局原四级调研员、县房产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忠义,县政府办原副主任、四级调研员黄均喜,县财政局财政评审中心原主任伍平等3人依法留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受市纪委监委指定,高质量办理隆回县商务局退休职工伍某兰留置案。在市、县专案的强力震慑下,16名公职人员主动投案,上缴违纪违法资金785.4万元。对主动投案者区分不同性质和情形,依纪依规依法处理到位。2020年,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 678件,立案199件,结案209件,党纪政务处分193人,挽回经济损失1627.95万元。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29人次,占比分别为73.3%:20%:3.4%:3.3 %。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针对腐败案件暴露的问题,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出台了《绥宁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绥宁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等28项县级层面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招标、施工、计量、监理、验收、审计、拨款管理。县直机关单位、乡镇、村居等结合廉洁单位创建季度清单提示,建立权力清单1387项,完善管理制度460个,排查各类廉政风险点478个,强化内控管理措施428项,因制度而不能的螺丝越拧越紧。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深入开展“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系列教育活动。组织各单位党委(党组)观看《初心迷失》警示教育片 155场,接受警示教育4543人次。在县住建局等5个案发单位先后开展“一案三会”(一次案情通报会、一次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次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12月29日,组织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全体县级领导、县直机关、各乡镇党政“一把手”、项目管理、执纪执法单位全体班子成员共320余人参加会议。编发《关于何盛盈、黄忠义、伍平、黄均喜4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至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对照反思。组织编制《绥宁县警示教育读本》1000册,收录近几年来县纪委监委查办的10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举办绥宁县首届廉政文化书法剪纸现场创作比赛,组织开展18场廉政文化作品巡回展,观展群众1万余人次。编发各类廉政短信1409条,收到廉政家书746件,签订廉政承诺书3170份。
    创造性开展创廉工作。建立“一主体三联创”工作机制,坚持“廉洁单位”创建“四纳入”,全县407个单位主动申报创建“廉洁单位”,申报率达100 %。清单提示创,先后下发4次廉洁单位创建任务提示单,明确每个季度的创建重点,增强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性。分类指导推,先后出台《廉洁村创建十有标准》《廉洁学校创建指导意见》《廉洁医院创建指导意见》,有力推动基层单位创廉工作开展。示范带动引,先后确定县民政局等10家民生机关单位、源头等34个村(社区)、县一中等10所学校、县人民医院等5所公立医院为创廉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创廉工作深入开展。首创廉洁单位书记访谈,9名乡镇党委书记、17名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接受公开访谈。12月29日,我县在全市创廉工作推进会上作了典型介绍。
    (四)始终坚守人民情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尽锐出战护航脱贫攻坚。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我县85个贫困村开展为期“两晚三天”的“入村督查”,督促完成脱贫质量“回头看”问题整改406个,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212个。扎实开展“四盯四查”,全年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419起,立案94件,党纪政务处分90人,组织处理397人,追缴资金936.33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90.48万元。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六清”专项行动,全年办结涉恶问题线索9条,开除党籍8人,开除公职1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72件,办结65件,移送公安机关7件。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件,立案33人,党纪政务处分32人,组织处理 6人。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14件,立案13人,开除党籍12人,开除公职1人,组织处理1人,出具纪检监察建议书 13 件,推动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立。
    用心用情开展“带着板凳进村”活动。全县共开展“带着板凳进村”活动1184次,接访群众4854人次,化解积访119 件,为群众办实事1424件。大力推行全员办访,全面压实初访,及时化解难访,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134件,同比下降56%,越级访下降42%,办结率、满意率大幅提升。
    (五)始终坚持巡改并重,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深化政治巡察。先后开展县委两轮26个单位巡察,交办立行立改问题256件,推动问题整改185个,移交问题线索55件,追缴违纪资金92.3万元,实现十二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居全市前列。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先后就长铺镇低保情况、中介审计机构审计工程项目情况、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监管使用情况等形成专项报告,推动了三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规范巡察整改。对照省委第七巡视组交办我县的涉及42个单位的63个问题逐单位逐问题督查,推动市扶贫专项巡察交办的13个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在全市率先出台《绥宁县委巡察成果运用办法》《绥宁县委巡察整改评估验收办法》等制度,规范巡察整改。开展巡察整改督查验收3次,下发通报3期,约谈整改不力单位党委(党组)班子4个,通报批评2人。2020年9月18日,我县在全市巡察工作推进会上作了典型介绍。
    (六)在斗争中锻造过硬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增强
    “重讲强”活动深入开展。组织编印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重程序、讲规矩、强本领”建设年活动《学习读本》和《政策法规资料汇编》1000余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一体执行。举办为期4天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整训,推动问题整改653个。举办“四知讲堂”11期、21个专题,参学1286人次。组织开展案件审理、文字综合、信访举报处理、审查调查谈话等4项技能比武,涌现了一批岗位能手。同时,积极选派10余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纪委监委专案办理,在监督执纪实践中锤炼过硬本领。组织开展“十杰忠诚卫士”评比,激发了比学赶超热情。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深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和机构设置。出台《绥宁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的实施意见》,赋予乡镇监察办公室相应监察职能,2020年5月25日,全县17个乡镇监察办公室全部挂牌成立。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共政务立案8人,并及时作出处分决定,打通了基层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聘请12名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健全村级纪检组织体系,配备234名纪检员、82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其中村级纪检委员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78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传统腐败与新型腐败交织,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治而未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犹存;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好人主义”依然存在;重复越级访万人占比还处于高位运行,有的单位案结事未了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开展“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发展阶段的要求。