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升”打造执纪“铁人”
发表日期:2016-05-17 作者:吴伦发来源: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纪律的维护者、执行者。笔者认为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应提升四种能力。
一是提升自我学习能力。“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立足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主动适应“三转”要求,不断加强学习,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新动态、新方向,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行家里手”,不断完善充实自我。
二是提升把握全局能力。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关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精准把握“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站在党委、政府的高度来思考和谋划如何履行职责,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立场来观察和处理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三是提升组织协调能力。《党章》赋予纪检机关“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任。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条例》、《准则》,积极争取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的支持和理解,多请示、汇报。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在调研中接受教育,从调研中获得动力,不断推动工作开展。
四是提升执纪问责能力。从严执纪严肃问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让作风建设真正落地生根,创新理念思路,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
总之,纪检监察干部具备以上四种能力,才能适应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新常态,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