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绥宁县纪委监委单位预算
发表日期: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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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21年绥宁县纪委监委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绥宁县纪委监委预算
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责职能。
中共绥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绥宁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两项职能,对绥宁县委全面负责。
中共绥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和省、市属在绥部分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5)负责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6)调查研究辖区内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情况,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县委组织部对纪检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
(8)承办县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绥宁县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县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中共绥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1)向绥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绥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绥宁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2)负责与湖南省委巡视机构和邵阳市委巡察机构的日常联络,做好湖南省巡视组和邵阳市委巡察组来绥宁开展巡视巡察的协调、配合和服务保障工作;
(3)建立工作档案,负责工作文书的建档、保管和使用;
(4)负责绥宁县委巡察组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组成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5)办理省委巡视机构、邵阳市委巡察机构和绥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绥宁县纪委监委编制人数为100人,其中行政编93人(其中巡察办、组编制11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编制40人)和事业编制7人。县纪委监委机关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14个内设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目前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县委工作部门序列,设在县纪委,不独立编制预算,其人员经费、日常办公及业务开展的有关费用均在纪委监委经费中进行核算列支。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1692.8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692.81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14万元,主要是增加经费拨款14.1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 1692.8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1474.4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6.4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9.5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2.35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1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0.07万元,卫生健康增加1.11万元,住房保障增加1.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692.8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74.44 万元,占 87.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6.47 万元,占 5.70 %;卫生健康支出 49.55 万元,占 2.93 %;住房保障支出 72.35 万元,占 4.27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 1168.81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 524 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如:巡察办组工作经费160万元,乡镇纪检工作经费51万元,互联网+监督平台工作经费13万元,留置和大要案工作经费200万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经费60万元,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专项整治经费4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0 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10.07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7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培训费预算 8 万元,拟开展 10期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清风讲堂” 培训,人数 1500 人,内容为 纪检监察业务培训 。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1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1692.8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68.81 万元,项目支出 524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第二部分 2021年绥宁县纪委监委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