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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示表及预算说明

发表日期: 2020-09-07 作者: 来源:

绥宁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示表及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2020 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0 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 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 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 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 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 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 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 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绥宁县纪委监委2020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中共绥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绥宁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两项职能,对绥宁县委全面负责。

中共绥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和省、市属在绥部分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5)负责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6)调查研究辖区内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情况,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县委组织部对纪检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

       8)承办县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绥宁县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县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中共绥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1)向绥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绥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绥宁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2)负责与湖南省委巡视机构和邵阳市委巡察机构的日常联络,做好湖南省巡视组和邵阳市委巡察组来绥宁开展巡视巡察的协调、配合和服务保障工作;

3)建立工作档案,负责工作文书的建档、保管和使用;

4)负责绥宁县委巡察组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组成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5)办理省委巡视机构、邵阳市委巡察机构和绥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绥宁县纪委监委编制人数为100人,其中行政编93人(其中巡察办、组编制11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编制40人)和事业编制7人。县纪委监委机关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14个内设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目前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县委工作部门序列,设在县纪委,不独立编制预算,其人员经费、日常办公及业务开展的有关费用均在纪委监委经费中进行核算列支。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委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绥宁县纪委监委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即我委本级预算。我委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1、22、23、24、27 表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2020 年年初预算数1678.6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678.67万元(经费拨款 1598.6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8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34.9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74.9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 6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预算支出167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67万元,项目支出:464万元。基本支出1214.6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834.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8.67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 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4.67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4万元,2020年预算数为46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如:巡察办组工作经费160万元,乡镇纪检工作经费51万元,互联网+监督平台工作经费4万元,留置和大要案工作经费180万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经费60万元,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专项整治经费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委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37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6.25%。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减少的原因主要为: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公务接待经费核算制度等措施,控制接待费增长。二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后,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比较稳定。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我委共有执法执勤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7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67万元,项目支出464 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责任编辑:绥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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