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决算】中共双清区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日期:
2020-12-03
作者:
双清区纪委监委
来源:
双清区纪委监委
中共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决算单位总体概况
(一)单位性质及机构设置
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由中国共产党邵阳市双清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邵阳市双清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由邵阳市双清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中共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邵阳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监委)和中共邵阳市双清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全面负责。同时,区监委对邵阳市双清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领导下,区纪委区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工)委、派驻机构的领导。
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加挂组织部牌子),宣传部(加挂政策法规室牌子),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加挂案件监督管理室牌子),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第一纪检监察室加挂双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牌子(简称区追逃办),第二纪检监察室加挂问责工作办公室牌子(简称问责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挂第四纪检监察室牌子),案件审理室。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巡察办)列入区委工作部门序列,设在区纪委监委。
核定编制人数73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人数58人,其中在职人员5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区纪委区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巡察工作。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主要公开内容
1、预决算收支
2018年初预算749.1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19.14万元,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130万元),其中:年初安排人员经费213.0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36.05万元;2018年底决算财政拨款695.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开支355.37万元,日常公用开支340.04万元。
年底决算与年初预算比较,决算减少53.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42.28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96.01万元。
2018年决算与2017年决算比较,2017年决算财政拨款690.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开支258.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开支431.94万元。即2018年较2017年增加开支5.18万元,即增加0.8%,其中:人员开支增加97.08万元,即增加37.59%,日常公用经费减少91.9万元,即减少21.28%。
人员经费增加的原因是:一是由于工资改革,人员工资的调增;二是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转隶人员(13人)的调入,增加人员工资及津补贴。
日常公用经费减少的原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实行厉行节约。
2018年委本级预算、决算和结余对比情况表
比较项目 |
支出项目 |
机关本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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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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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基本支出 |
276.14 |
276.14 |
项目支出 |
473 |
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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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749.14 |
74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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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金额 |
基本支出 |
418.43 |
418.43 |
项目支出 |
276.98 |
27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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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695.41 |
695.41 |
|
执行差异 (预算-决算) |
基本支出 |
-142.29 |
-142.29 |
项目支出 |
196.02 |
19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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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3.73 |
53.73 |
2、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委机关运行经费340.0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1.39万元、资本性支出26.66万元、其他支出1.98万元。
3、政府采购
2018年我委政府采购预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
4、“三公”经费
2018年招待费0万元, 较年初预算2万元,下降100%,较2017年招待费2.68万元,下降100%。原因: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人数0。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万元,较年初预算8万元,增加8.75%,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1万元,增加60.81%。原因:检察院移交了一台小车。公务用车购置数0、保有量3台。
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人数0。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有公务用车3辆,为执法执勤公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重点绩效评价
2018年,根据我委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7、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表1: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8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2018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表
表6:2018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明细表
表7:2018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8:2018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表9:2018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