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严的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清廉绥宁建设为统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有效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为开启我县“十四五”规划和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讲话精神和“两个存在”“五个交织”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两个落到实处”的政治要求,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落到实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牢大抓落实的工作导向,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发展。围绕中央部署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生态环境整治等开展监督检查,严查专项整治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围绕县委重大工作部署、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制度执行,深化“三重专项监察”。
    以铁的纪律维护换届风气。严格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坚决执行“十个严禁”纪律规定。成立县委换届风气监督领导小组,建立对换届信访举报、舆情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换届风气开展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监督检查。突出廉政把关从严,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对政治上有问题、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一票否决。坚持执纪问责从严,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造谣诬告、跑风漏气的,对提名、推荐、资格审查、投票选举等方面违规违纪的,对组织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在换届督导中失职渎职的,一律露头就打,一律严查快办,一律“一案双查”,一律通报曝光,一律上追一级。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用新作风引领新征程
    靶向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瞄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包装式”“标签式”“洒水式”“一刀切式”“甩手掌柜式”等突出表现,抓住具体事,盯牢具体人,精准施治,防止新的不良习气成风成势。充分发挥基层监测点作用,推行基层评机关、下级评上级、群众评干部,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取消过多过滥微信群、优化“督检考”等成果,大力改进会风,让会风见证作风,让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严防享乐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寸步不让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约法三章”和县委“三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高度警惕吃喝歪风重演、收送电子红包、分批多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隐形变异情况。把监督触点向企事业单位、二级机构延伸,严查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突击发钱等易发多发问题。把“公款私存”清理纳入专项整治,堵住制度漏洞,化解廉政风险。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面落实省纪委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大胆实施15项“正面清单”,坚决管住12项“负面清单”,切实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坚持严管厚爱,用好“四种形态”,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做到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正能量。
    (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理念
    聚焦乡村振兴精准监督、靠前监督。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精准监督、靠前监督,加强对脱贫攻坚普查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松劲懈怠、精力转移、投入下降等问题。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向各类帮扶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伸手等基层“微腐败”。从严整治违建别墅,严查违建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在粮食生产、收购、存储、销售等各环节加强监管,确保粮食安全。
    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带着板凳进村”活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力量下沉、联村入户、蹲点调研常态化,用心用情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医保社保、食品药品安全、住房物业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继续深入“打伞破网”,促进行业治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深化县乡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发挥监督服务微信群、“互联网+监督”作用。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探索开展村级集体三资提级管理。研究制定《村级纪检员工作规则》,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体制,使村级纪检员、村务监督员真正有职、有权、有责,真正成为 “一村一监督”的主力军。要分片开展村级纪检员、村务监督员专业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这支队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清廉绥宁建设,一体推进“三不”战略目标
    以零容忍态度惩贪反腐。坚持严的主基调,一刻不停地推进反腐败斗争。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查“裙带腐败”“衙内腐败”“隐形腐败”。切实履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协同责任,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查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严查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失责和腐败问题,严肃惩处公职人员涉赌涉毒行为。对乡村基层严重违纪违法的“苍蝇”,不因层级低、案值小而放过,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落实安全责任,严格管控办案安全风险,深化一人多证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以 “查、剖、改”三结合推进治理。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所有立案件,所在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对照检查反思,防止类似情形发生。要完善“三书两会一公开”制度,推动“一案三促”落地见效。围绕查办的典型案件,认真总结剖析,向案发单位和主责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列问题清单,提出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纠正措施等建议,督促案发单位深刻剖析发案原因,查找深层次问题,制定切实整改措施,做到“以案促改”;健全完善内控机制,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做到“以案促建”;对普遍性、行业性、系统性的违纪违法问题,深挖问题根源,部署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以查办案件推动一方治理,做到“以案促治”。
    以“一体六单”堵住管理“漏洞”。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对照职能职责核“权力清单”;对照内部管理建“制度清单”;对照主体责任要求定“责任清单”;对照内控机制排“风险清单”;对照自查检查建“问题清单”;对照问题整改建“整改清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促进问题整改。
