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典型案件的通报
发表日期:
2020-09-24
作者:
邵阳县纪委监委
来源:
邵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近期,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案件。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岩口铺镇皇安寺村村委会主任罗云华以贫困户名义申请扶贫贴息贷款问题。2017年,罗云华找到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罗某某,建议其以发展养鱼产业解决生活困难、有利于以后稳定脱贫为由,向村支两委申请扶贫贴息贷款。罗某某同意了他的建议,并于当年7月按程序申请到了小额贴息扶贫贷款。两人商量好这5万元贷款由罗云华使用,银行利息及本金由其偿还,政府贴息归罗某某领取。此5万元罗云华前后两次养鱼一共花费了2万元左右,剩余的3万元左右罗云华用作了其他开支。2020年5月,罗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贷款已还清,贴息予以收缴。
2.诸甲亭乡卫生院院长肖友兵向服务对象借款、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问题。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肖友兵利用担任诸甲亭乡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向与该院有业务往来的对象借款40000元用于个人开支,并虚开发票报账套取资金23550元据为己有。2020年5月,肖友兵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免职处理,违纪所得已退赔。
3.岩口铺镇主任科员陈自军未将水利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陈自军作为岩口铺镇时任分管交通工作的副镇长,向上级部门争取了该镇大塘村、竹陂塘村的水利项目资金后,违规将该专项资金用于偿还大塘村修路欠款及竹陂塘村村道建设。2020年4月,陈自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县环卫局副局长刘向阳违规报账问题。2016年6月,刘向阳用公款报销其私家车更换空调的费用。鉴于其主动上缴违纪所得,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如实交待自己的问题。2020年5月,刘向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4起案件,暴露出我县极少数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其行为既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又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要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共邵阳县纪委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