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的思考
发表日期:2014-12-19 作者:黄青海来源:
派驻机构作为纪检监察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对腐败和预防腐败的中坚力量,如果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把好第一道关口,腐败现象应大为减少,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纪检监察的作用很难得到有效发挥,笔者就如何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进行初步探析。
从体制上保证纪检监察的监督具有真正的独立性。而不被其他因素所左右。派驻机构行使监督权力的核心是确保监督权力具有独立性,不受被监督者的牵制,要想做到这一点,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保障:1、纪检书记(组长)排名必须靠前,不论资历深浅,均应排在党委(党组书记)、行政一把手和专职党委副书记之后,这样纪检书记(组长)在研究重大事项时才有话语权、不被边缘化。2、纪检监察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考核和任免权应归派出纪委的管理。从以往的实践中看,由于上述事项均在派驻单位,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和怕得罪人,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绝大部分不敢坚持原则,不敢发声和依法依规办事,有的甚至和违法违纪人员沆瀣一气、猫鼠同乐,参与违法违纪,反腐的屏障被突破,腐败现象在所难免会发生,出现了塌方式、一窝端和前腐后继的现象。
派驻机构必须实现“三个转变”,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纪检监察干部应从单位的其他工作中分离出来,专司纪检监督工作,充分履行监督执纪的主要职责,实现职能转变,从“运动员”转变为执纪为主的“裁判员”。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紧紧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五项职责开展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对有倾向性廉政方面的问题通过约谈等方式提醒有关人员予以高度重视,把违法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对涉及人、财、物、项目的重点岗位、重点对象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通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方式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的转变,打造一支敢于担当、一尘不染、刚正不阿的纪检监察铁军。打铁还需自身硬,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学习党的法律法规,熟悉本职业务,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起坚定的政治信念和为民服务的思想。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和经得住诱惑,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威和发挥表率作用。
切实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派驻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机制。做到几年一轮换,有利于提升派驻干部的履职、协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为派驻干部的工作能力的锻炼提供平台和载体。要把派驻干部中表现优异的向系统外推荐,供组织挑选和重用,同时要吸收新鲜血液,把系统外的优秀干部吸纳到派驻机构,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科学的派驻机构考核办法,以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提拔重用的依据,彻底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格局。凭实绩论英雄,使碌碌无为者和找关系、走后门者没有市场,建设一支风清气正、奋发有为、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秉公执纪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为党风廉政建设筑起坚不可摧的反腐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