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纪检监察有效利用网络监督的几点思考
发表日期:2014-09-09 作者:刘道荣来源:
一、网络舆情的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面对网络舆情这柄“双刃剑”,纪检监察部门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机遇方面:首先,可以助推反腐倡廉建设。网络时代的到来拉开了“群众反腐战役”的序幕,在网络媒体舆情的推波助澜下,大量违规违纪的信息被网民公诸于众,拓宽了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的来源。凭借这个平台,全国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对网民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及个人诉求进行了有效查处和解决。其次、可以促进公共决策合理。监督和检查公共决策的合理性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由于公共决策涉及的面广,专业性较强,仅凭纪检监察机关一己之力往往难以应付。而网络舆情汇集了大量专家以及政策实施对象的意见,能够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这些不同角度的网络媒体舆情可以很好地纠正公共决策的偏差。
(二)挑战方面:首先、面临管理滞后的压力。对网络媒体舆情的管理滞后是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管理部门普遍面临的一大难题。对网络媒体舆情管理缺乏规范的法律法规。海量的网络媒体舆情让管理者疲于奔命,纪检监察机关有限的人手仅仅浏览与己相关的内容都非常困难,更不用说认真分析研判,以至于大多数网络举报线索被淹没。其次、面临案情泄露的风险。许多网络媒体舆情的发布者由于不注意方式方法,把案件的线索、证据和盘托出,曝光于网络,极易打草惊蛇,让当事人提前做好准备,如转移赃款、串供,大大增加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难度。
二、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应对网络媒体舆情的原则
面对网络媒体舆情这柄双刃剑,纪检监察机关应该用其锋芒惩治腐败,同时也要避免伤及无辜。因此,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宜疏不宜堵原则。目前网络已经充斥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种舆情从四面八方涌来,要在网络上完全遏制住某类舆情的发布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在网络媒体舆情产生之初,纪检监察机关就要正面回应,积极做疏导工作。真相明了了,民众的心结疏通了,网络媒体舆情引发的矛盾自然就得到了化解。
二是宜快不宜迟原则。网络媒体舆情在产生初期由于参与的民众较少,应对起来相对较为容易,一旦错过了最好的时机,网络媒体舆情将迅速扩散,有可能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甚至扩散到现实空间,这时再采取措施应对,将会事倍功半。
三是宜统不宜分原则。在对网络舆情的搜集、分析、应对以及善后工作中,都应该把握这一原则。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其他党政部门、社会机构以及传统媒体的协作,共享技术、人力、信息等资源,聚集力量共同应对;同时,在对舆情进行处置时,要及时沟通协调,统一口径,避免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
三、加快建设纪检监察信息化系统
第一,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在市级以上纪检部门中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管理机构,在市级以下纪检部门设专人负责,并纳入本地区乃至全国的纪检监察信息体系中。这一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应用软件的开发和数据库建设;负责加强各信息点的协调;指导信息点开展工作;负责必要的技术培训等等。要建立一套完备的网络信息工作制度,制度是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运行走向科学化和规范化的保证。建议中纪委应制定统一的、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纪检监察网络信息工作制度。比如制定信息传递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评比奖励制度等等。工作制度制定以后,各网络信息系统都要严格组织执行,并定期对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内网和外网同时建设,确保内网信息安全。所谓纪检监察信息网络的内网是指纪检监察部门内部使用的计算机信息局域网。它主要涉及纪检监察部门一系列因时、因人、因事而不宜公开的信息。外网指的是,在互联网上为扩大纪检监察部门的社会影响、宣传教育群众、不涉密的经验交流等公众信息网站。在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的进程中,内网和外网的建设同时都必须得到加强,不能偏废。对于内网建设,因为它涉及纪检监察部门办理案件等的信息保密问题,所以它与外网(互联网)在服务器上严禁有物理连接,而且对于内网的建设和管理需要制订相应的安全保密规定,如不得在互联网终端机上处理涉密信息、内网终端机必须设置密码由专人掌管等等。
第三,加强网站质量建设,统一内容和形式,发挥导向作用。纪检监察信息网站是纪检监察工作在网络上的信息库。一个网站就是一个存放在网络服务器上的完整信息集合,它包含一个或多个网页,这些网页以一定的方式连接在一起。纪检监察信息网站的设计直接影响到网络的利用率。如果网页形式不统一,就会影响纪检监察信息网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网页内容不统一,就会影响纪检监察信息的传播,导致网络信息的利用率偏低。故需设计一个规范的标准,在这个标准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树立纪检监察信息网站的权威性、严肃性,使其能够发挥导向作用。
第四,加快信息资源建设的步伐。信息资源的丰富性与共享性是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的最大优势之一。加强信息资源建设,可以走集成和联合之路。信息资源具有广泛的通用性和共享性,纪检监察工作信息网络要充分利用系统外的信息资源,在网上加强与大众传媒的信息联系,如报纸、广播、电视、出版社等部门;加强与专业信息机构的联系,如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图书馆、档案馆;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加强与政府其它部门的信息交流等等。特别是在“八五”期间,国家启动了政府上网工程和国家“金”(金桥、金关、金卡、金税)字信息网络化工程,这更给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资源建设提供了横向交流的最广阔领域。不断通过上述多种渠道共同开发信息资源,就能建立起完整、统一的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库”,并可保证信息的及时性、相关性和质量。在加快“信息库”建设的同时,还应该积极组织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力量,开发纪检监察工作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以满足各信息网的需要。
第五,搞好上网人员培训,提高网络信息的使用效率。信息网络建设应兼有培训、演示、开发等多种功能,应该及时地、有计划地组织网络讲座和培训,力求使网络初具规模就能够应用。因此,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建成后,还要加强几方面的配套工作。一是及时组织成立信息网络培训中心,负责开展普及网络使用的培训;二是不断引进和开发各种实用性强的学习软件,方便用户学习使用;三是通过网络教育等多种途径,不断开发用户、培养用户、提高信息网络使用的效率。只有用户多了,能在纪检监察实践中熟练运用信息网络的人多了,信息网络的效益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第六,注重信息开发队伍建设,强调纪检信息理论研究。要加强信息开发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教育。人才的质量有了保证,信息的质量和信息化的发展才有保障。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理论的牵引和指导作用显得尤为重要。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否,关系到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的发展动力、发展速度和未来走向。目前,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相比相对滞后。纪检监察干部已经在信息化实践中有了一些好的做法,积累了经验,但是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这些做法和经验还只是一些感性的认识,适用的范围有限,这就迫切需要从理论上对这些经验、做法进行系统的分析、提高和概括,把最一般的抽象出来,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这样才能让好的经验走出本部门、本地区,推向全国,并尽快建立成熟的理论体系,推动纪检监察信息化的进程。
四、更新观念,强化机制,科学应对
(一)更新观念,克服顾虑
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对广大纪检工作者来说是一个新事物,要适应这种变化,充分利用好纪检监察信息网络,把纪检监察工作做得更好,必须解决好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更新观念,破除思想障碍。纪检工作的传统方法和经验是纪检监察工作几十年的实践中积累下来的宝贵财富。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时代的变革正以巨大的力量改变着我们党所面临的内外环境,在这样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要落实好习总书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求,就必须顺应信息化的发展趋势,把传统的经验和方法不断改革创新,在改革与创新中寻求新思路、探索新途径,纪检监察工作才能与时俱进,充满生机和活力。相反,如果我们看不到信息化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的巨大的潜在影响力,一味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