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表日期:
2020-09-07
作者:
邵阳县纪委监委
来源:
邵阳县纪委办公室
邵阳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2、当年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机构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第四部分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第六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七部分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第八部分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第九部分 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第十部分 相关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部门主要职能:
1、维护党章、党内其它法规;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3、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及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2、当年主要工作
协助、督促党委落实全面从严重治党主体责任,对全县所有县直机关单位及21个乡镇场进行日常监督,在全县范围内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清退收缴,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全年共开展三轮巡察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9年邵阳县纪委监委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111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人数126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7辆。
当年在职人员111人,比上年无变化,离退休人员15人,比上年增加了7%,其原因是在职新增一人,同时在职人员中6月份退休1人,故在职人员总数无变化,退休人员总数增1人。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邵阳县纪委监委决算总收入294124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1248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29052224.16元,其中:基本支出29052224.1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2019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6889123.48元,占基本支出的58.13%,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875930.68元,占基本支出的37.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7170元,占基本支出的4.43%。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15.46%,支出增加了43.37%。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32.9%,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了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9.63%。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办案较上年增加,罚没收入及办案成本均相应增加。二是上年度部分商品和服务支出在本年度列支。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52224.16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有其他方面支出的一一列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科目一一列示金额和占基本支出的比重)。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9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1385350元,其中货物类915950元,工程类469400元,服务类0元,其他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邵阳县纪委监委单位2019年度车辆合计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我单位对设备采购、案件办理资金的拨付、使用等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具体情况是设备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流程,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按进度拨付办资金,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合理及时。
八、“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纪委监委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11679.5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5416.82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9164.42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416.82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09585.97元,主要用于监督、执纪、办案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2509人,公务接待费开支229164.42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0201.42元,其主要原因是上年有42000元公务接待票据在本年度支付。
(三)2019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
九、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纪委监委单位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