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邵阳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
2020-12-03
作者:
县委巡察办
来源:
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9日至6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邵阳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政治巡察。2020年9月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邵阳县民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彻底完成整改任务,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取信于民,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1、压实整改责任
县民政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组成员为巡察整改责任人,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整改”的原则,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清零。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到位为目的,坚持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意见,逐个明确整改目标要求、主要措施、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二级机构)、完成时限,制定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2、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县民政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2名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陆志坚兼任巡察整改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李珍玉为副主任,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及后续工作;欧阳旭辉为巡察整改联络员,负责与巡察组的联络与衔接。本着积极有效、审慎稳妥的原则,按照实事求是、集中整改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确保巡察整改每天有行动,每周有进展,每月有成效。注重解决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相结合,解决点上问题与解决面上问题相结合,整体推进,分期分批实施,查找制度漏洞、工作短板、发展弱项,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3、明确措施和分工
县民政局党组对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县民政局存在的6个方面29个问题,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确定了集中整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11月30日后持续开展整改至年底。共分四个阶段进行:(1)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10日);(2)全面整改,建章立制阶段(9月10日至11月20日);(3)查漏补缺,梳理汇总阶段(11月20日至30日);(4)持续整改,巩固提升阶段(11月30日至12月31日)。
截止至11月10日,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正在整改当中7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成效不明显。
(1)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领会不深、一知半解,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意义、总要求、目标等基本内容掌握不清,回答不出。党组在抓党的思想理论、主题教育上手段单一、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完成5000字的学习笔记和6篇心得体会,并采取了专家讲座、观看教育视频、组织集体讨论等形式,“六个”步骤全部到位做好中心组学习,以此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种习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形成主动学、自觉学、全面学,学思结合,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将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丰富起来,11月4日组织开展了理论知识抢答赛,并邀请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相关领导莅临现场指导,通过知识竞赛有效调动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党建、意识形态理论的热情,达到了以赛带学、知行合一的目的。并制定了学习1次《民法典》、出1期党建宣传活动《简报》、开展1次走访慰问活动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供民政干部为民爱民服务水平。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推进不够扎实,成果转化有差距。
(1)党组只注重主题教育的过程,忽视了主题教育的质量。部分党员干部缺乏主动性、积极性,走深走实不够;少数党员干部在撰写学习心得时,图形式、走过场。
整改情况:大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主题教育作为干部职工的终身课题抓紧抓实,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为检验党员的学习成效,各支部每月对党员开展一次党建知识闭卷考试,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补考至合格为止。不定期抽查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并设立党员学习光荣榜。
(2)“不忘初心、牢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成果转化有差距。2019年度党组成员按照主题教育有关要求,对乡镇民政资金管理、农村低保、民政事业社会化等课题进行了调研,后期成果转化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按照局党组的分工情况,3名班子成员带队组织分管股室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撰写了6篇调研论文,并对论文中指出的问题和建议加大力度进行整改并落实,切实补齐短板和弱项,真正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
3、“三重一大”工作制度遵守不严,执行当中存在偏差。
(1)党组研究“三重一大”工作会议人员混杂、混开混记。
整改情况:明确参会人员,控制会议范围,属党组研究的重要工作,一律由党组成员参会;属局务研究的工作,由班子成员参会,做到不混开、不混记。严格规范办公室会议记录格式,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参会人员,对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工作会议发言、表态的内容做到记录原汁原味、客观、详细,区分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议的记录。
(2)少数“三重一大”工作未做研究或没有严格履行工作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善补充了相关建设项目选址、2019年为派驻长阳铺镇帮扶工作队工作经费的局党组的会议记录。并对2019年以前的党组会议记录进行自查、梳理,凡记录不规范的都已进行补充、完善。
4、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观念淡化。
(1)中心组学习不规范。没有按照每月学习一次的要求和“六个环节”的规定进行。
