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培训制度
发表日期:
2020-12-03
作者:
邵阳县纪委监委
来源:
邵阳县纪委宣传部
(一)学习内容
政治思想方面。一是重点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重点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通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文体活动开展等方式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业务工作方面。纪律方面:重点学习党章、“两条例三准则”、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法律方面:重点学习《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等纪检监察业务相关的法律。
(二)学习形式
中心组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开展一次,成员一般为委班子成员。学习课题根据市纪委、县委及委主要领导要求确定,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党员学习。机关党总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各党支部按要求组织实施,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
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设“夫夷清风讲堂”,每季度至少开设一期,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授课。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学习要求
精心做好准备。每次学习前,组织部、宣传部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督促授讲人紧扣主题,精心备课。
严肃学习纪律。所有参学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迟到和缺席,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违者,以旷工论处。
讲求学习实效。及时撰写学习心得,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确保在思想上、理论上、业务上有所收获和提高。
(四)奖罚措施
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学习,对通过业余学习获得本科以上文凭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给予适当奖励。
全年未参加一次学习者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评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考试考核不及格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