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统筹协同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发表日期:2015-12-31 作者:蒋迪飍来源: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当前,各级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参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省监察厅及市纪委、市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及有关要求,正在实施“三转”,部分县区已经调整到位,通过“三转”工作,一方面通过职能转换或整合使纪检监察机关精力集中到主业上来,另一方面,依然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笔者围绕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设置情况及基层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调研和深层次地思考,针对当前县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编织与岗位设置不匹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进而影响“两个责任”落实的推进等问题,就“三转”工作中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统筹协同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提出如下工作对策。
一、加强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整合推进系统管理
一是配齐县区纪检监察机构,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落实的要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的落实,协助同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郡县治、天下安”的治国理政方针,加强对县区的治理,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及干部清正的政治环境,对于创造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三严三实”,推动当前“四个全面”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刚经历上阶段的高速增长期和矛盾凸显期,很多遗留下来的社会矛盾未得到解决,当前基层的信访问题有很多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方面面,而在我省“一带一部” 战略对接融入“一带一路”的经济发展战略背景下,经济发展处于创新驱动型、资源节约型及内需拉动型的过渡时期,城镇群建设正在聚心协同推进,城乡一体分层对接发展,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正在转型升级,城市智能化提升,各地产业园区方兴未艾,有的正在蓄势发展,随之带来社会管理的深层次变革还有待探索和跟进,各种社会矛盾还将长期存在。因此,县区纪检监察工作能否有效开展、顺畅开展,对于维护当前社会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三转”过程中,按照内设机构的要求,配齐配强配精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应摆在落实好县区纪检监察工作监督责任的首要位置。二是成立系统管理组织协调片区,确保工作系统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