整改情况:按照学习计划制定了每月班子成员集中学习计划,每月中旬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规范学习记录,办公室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进行自查,已按照中心组学习要求和“六个环节”规定进行了整改。
(2)执行制度和上级文件要求不严格,没有按制度进行分析研判和检查考核及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要求,制定了意识形态督查方案,定期对全局各股室、二级机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述职评议。并每半年向县委报告本局意识形态工作。
(3)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和把控,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四个纳入”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组和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中,纳入年度政治考核和绩效考核中,并做到局党组、各支部坚持每月1次分析研判全局及各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
(4)对二级机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不到位。
整改情况:党建办、纪检室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的年底绩效考核挂钩,奖优罚劣。且不定期地对股室和二级机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通报批评。编制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和应知应会知识》手册,人手一份,
(5)重业务轻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围绕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要求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抓好网络和社会舆论引导,以主流意识形态引导舆论,讲好民政故事,传递民政声音,加强宣传,扩大意识形态工作影响力。要求党建办和各支部对全局2019年度党建资料进行自查,今后将严格审核材料,防止材料中出现张冠李戴现象发生。
5、局党组对档案管理工作不重视,档案管理混乱。多年来,没有就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多个股室长期共用一个档案室存放档案,多人持有钥匙,档案管理工作交接时没有履行正式移接手续,存在较大漏洞和风险。
整改情况:党组会议对全局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专人对全局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室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准备所有档案移交县档案局保管,现在正在与档案局衔接中。安排原从事退役军人工作的退休、退出领导职务、未转隶的干部协助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衔接,退伍军人档案已全部移交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不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
6、个别党组成员组织观念淡化、大局意识欠缺,在孤儿救助工作中涉嫌违反工作纪律。
整改情况:已将孤儿救助日常管理工作交由相关股室负责,资金已由县财政局统一实行社会化发放。对错发的孤儿救助金,收缴至县国库,并据实发放至孤儿监护人。
7、白仓镇民政办虚列开支、违规报账。
整改情况:白仓镇民政办处理招待开餐而虚列开支已上缴国库。制定了《邵阳县民政局内部审计制度》《邵阳县民政局财政专项资金集中监管工作制度》《乡镇场民政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协助、监管乡镇民政资金规范使用,做到民政资金拨付到哪里,内审、监督、绩效考核到哪里,杜绝资金管理盲区和漏洞。
8、特困供养人员认定不实、有弄虚作假现象。
整改情况: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对乡(镇)、村两级上报特困供养救助人员的审核把关,加大监督和抽查力度,做到逢进必入户审核。
9、“死亡保”现象依然存在,造成社会救助资金流失。
整改情况:加强与公安、卫健、人社等部门的人口信息数据共享,加大对民政保障对象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死亡保”予以核销,并追回多发的低保救助金。
10、在发放“八一”慰问金时擅自扩大慰问范围。
整改情况: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衔接,协助做好资金追回相关工作。通过电话、短信的形式通知了相关人员,现正在追缴中。
11、县殡仪馆监管缺失。
(1)局党组对殡仪馆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请政府办领导牵头,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法律审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争议、纠纷。为加强对县殡仪馆的监管,由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下一步将不定期对县殡仪馆的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财务监管没有到位。
整改情况:邀请法律专业人员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根据合同内容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追缴投资运营殡仪馆应上缴县财政的利润,现正在审计中。今后由规财股负责,每年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县殡仪管理所上一年度的运营情况进行审计。
12、推进移风易俗、执行殡葬火化规定对内部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不断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教育,通过不定期地进行民政法律法规相关培训,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加强《邵阳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民法典》等民政法律法规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并结合清明节、“9·5”慈善日,深入乡镇、社区、街道开展相关法制宣传活动,倡议广大群众积极响应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13、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作风督查流于形式。
(1)禁毒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制定了《邵阳县民政局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干部职工“8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的有效监督,并将该项工作作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强化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确保干部职工政治清明、作风正派。建立单位与家属互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干部职工家属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家属座谈会、联谊活动等方式,提高家属的思想认识,经常互通交流干部职工情况,单位向家属反馈干部职工8小时以内工作表现,家属向单位反馈其8小时之外生活交往重要信息,实现信息收集的有效性和及时性。11月上旬,配合县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尿液检测。11月下旬,准备组织干部职工参观新一中禁毒教育基地。
(2)少数干部职工违反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吃零食、脱岗
