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六次全会公报
发表日期:
202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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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绥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1年4月2日中国共产党绥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绥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4月2日在绥宁县城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县纪委委员17人,列席190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唐渊出席全会并发表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罗玉梅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总结我县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唐远伟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胸怀“国之大者” 加快“清廉建设” 为开启绥宁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的战略高度,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对新时代新阶段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十四五”时期重大战略任务落实见效作出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遵循。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全会认为,唐渊同志深刻总结了我县全面从严治党的做法和成效,深入分析我县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特征,对以清廉绥宁建设为统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施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市委“二中心一枢纽”和县委“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新绥宁提供坚强保障作出全面部署。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以清廉绥宁建设的实际成效,保障“十四五”规划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全会认为,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县委坚定不移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职责,强力正风肃纪,从严惩贪反腐,一体推进“三不”,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清廉绥宁建设气象一新。
全会提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严的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清廉绥宁建设为统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有效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为开启我县“十四五”规划和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决贯彻“两个落到实处”政治要求,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落到实处。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重点任务及中央部署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生态环境整治等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县委重大工作部署、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制度执行,深化“三重专项监察”。落实严肃换届纪律要求,突出廉政把关从严,坚持执纪问责从严,以铁的纪律维护换届风气。
第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用新作风引领新征程。靶向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瞄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等问题,抓住具体事,盯牢具体人,精准施治,防止新的不良风气成风成势。寸步不让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约法三章”和县委“三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等易发多发问题,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坚持严管厚爱,把握“三个区分开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正能量。
第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加强对脱贫攻坚普查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向各类帮扶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伸手等基层“微腐败”。持续深入开展“带着板凳进村”活动,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认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扎实推进“一村一监督”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体制,强化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直接保障作用。
第四,加强清廉绥宁建设,一体推进“三不”战略目标。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查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严惩乡村基层严重违纪违法的“苍蝇”。完善“三书两会一公开”制度,推动“一案三促”落地见效。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以“一体六单”堵住管理“漏洞”。坚持思想涵廉、文化育廉、警示促廉、家风助廉、阳光晒廉,以廉政文化接种清廉“疫苗”。
第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做好重点二级机构巡察工作,精选一批财权、事权相对集中、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二级机构开展常规巡察。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落实巡察底稿制度,提高巡察报告质量和巡察移送线索质量。狠抓巡察整改,对县委前七轮已整改验收单位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县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开展巡察整改验收;对市委提级整改的“七个专项”进行专项监督。推动巡察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第六,推进监督贯通融合,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突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落实好市委关于“一把手”监督的十条措施,严格执行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三重一大”公开制度,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和通报机制。落实省纪委关于“一把手”监督“十个必严”的要求。压实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责任。开展下沉监督、探索蹲点监督、创新平台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深化拓展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紧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开展供销系统和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化金融领域和涉砂涉矿问题专项整治。
第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治理效能。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健全“室组”联动,探索建立分片统筹、交叉查办机制。抓实园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责任。持续推进各项改革配套制度建设,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上更加顺畅高效。
全会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严管、严治、严惩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着力打造一支“五有”纪检监察队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打造有信仰的纪检监察队伍。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敢于善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打造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思想理念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正风肃纪反腐各环节,打造有情怀的纪检监察队伍。深化“重程序、讲规矩、强本领”建设活动,办好“清风讲堂”,打造有本领的纪检监察队伍。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持续整治“灯下黑”,打造有自律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戮力同心、锐意进取,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坚韧推进清廉绥宁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责任编辑:绥宁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