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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纪委监委机关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 2020-09-07 作者: 来源:

武冈市纪委监委机关管理制度

 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中心学习小组成员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各部室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同志),书记主任为组长。中心学习小组每月集中学习1次以上,要确定主题,要有讨论发言。主要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要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文件等。

第二条  委机关干部职工以党支部或部室为单位每月集中学习2次以上,重点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及重要文件等。

第三条  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政治、经济和文化知识,积极支持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进修。

第四条  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及全体干部要按照学习计划的安排学习,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每年每个干部至少要撰写1篇调研报告,2篇学习体会,3篇工作信息,记20000字读书笔记。年底由各党支部对全体干部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

第五条  树立良好学习习惯,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特殊情况须请假,凡参加委机关或市委召开的会议,应带好笔记本,并作好记录。学习时间必须集中思想,严肃认真,讨论要围绕主题,注意方法,联系实际,积极发言。

第六条  政治学习出勤纳入年终个人评优评先内容。

二  会议制度

第七条  市纪委、市监委的主要会议为纪委常委会、监察委员会、干部职工大会、纪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线索排查会。

第八条  纪委常委会(一般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委员会合并召开)。参加纪委常委会的人员为书记、副书记、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纪委常委会由书记决定召开并主持(书记不在家时,书记可委托在家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召开),对因事缺席者,由办公室通知其传阅会议记录。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重要决策、重大部署,学习上级的重要文件、重要政策、会议精神,向上级报送的重要请示、工作汇报、情况通报,讨论决定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审议审批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研究委机关机构设置、干部任免及其他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等。纪委常委会研究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市委巡察办主任例席,研究案件时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例席。

第九条  纪委常委会会议议题的收集,由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向纪委常委会提交研究的事项,汇报材料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向办公室填写《提交纪委常委会议研究议题报告单》,再报书记确定,未列入议题的事项,一般不做研究。

第十条  干部职工大会。主要是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部署工作、年度考核及民主推荐干部等事项。

第十一条  纪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由书记主持,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办公室和组织部做好记录。民主生活会之前,要按照市委及上级纪委的要求做好充分准备工作。会中每个成员要认真检查自己一年中思想上、工作中、学习上存在的问题,书记要找委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大家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会后要对群众反映、会中查摆出来的问题一一加以整改,以达到增强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第十二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工作、学习、思想以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党员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表扬党员中的好人好事。纪委常委会成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参加纪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又要积极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第十三条  线索排查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主持,副书记、副主任、承办部室负责人及分管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案管室主任参加,各部室需提交上会的问题线索。会前需填报六类表格(表一至表六)交案管室,会后需填报表七、表九交案管室核对无误后进行汇总,经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签字后,再分别移交相应承办室办理。

三  保密制度

第十四条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记国家机密守则,严守党和国家机密,坚决杜绝各种失密、泄密行为的发生,做到“四不”;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

第十五条  重要会议记录和机密文件实行专人管理,纪委常委会研究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保管。中央、省、邵阳市及武冈市文件由办公室收发登记,统一保管,年终及时归档案室由专人保管。凡需传阅的文件,由办公室填好阅文单,分送给委领导和有关同志传阅;确因工作需要,借阅密级以上文件,需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传阅和借阅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

第十六条  凡纪委常委会研究的案件,在未正式结论之前,要做到守口如瓶,不得外传。如发现道听途说或向亲友传播泄密者,要在委内部召开的有关大会上批评教育;如将内容告诉当事人,情节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要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第十七条  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材料统一归口案管室管理,谈话记录、调查材料等由各办案室自行保存,审理案卷资料由审理室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及时清理和销毁。重要文件、线索材料要及时存入保密柜。如发生失密或泄密,要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本委干部在调动工作或退休时,对自己使用的各种资料和工作记录本要进行认真清理,办好清退移交或销毁手续,三年内都要严守保密纪律。

第十九条  凡起草涉及机密的文稿纸不能乱丢,要丢进碎纸机进行粉碎,或用火烧完,不留空白残余。

第二十条  严禁工作人员携带密级以上文件外出游览,探亲访友,严禁将公文、案件材料等机密私自存放家中保管或存放在没有设密的电脑中,严禁通过微信、QQ等传送密级文件。

第二十一条  文件、书信及报纸由办公室统一领取,公函信件由办公室拆发登记;涉及举报内容的信件,办公室要及时转送登记;一般性的文件或资料,办公室存入领导班子成员或相关部室、纪检监察组的抽屉,记得及时领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拆发。