整改情况:严肃工作纪律,由分管领导牵头,联合纪检监察、办公室组成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实地查岗”的方式,不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到岗情况、工作状态、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强化思想教育,通过学习先进事迹、榜样的力量,增强干部职工的制度意识、规矩意识,比学赶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着力营造只争朝夕的浓厚工作氛围。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同志在全局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扣发年底绩效工资。
(3)对在作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只通报未处罚。2018年度,发出的4份《通报》中,对违反上下班工作纪律的24名被通报人员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的决定,但至巡察时未对相关被通报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由纪检室、政工人事股、规财股按制度规定对2018年4份《通报》中的24名违规人员给予经济处罚。下一步将加大对干部职工作风方面的督查力度,并将相应的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14、民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严格党组会议制度,由办公室做好相关会议记录,执行《邵阳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孤儿救助、低保、特困等民生保障大额资金的使用,一律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规范运行。
(2)交通费补助报销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由办公室加强对交通费补助登记管理,凡到大木山办事的人员,一律不予登记交通费。财务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在会审交通费补助时,严格审核把关,据实报销。
(3)临时救助审批随意性较大,没有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整改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凡申请临时救助资料不全的,不予解决救助金。严格民政救济专项资金管理,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凡申请临时性救助的,须按要求完善申请表格资料。
15、乡镇民政资金使用缺乏监管,民政资金内部行业审计制度形同虚设。
(1)乡镇临时救助审批随意、越权审批较为普遍,没有履行临时救助审批程序。
整改情况:下发《乡镇场民政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邵阳县民政局内部审计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审批制度的通知》等制度。制定党组成员联系乡镇工作责任制,指导、监管乡镇民政资金规范使用,做到民政资金拨付到哪里,内审、监督、绩效考核跟踪到哪里,杜绝资金管理盲区和漏洞,确保民政领域风清气正。
(2)少数乡镇行政公务支出挤占民政专项资金,把处理接访和公务支出列入民政资金开支。
整改情况:为规范乡镇资金的使用,制定了《乡镇场民政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邵阳县民政局内部审计制度》、《邵阳县民政局财政专项资金集中监管工作制度》、《邵阳县民政局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3)内部行业审计履职不力。
整改情况:每年由规财股牵头,组织财务相关人员对全县各乡镇开展一次民政资金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违规使用民政资金追缴整改到位,杜绝乡镇行政公务开支挤占民政专项资金的行为。
16、乡镇敬老院指导管理不善,没有做到专款专用。
(1)乡镇敬老院出现招待性开支。
整改情况:要求全县19个乡镇敬老院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郦家坪、黄塘、霞塘云、五峰铺、白仓等乡镇敬老院发出通报批评,要求加大对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的财务培训,坚决执行敬老院资金专款专用。局规财股牵头,联合纪检监察,已对19个乡镇敬老院的账目进行抽查,凡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少数敬老院违规发放交通补助费。
整改情况:老龄股对霞塘云敬老院、河伯乡敬老院违规发放的交通补助费进行收缴,对两个敬老院院长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要求各敬老院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
17、机关办公楼与家属物业管理不善,整改乏力。
整改情况: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并召开了业务大会,将办公区域和家属区域的物业管理进行物理分离,下一步将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小区管理与办公区人、财、物的全部剥离,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对家属区居住的业主收缴物业管理费。
(三)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氛围不浓
18、基层党组织成员配备不齐,党费缴纳不规范。
(1)局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空缺,所属党支部未换届。
整改情况: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已按要求完成换届选举,并按照组织程序选优配齐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
(2)部分党员没有按标准缴纳党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4个党支部换届选举,换届后4个党支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理各支部党员缴纳党费情况。社会事务党支部已按标准收缴了党费,全部上交县委组织部。
19、选人用人有偏差,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1)对拟任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不严,个别人员身份认定识别不精准。
整改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对全局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了认真核实,精准选人用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激发民政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工作活力。
(2)少数股室混编混岗,简单按照“实用管用”将一级机构与二级机构人员混编使用。
整改情况:已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请求按照省、市民政部门“三定方案”增设相应股室。积极与县编办协调,增加股室编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使用干部。
(3)借调、临聘人员清退工作不够重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清退文件要求,清退了违规借调人员、临时工人员。
20、党组对政工人事工作重视不够,少数聘用进入局系统人员长年未办进人入编手续。
整改情况:政工人事股对全局机关人员编制进行了认真核实,已核对出没有入编的人员信息,正在向县领导汇报,并积极与编办联系,尽快解决编制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21、内设股室、局属单位职责厘清不准,行政与经办没有实质分离。
(1)社会救助股与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没有实行行政职能和业务经办分离,部分行政与业务经办明晰不清。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将社会救助股与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的行政职能和业务经办分离。明确了社会救助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的负责人,尽快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的法人变更手续。
