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五个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表日期:2015-04-17 作者:武冈市委书记 侯文来源: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务必着重抓好“五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特别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继续以惩防体系为总揽,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对权力监督制约全覆盖。抓“龙头”,更好地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带动作用;抓“源头”,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督,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抓“拳头”,坚持“促发展、保民生、维稳定、强根本”的查办案件工作思路不动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是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项惠民政策和行业利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查处影响和破坏武冈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切实服务和推动武冈发展。
四是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力度。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着力推动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把制度创新寓于各项改革开放措施之中,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在反腐倡廉中的支撑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有效预防腐败发生。
五是进一步整治干部作风。完善干部作风和效能调查评估制度,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切实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纳入监督检查范围,作为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加强效能监察,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等问题,坚决纠正乱作为、不作为、少作为和慢作为现象。加强绩效督查,促使干部改进作风、提效增速。加强专项治理,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违纪违法方面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良好政风行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