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纪检监察干部核心价值观须坚持“四明”
发表日期:2012-09-04 作者:来源:隆回县纪委
“人是要有点精神的”,这是毛主席最通俗的一句话。从我们党走过的91年光辉历程看,精神在任何时候做任何工作都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也需要一种精神引领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蓝图已经绘就,关健在于落实”。而落实的关健在于人,构筑反腐长城关健在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他们扮演着为国护法、为党除奸、为民除害的光辉角色,履行着惩治邪恶、匡扶正义的崇高使命,党和人民对他们寄予殷切期望,要求他们必须坚持做到“四明”。
1、明忠。《荀子.尧问》云:“忠诚盛於内,贲於外,形於四海。”意即真心诚意、一心一意。“忠诚”就是要忠于党纪、忠于国法、忠于人民,要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始终胸怀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善于从政治上判断是非、观察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工作性质比较特殊的党委职能部门,其核心价值观,就是捍卫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必须旗帜鲜明地“姓党、爱党”,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要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做党的忠诚卫士。要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要坚持原则,公正无私,与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主要表现为:一是忠诚于党的党风党纪维护和反腐倡廉建设事业,严格遵守有关政治组织纪律和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立场坚定,爱憎分明,甘愿为捍卫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贡献自己的一切。二是忠诚于国家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律至上原则,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自己的监督职能。三是忠诚于人民的法定权益,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从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中改进工作,增长本领。四是忠诚于对党纪法规的严格执行,不为任何利诱所动,不为各种人情所困,不为软硬威胁所惧,纵然赴汤蹈火,肝脑涂地也在所不辞。
2、明理。明理就是要“明白老百姓第一”这个道理。要明白“老百姓的利益大如天”这个道理。古人云:“民者水也、君者舟也。”水能载舟,水也能覆舟。作为现代国家形态的社会主义国家更是如此,我们党的任何伟大成就的取得都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在革命时期取得胜利三大法宝之一,而新时期我们党仍然要坚持这一法宝,做到一心爱民不忘老百姓。作为纪检干部始终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始终坚持“知民之所想,察民之所虑,亲民之所爱,为民之所需”,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把纪检工作当成党和人民的事业来奋斗,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明责。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责任心的强弱决定着事业的盛衰和个人的荣辱。纪检监察干部岗位特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民敬重,只有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对待工作,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执着与坚韧忠于职守,干净干事,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全身心投入,无缝隙对接,才能不因小失大,不功亏一篑,不留败笔,不留遗憾。具体来讲:一是爱岗敬业。以事业的态度来对待你工作中的每一件事,并把它当成使命,你就能发掘出自己特有的能力,即使是烦闷、枯燥的工作,你也能从中感受到价值,在完成使命的同时,你的工作也会真正变成一项事业。如果一个人以一种尊敬、虔诚的心灵对待职业,甚至对职业有一种敬畏的态度,自己也才能从工作中获得乐趣,这样才能为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发出自己最大的光和热。二是胆大心细。就是在工作中不怕担风险,不怕负责任,不怕受冤屈,能够迎难而上,勇往直前,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使害群之马难逃法网。三是精益求精。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必须精推细演,去伪存真以铁证服人,以铁案服众。四是善始善终。毛泽东曾经指出:“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能够始终如一,无私奉献,不计得失,情系人民。
4、明新。 “现在的一切美好事物,无一不是创新的结果。”创新是纪检监察干部核心价值观进步、发展、前进的不竭动力。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敢为人先的胆识和气魄,研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下功夫,发扬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用改革发展的思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同时,要更加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加强对反腐倡廉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总结新经验,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注重采用现代科技手段,综合运用行政的、法纪的、经济的、思想政治工作等方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从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