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典型案件的通报
发表日期:
2021-10-24
作者:
邵阳县纪委监委
来源:
邵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020年,我县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程建设项目违规超概算投资、国有资产流失等突出问题,大力开展整治,深挖彻查有关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案件。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现将三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清明违纪违法犯罪问题
2020年7月31日,县纪委监委对县科工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清明立案审查,8月6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张清明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拟对张清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工程承包商8条“和天下”香烟。二是违反廉洁纪律。任原县煤炭局局长期间,向煤矿承包商借款,用于个人投资并获利。三是违反工作纪律。任县城管局政委、县新环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对县垃圾填埋场项目重大设计变更不依法履行审批手续、项目工程严重超概算及违规拔付项目资金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任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县国有煤矿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对该项目挡土墙工程违规确定招投标方式、工程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负有领导责任。此外,张清明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填报已经离婚和儿子在国外留学的事实。
二、长阳铺食品公司原经理刘克明违规低价出售国有资产问题
2013年5月至8月,时任长阳铺食品公司经理刘克明利用职务便利,在处置岩口铺食品站门面过程中徇私舞弊,将价值279万元的门面以61万元的低价出售给其本人,除该门面已收取租金61万元外,共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57万元。2020年8月,经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刘克明被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副大队长唐清阶违规饮酒问题
2020年10月7日,唐清阶作为当日的交警执勤点的带班领导,中餐饮酒后在街面执勤,被省公安厅督查组当场发现,并被禁闭三日。2020年12月8日,唐清阶被免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以上三起案件线索均为巡视巡察期间发现或在巡视巡察整改期间发生,反映出我县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对法律、纪律和规矩不知畏、不知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甚至顶风违纪违法。全县广大党员、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安身立命的“压舱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深入查找工程招投标领域、项目建设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中不作为、乱作为,制度缺失、监督缺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县纪委监委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不知戒、不知止,胆大妄为、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失职失责者将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也不停歇的强烈信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共邵阳县纪委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