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络反腐面临的“五大弊病”亟待关注
发表日期:2014-11-12 作者:羊衍东来源:
当前,网络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舆论监督工具,是党和政府反腐的有效补充形式。网络以其公开、透明、快捷等优势,在反腐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2009年初南京市周久耕“天价烟”事件以来,网民借助网络反腐,致使一些问题官员相继落马。但不容忽视的是,网络的强势发展给当前网络反腐带来了新的挑战与压力。概括起来,当前网络反腐主要面临“五大弊病”,亟待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
弊病之一:网络反腐缺乏系统的法律支撑。目前我国对网络举报、网络监督、网络反腐没有一个专门的法规或条例来规范,特别是有关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如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没有明确的法律对其界定,相关法制建设的步伐跟不上网络发展的速度。
弊病之二:网络反腐有可能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诚然,大多数网民是站在言论自由的高度,尽其所能地揭发问题官员的腐败行为。但在此过程中,很有可能有意或无意地侵犯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隐私权,特别是网络流行的“人肉搜索”很有可能演变成网络暴力。在证据不确凿的情况下,一些网民不负责任地将当事人的个人资料公开,不但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也会对其家属造成无辜的伤害。
弊病之三:网络反腐有可能被人利用成为打击报复的工具。在网络上发布问题官员的腐败信息,网民们浏览和转帖非常迅速,很容易引发跟随效应,形成极强的舆论压力,而且网络信息发布随意性、自由度很大,在这个过程中,不排除不法分子或竞争对手打着网络反腐的旗号,造谣诋毁他人,捕风捉影地就他人工作作风、生活细节等问题虚构负面言论,有的甚至聘请“网络水军”进行恶意诽谤,毁坏他人名誉,实现以网络反腐为名,图打击报复之实。
弊病之四:网络反腐有可能成为腐败分子干预办案的工具。有些腐败分子及其利益关系人,利用一些人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不满或不信任心理,把自身打造成弱者形象或被冤枉形象以博取网民同情,进而对司法机关施压并借助“网络审判”干预司法的正常进行。
弊病之五:网络反腐有可能加大政府压力使工作陷入被动。网络的匿名性特点,使得部分网民在不明真相地情况下“跟风”发帖跟帖。一些无中生有的消息经网络传播后,特别容易蛊惑人心,任何一件小事都有可能通过网络曝光瞬间放大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尤其是在纪检机关介入调查后,各种网络跟帖、评论报道铺天盖地,无形中增加了纪检机关的压力,给政府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甚至有可能出现舆论掩盖真相,导致矛盾升级,使工作陷入了被动。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年龄偏大的往往不知所措,疲于应付,谈网色变。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兴的反腐途径与手段,是一把“双刃剑”。如何趋利避害,推动网络反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建议:
一、制定出台网络反腐法律规章制度。要尽快出台网络反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网络举报、网络反腐、网络保密等一整套管理制度和办法,使网络反腐步入法制轨道。建立健全证人保护制度,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甄别公众人物的职务行为与个人生活信息,保护不涉及其职务行为及社会公众身份的个人隐私,防止网络反腐时出现的人身侵犯。在保障言论自由度的情况下,明确网民的法律责任,防止“网络推手”、“网络水军”的恶意炒作。
二、建立专业网络反腐队伍和评论员队伍。通过组建专业网络反腐队伍和评论员队伍,提高掌握网络舆情信息的研判和处置能力,积极策划网上主题宣传。及时澄清经查不实的网络舆情,及时加以纠正和引导歪曲党和政府的错误言论;及时归纳网络反腐典型案件,匡正视听。在纪检监察网站上开设聊天室、反腐博客、反腐虚拟社区等,定期由网络反腐评论员与网民“互动”,规范社会公众网络反腐行为。
三、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引导与举报信息处理。在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作出有关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时,及时采取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掌握网络反腐舆论的主导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掌握反腐倡廉相关信息的权威部门,网民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声音既期待又信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一套联合宣传、公安、检察等多部门参与的网络信息共享、协同反腐的工作机制,在重大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在网上进行信息甄别与发布,公开事情真相,驳斥纠正虚谬言论,回应网民关切,减少公众误解。
四、健全网络反腐问责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网上举报的腐败问题要闻腐而动,跟腐而进,做到“早发现、快调查、准定性、依法办、通报全”。对网络舆情工作推诿扯皮、不负责、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网上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另一方面,要引导网民做守法网民、道德网民、知性网民对那些恶意散布虚假信息诬陷他人,打击报复的,要依据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管制或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