    以廉政文化接种清廉“疫苗”。思想涵廉,将清廉绥宁建设与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加强党员干部党史教育;文化育廉,大力实施清廉文化“六进”活动,让全社会感受廉洁教育的熏陶、接受廉洁教育的洗礼;警示促廉,深入开展“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等系列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家风助廉,常态化开展“清廉家风进万家”活动,组织开展“当好廉内助、守住幸福门”等系列活动,培育清廉家风;阳光晒廉,广大党员干部公开廉政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加强重点二级机构巡察。精选一批财权、事权相对集中、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二级机构开展常规巡察。要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盯住关键人,抓住重点事。做好政治巡察画像,落实巡察底稿制度,提高巡察报告质量和巡察移送线索质量。
    狠抓巡察整改。对县委前七轮已整改验收单位开展整改“回头看”,结合“回头看”开展“一体六单”专项检查;对县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开展巡察整改验收,进行量化评估打分,充分利用好巡察成果;对市委提级整改七个专项进行专项监督,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推动巡察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对县委九轮巡察规范整理纸质档案,分类建立电子档案,录入巡察资料系统,不断提高巡察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绥宁县委巡察整改评估验收办法、巡察整改“双路条”制度,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推进监督贯通融合,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落实好市委关于“一把手”监督的十条措施,严格执行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三重一大”公开制度,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和通报机制。落实省纪委关于“一把手”监督“十个必严”要求:做到政治监督评价必严、主体责任检查必严、权力运行盯防必严、巡视巡察聚焦必严、廉政谈话提醒必严、组织生活督导必严、问题线索处置必严、谈话函询核查必严、廉政意见回复必严、违纪违法查处必严。压实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责任,落实好委托谈话、定期谈心谈话等制度。探索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开展下沉监督、深化日常监督、探索蹲点监督、创新平台监督、融通各类监督,发挥监督实效。建好用好廉政档案和政治生态分析系统,确保对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明、底数清。切实用好检举举报平台,有效运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覆盖面、精准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统筹衔接“四项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群众、舆论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深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化拓展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围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超概算、出借挂靠资质和违法转包分包、规避招标以及围标串标、中介机构不“中”等问题,开展全面起底清查,严肃追责问责。紧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供销系统和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化金融领域和涉砂涉矿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活动,全面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治理效能
    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全面推行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小巡视”式调研督导。派驻监督“探头”要擦亮,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健全室组联动,探索建立分片统筹、交叉查办机制。抓实园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各项改革配套制度建设,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上更加顺畅高效。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三、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打造执纪铁军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严管、严治、严惩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着力打造一支“五有”纪检监察队伍。
    打造有信仰的纪检监察队伍。肩负新时代新征程重大责任使命,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打造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敢于善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以钢铁般的决心和意志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扭转办大案要案才是政绩的错误认识,用好用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切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体现对干部的关心关爱。
    打造有情怀的纪检监察队伍。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思想理念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把增进人民福祉摆在政治监督突出位置,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正风肃纪反腐各环节,把让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标尺。坚持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厚植人民情怀,严于正身律己,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敢于拍案而起地去查,对人民群众反对痛恨的事敢于坚定不移地去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果、正风肃纪反腐新进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打造有本领的纪检监察队伍。深化“重程序、讲规矩、强本领”建设活动,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开展工作。弘扬实事求是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办好“清风讲堂”,分层分类开展全员培训;坚持以案代训、实战锻炼,提高精准监督能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支持鼓励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等国家专业考试。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纪检监察文书和巡察报告大规范活动,提高专业化水平。
    打造有自律的纪检监察队伍。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高度警惕,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守纪检监察工作权力边界。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自觉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持续整治“灯下黑”,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铁一般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沧海扬帆风鹏举,百年征程再出发。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戮力同心、锐意进取,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坚韧推进清廉绥宁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责任编辑:绥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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