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邵阳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
2021-10-24
作者:
县委巡察办
来源:
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16日至7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9月3日,巡察组向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巡察意见反馈后,县社党组主动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认领反馈问题,在思想上深刻反思,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在整改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一是迅速成立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建办、综合办公室、政工人事室和财务室等相关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股室的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了《邵阳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整改方案》(邵供党字〔2021〕14号),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问题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真整改、实整改”的工作局面。
(二)下狠心出硬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虽然此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只有3个,但都是些政治敏感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县社党组先后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分类施策、精准施策和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出台了一系列整改硬措施,譬如,在抓意识形态方面,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基层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明确下属企业支部负责人每半年向县社党组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年终向党组书记书面述职,学习强国要求每个干部每天学习积分不少于20分,并将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平时考核内容,凡是学习积分在季度考核不达标且排名后两位的,一律评为“较差”等次。铁的纪律,硬的措施,把供销系统上下凝聚到巡察整改这条主线上来,确保整改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转化为工作动力。立足当下改的措施和长久立的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完善《干部平时考核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邵阳县供销社系统企业管理人员管理规定》、《邵阳县供销社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抓常抓长,提高整改成效,真正使整改成为持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过程,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的过程,有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有力推进供销综合改革持续深入的过程,助力乡村振兴推动邵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县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止10月9日,巡察反馈的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已基本整改到位并需长期坚持的1个,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需继续加大力度整改的1个。
(一)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成效性”的问题。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员干部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不强,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基层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明确下属企业支部负责人每半年向县社党组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年终向党组书记书面述职,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作为企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分管的企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在年度考核中评为“差”等次的,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
(2)部分干部落实上级要求应付了事,流于形式,学习强国月积分未达到600分。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将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平时考核内容,由政工专干负责督学,实行一月一通报。凡是学习积分在季度考核不达标且排名后两位的,一律评为“较差”等次,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权利运行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干部任用条例》、《党委工作法》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二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搞一言堂,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特别是研究人事时,严格按照先由分管政工人事的副职提出人事方案,党组成员讨论酝酿,再逐一表态发言,一把手最后表态的流程进行,同时规范会议记录。三是建立健全《干部平时考核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邵阳县供销社系统企业管理人员管理规定》、《邵阳县供销社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县社机关所有开支实行先预算后支出,大额支出必须党组集体研究确定;社属企业凡是单笔超过1000元的开支,必须依次报联点干部、片长、县社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支出。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和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对已完成整改的要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目前未能全面解决的问题,坚持“四个不放过”的原则,按照既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紧盯不放、穷追不舍,直到整改完毕。
(一)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不折不扣落实“一岗双责”,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二)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要突出标本兼治,更要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推动供销综合改革持续深入,打造全县为农服务的综合平台。
(三)着力推动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激情,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6826003;电子邮箱:gxs6826060@163.com。
中共邵阳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