(2)社会救助股与社会福利和事务股职责厘清不准。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将目前由社会福利和事务股负责的“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移交给社会救助股负责,2个股室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22、部分干部职工进取心不强,干事创业氛围不浓。
(1)部分干部职工进取心不强。部分干部职工受身份限制,疏于学习提高,工作进取心、求知欲逐步弱化;少数干部职工文化水平低,办事凭经验、懒于学习,工作被动、不求上进。
整改情况: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论述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民法典》民政相关内容紧密结合起来,系统学、深入学、持久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思想意识和履职能力。坚持高标准、全方位识别人才,把能干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努力营造激励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通过坚持政治导向、能力导向、基层导向,突出实干实绩实效,推动人才队伍优化升级,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2)干部队伍建设内生动力不足。队伍结构上没有形成以老带新、老中青结合的干事创业氛围。
整改情况:下一步我局将以培养锻炼干部注重基层导向,对扎根扶贫一线的驻村帮扶、战斗在抗疫一线、历练在信访息访、克难在社会服务兜底项目推进、勇挑基层党建重担实绩突出的民政干部选拔出来,把知行合一、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民政干部选拔出来,把具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善于苦干实干巧干的民政干部选拔出来,并在干部队伍结构上以老带新、老中青结合,着力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发挥监管合力,强化激励机制和干部管理监督,激励民政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四)脱贫攻坚工作欠扎实
23、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社会救助对象识别不精准。
整改情况:黄荆乡和诸甲亭乡社会事务办已将特困供养条件的龙某某、郑某某进行清退,要求21个乡镇场对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对特困供养对象进行自查,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24、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拨付驻村帮扶工作经费,资金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严格驻村帮扶工作队报账规定,9月份起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开支经费已按要求实行财务会审,在局报账。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组织规财股、纪检室相关人员到5个村实地查验,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经费进行了内审,规财股出具了内审报告,完善了相关制度。
25、部分结对帮扶责任人工作不实、作风飘浮,入户走访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对结对帮扶责任人在帮扶工作中工作不实、作风飘浮、入户走访流于形式的行为在全局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扣发绩效工资。今后在每次结对帮扶走访前加强结对帮扶责任人的业务培训,纪检室不定时对帮扶情况督查考核,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五)安全监管工作隐患突出
26、乡镇敬老院安全管理不严、指导不力。
(1)敬老院食堂没有执行食品安全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台账登记管理制度,炊事员多数没有办理《健康证》。
整改情况:组织全县乡镇敬老院院长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集中组织敬老院炊事员到县中医院办理了《健康证》,持证上岗。责令19个乡镇敬老院立即整改,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台账登记管理制度,下一步老龄股将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对敬老院开展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从重从严处罚。
(2)部分乡镇敬老院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争取县委县政府及浏阳市的资金支持,加大对各敬老院提质改造。
(六)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管理不规范、责任不明确
27、五龙岭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工程建设超原预算比例较大。
整改情况:积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协助、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下花桥五龙岭烈士纪念陵园设施建设的移交工作。对超预算的工程款,按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意见,已协助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做好审计结论移交工作。因此项工作已移交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我局将继续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问题整改。
28、胡典烈士纪念设施工程建设管理缺失、责任不明。
整改情况:积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协助、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胡典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的合同移交、情况说明工作。我局将继续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问题整改。
29、青松公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长期不作为。
整改情况:因此项工作已移交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我局继续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问题整改。积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协助、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地下娱乐设施的依法取缔和规范管理工作。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2个月的认真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确保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等相关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民政发展。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民政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6821151。
中共邵阳县民政局党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