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邵阳市“最美清廉家庭”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2-07-07
作者:
来源:
邵阳廉政网
关于开展邵阳市“最美清廉家庭”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邵阳经开区党工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家庭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清廉家庭建设,筑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庭廉政防线,一体推进“三不腐”,根据《邵阳市清廉家庭建设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在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庭中开展“最美清廉家庭”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庭
二、选树条件
(一)廉洁从政,知廉尚廉。牢记宗旨,恪尽职守,坚持以人为本,自觉加强学习并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做到勤廉兼优,自觉接受组织、社会和家庭监督,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严格自律,践廉守廉。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引领社会风尚,争做新时代为民务实清廉、忠诚干净担当的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
(三)从严治家,崇廉助廉。自觉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家庭成员自觉崇廉、助廉,当好家庭反腐倡廉宣传员、监督员和守门员,争当“廉内助”和“贤内助”,筑牢家庭拒腐防变纪法防线,努力构建和谐温馨清廉家庭。
(四)作风正派,倡廉促廉。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在家庭生活中不慕奢华,在婚丧嫁娶活动中从简从俭,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陋习,追求科学、文明、健康、廉洁的生活方式,坚决不让家庭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三、组织领导
成立邵阳市“最美清廉家庭”选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汤立斌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于金旺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曾市南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龚红果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统战部部长
成 员:龙明主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陈爱民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
黄光荣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局长
周 玲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李顺桥 市纪委常委
罗志元 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
陈海洋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石鲤铭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刘海艳 市妇联副主席(挂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具体负责此次选树工作,由周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邵阳经开区和市直相关单位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本单位的推荐审核等工作。
四、选树程序
选树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择优选树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活动启动(2022年7月5日)
举办“最美清廉家庭”选树活动部署会议。
(二)推荐选树(2022年8月5日前)
参选家庭按照相关要求,登陆邵阳廉政网下载填写《邵阳市“最美清廉家庭”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向市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资料。全市拟选树30户邵阳市“最美清廉家庭”。推荐名额:每个县市区推荐3户,邵阳经开区推荐2户,每个市直单位推荐1户。
(三)考察审核、公示(2022年8月中旬)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级各部门推荐上报的家庭,通过座谈、走访、考核等程序进行考察审核,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领导小组根据资料上报情况和考察情况,共同研究确定30户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群众反响好的家庭作为正式候选家庭。将正式候选家庭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户主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确定典型(2022年8月底)
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家庭选树为邵阳市“最美清廉家庭”。
(五)宣传推介(2022年9月以后)
在湖南日报、三湘风纪、今日女报、邵阳日报、邵阳广播电视台、邵阳新闻网、邵阳廉政网及清廉邵阳微信公众号、邵阳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邵阳女性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上,对邵阳市“最美清廉家庭”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选树活动顺利进行。要将“最美清廉家庭”选树活动纳入清廉邵阳建设考核范围,将清廉家庭建设作为干部选拔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不同层次的家庭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要依托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对选树活动和“最美清廉家庭”进行宣传报道,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庭积极参与选树,使选树过程成为学习先进、宣传先进,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的过程,引导和激励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知廉、助廉、守廉,弘扬良好家风,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三)按时报送,确保质量。各推荐单位于8月5日前,将《邵阳市“最美清廉家庭”申报表》(附件1)、《邵阳市“最美清廉家庭”征求意见表》(附件2)、《邵阳市“最美清廉家庭”信息汇总表》(附件3),家庭主要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盖公章)(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汇总上报至市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要求真实客观、事迹突出、代表性强、文字精练,字数在2000字以内。
(四)严格把关,择优推选。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选树工作要求进行,推荐的“最美清廉家庭”要有典型性、代表性,要真实可信,群众认可。
联系人:成珍缘 夏懿琳
电 话:0739—5322860
地 址:大祥区宝庆中路437号市委大院6号楼
附件:1.邵阳市“最美清廉家庭”申报表
2.邵阳市“最美清廉家庭”征求意见表
3.邵阳市“最美清廉家庭”信息汇总表
邵阳市“最美清廉家庭”选树活动附件下载:邵阳市“最美清廉家庭”选树活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