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处置我县群体性突发事件方法初探
发表日期:2014-12-15 作者:罗庆武来源:
近三十多年来,我国正处在一个重要的经济、社会转型期。在这特定时期,我县群体性突发公共事件明显呈上升态势,且愈演愈烈,相继发生了几起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了县委、县政府机关正常办公。而一些相关部门对于群体性突发事件却缺乏科学的解决办法,面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匆忙上阵、仓促应战,其结果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甚至会导致一些负面的社会影响。因此,如何科学处置我县群体性突发事件是当前形势下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类型
从我县近三十多年来爆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来看,其类型纷繁复杂,主要有:一是求生型。改革开放时期,特别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入市场经济体制后,取消了计划内供应物资,而我县原主要依赖计划内物资进行加工、销售的轻工、供销、商业、物资等系统企业纷纷亏损、倒闭,职工生活无着落,而社保体系尚未全面建立,上万职工为了解决“温饱问题”云集县政府上访,从而爆发求生型群体性突发事件。二是苛求型。我县水电设备厂在企改中,相关部门已按政策对职工进行妥善安置。但职工提出要求分配上缴的国有资金,爆发了围堵县政府大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县内部分教职员工在国务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尚未正式出台前,提出发放绩效工资的过分要求,也爆发了围堵县政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三是命案型。意外引发的命案,受害人家属纠集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云集高呼,爆发了围堵县政府大门的恶性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诱因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诱因比较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转型引发的矛盾,是群体性突发事件产生的基础根源;二是个别领导干部的作风不民主,甚至简单粗暴、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以及贪污腐败,是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的政治因素;三是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但政治参与途径狭窄,且群众的参与能力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是群体性突发事件产生的文化因素;四是基层组织社会掌控力相对较弱,社会权威结构失衡,是目前群体性突发事件产生的体制性因素;五是各种具体的利益失衡和矛盾冲突,是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导火索。
三、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征
一般来说,有组织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通常有较为明确的目标指向,事件形态相对稳定,影响范围相对固定,且在事前容易被党政相关部门觉察,从而能够提前防范、有所准备,也能较为科学地处理。而无组织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通常事先难以觉察,处理起来难度也较大。此类事件事先毫无征兆或潜伏性较强,触发较突然,相关的制度供给和管理经验都十分缺乏,往往造成无法预料的后果,且容易被不良势力或不法分子利用而成为目前群体性突发事件中最为复杂的事件。这种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的、无组织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既是目前我县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主体,又是科学处理的难点。
四、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科学方法
科学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要求领导干部既要具备较强的现场危机处置能力,又要加强对预期行动方案的设计。现阶段,县直各机关单位、各市管单位和18个乡镇党委、政府都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各类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但普遍存在过于程序化而缺乏具体灵活的科学处置方法的缺陷。因此,县直各机关单位、各市管单位和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都需要不断探索和总结此类事件的科学处置方法,不断提升应对能力。
(一)以人为本,因事论事。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在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群众是事件的主体,只有把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事件处置的切入点,才能作出科学的决策,采取科学的对策措施,基本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二是要准确地确定事件的性质是处理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要基础和依据。首先,决策者要组织有关人员全面地认识事件的各种现象;其次,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各种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把握事件的本质;再次,抓住制约整个事件的根本矛盾,找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安抚群体情绪,解决矛盾冲突。三是要及时制定措施。首先,领导班子思想要高度统一,齐心协力应对突发事件;其次,要层层落实责任;再次,决策者一定要总揽全局,头脑清醒、坚定有力,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二)以备应变,以快应变。一是要做到超前行动。群体性突发事件虽然具有潜伏性的特征,但许多事情还是可以预测的,只是不知道会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以何种形式爆发罢了。所以,要通过配备信息员的渠道掌握实情,及早发现可能引发危机的线索和原因,从而制定各种可供选择的应选预案。二是要及早发现、及早介入。群体性突发事件,事发突然,情况紧急。因此,对事件的处置要及早介入,及时果断,及早控制事态的发展,不能因为反映迟、行动慢而激化矛盾。
(三)危机决策,现场处置。一是积极主动,靠前指挥。一旦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各级领导应该首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把责任承担起来。因为危机处置最重要的策略或者说原则就是勇担责任,绝不能推卸责任,置公众利益于不顾,那样只会使危机事件更加严重,甚至出现不可控的局面。主要领导的一线形象对事件冲突的的任何一方的心理和行为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领导者应以果断的措施去赢得时间,以积极的态度去赢得公众,为科学处理危机营造良好的氛围。尤其是党政“一把手”一定要靠前指挥、果断决策,全面掌控事态发展状况。同时,必须根据事态变化,在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手段,做到刚柔相济,有理、有利、有节。二是控制事态,化解矛盾。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防止事态扩大,这既是关系整个事件处理成败的关键因素,又是寻找更好的、彻底的科学处理方法的重要事件。参与群体性突发事件或被蒙敝卷入其中的群众,大多情绪激动,一触即发。对此,领导们绝不可火上浇油,激化矛盾。对于有组织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引导、分化和弱化其核心内聚力,迅速查清其中的核心、关键人物,予以重点突破。
(四)强化沟通,引导舆论。一是要加强对下的信息沟通,争取群众理解。针对事发初期群众心理状态不稳定、极易受到虚假信息的误导的特点,在危机发生后要如实与公众沟通,并主动与县外宣办、网宣办、县电视台、《崀山报》等取得联系,公开事件真相,避免以讹传讹。二是要加强对上的信息沟通,取得上级支持。在处置群体性突出事件时,必须将事态发展的每个阶段的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以获得工作的主动权和上级领导的支持,为尽快平息事态争取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强后盾。
(五)多方联动,慎用警力。一是要快速高效地组建起现场指挥部,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分工把关,按预案要求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尽快平息事态。二是要慎用警力,以做群众工作为主。由于群体性突发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这决定了现场处置必须慎用警力,一般不能立即采取以暴制暴的手段。事实证明,过度使用警力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不利于事件的处置。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时,必须走群众路线,注意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敢于承担责任,对群众合理诉求要尽量解决。对符合政策但条件不成敦的诉求要耐心解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求得群众的理解和谅解。对于少数群众的无理要求,要介绍政策,晓以大义,严词拒绝,以绝后患。对于极少数别有用心地利用我们工作的失误和部分群众存在的不满情绪挑起事端的幕后策划者、煽风点火者、非法集资谋利者、拒不听劝阻者,则要适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及时严厉处理;对打、砸、抢、烧、杀事件,必须态度坚决,措施果断,充分用足、用活法律手段、专政机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