第二十二条  下班或因事离开工作岗位要随手关门落锁、随手关电、关水。

四  文印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委一般性公文和会议材料由主管该项工作的部室拟稿。重要文件及会议材料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起草。行文应坚持少而精,短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第二十四条  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以纪委、监委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明传电报由书记或分管副书记审核签发,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立案决定书、函询通知书、指定办理通知书等文书统一由案管室编号备案;党纪政务处理处分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等文书由审理室统一编号;调查证据通知书、查询金融财产通知书、扣押决定书等文书由案件承办室统一编号。

第二十五条  以本委名义发出的文件、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函件、电报等,在委领导审批前,先由办公室核稿。委领导签发后,方可打印。负责办文的部室要及时将材料交办公室存档。

第二十六条  外单位需与纪委、监委联合行文,须先由相关部室提出意见,交办公室核稿后,再送委领导签发。外单位寄送纪委、监委和委领导的公文由办公室统一拆阅、登记,分送有关领导和部室阅处。

第二十七条  纪委、监委印鉴(含中国共产党武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武冈市监察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武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武冈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四枚印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使用,使用后要予以登记,各部室的印章自行妥善保管。需要纪委、监委介绍对外联系工作的,须经委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才能开具介绍信,不得用于办理个人私事。

五  财务制度

第二十八条  办公室负责管理本委所有公用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法规,增强责任心,对现金、发票及有价证券等要严格按照会计法规进行管理,严防丢失被盗,造成损失的按财务管理有关法规和制度追究责任。

第二十九条  实行计划开支。委机关公用经费由财务专管员编制开支计划,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提交纪委常委会集体审定后,由办公室按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专项工作经费由专项工作部室负责人编制开支计划,报分管专项工作的领导审阅,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核,提交纪委常委会集体审定后,由办公室按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专项工作经费的开支不得超过预算指标,否则不予报销。

第三十条  实行一支笔审批。本委工作人员各项合理开支的发票必须由经手人注明用途,证明人在发票上签字,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财务会审小组集体会审,加盖“财务会审专用章”,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方可报账。

第三十一条  实行民主理财。委内各项财务的收支情况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每半年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上公布1次。

第三十二条  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登记发放,严禁其他各部室擅自购置,否则一律不予报销。特殊用品及大额采购开支须经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才能开支。

第三十三条  委机关实行财务集中会审制度,原则上每月底进行报账,做到月清月结,逾期视为无效发票,财务会审小组不得会审。下乡费、差旅费及伙食费补助标准严格按武财发[2015]19号、武政办函[2017]17号及武政办函[2018]3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办公室要本着“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加强经费管理,违纪资金收缴由财务人员统一收取,办案人员不得代收。办公室主任和报账人员对需要报账的原始单据要严格审查,坚决杜绝错报、漏报和超报,每次报账后要向书记和分管领导呈报一份财务收支明细表。年底将经费收支情况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

第三十四条  本委工作人员外出武冈从事办案、联系、汇报、出差等工作,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填报出差出车审批单报办公室备案,方可外出,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报销差旅费;其中到邵阳市外学习、开会、出差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书记批准后才能参加,并凭领导批示后的学习和开会通知报销差旅费。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公务消费卡结算制度。严禁干部职工在宾馆、饭店、商店等消费场所挂账赊账或购物记账。出差学习一般不借支差旅费,确因困难需借支的要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出差回单位后凭通知单及时报账。

第三十六条  规范公务租车管理。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公车无法满足公务用车申请的,应填报《武冈市公务租车审批表》,经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方可租车,应当选乘具有合法资质的租车公司进行租车,规避出行交通安全风险。根据武政办函[2018]33号文件规定,实行基数和行车里程数计算方法控制,对公务租车费用支出从严把关。

第三十七条  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工会经费收支严格按照总工办发[2014]23号、总工发[2015]27号、总工办发[2017]32号、湘工办发[2015]4号等文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单位开展工会活动及落实会员福利待遇由单位工会申报,市总工会审批为准。严禁用工会经费滥发奖金和补助,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慰问品、奖品等。

第三十八条  各部室工作材料交委指定地点进行打印和复印,材料打印和复印开支须先经办公室审核,并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违者不予结算。

六  食堂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委机关建立廉政食堂,全面承担委机关工作人员就餐和公务接待职能。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和审批制度,公务接待活动一律不得使用烟酒,用餐标准按照每人每天100元(其中早餐20元、中餐40元、晚餐40元)的标准执行,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严禁在机关食堂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大吃大喝,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纪念品和土特产等。

第四十条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对单位干部职工在机关食堂就餐的,按照武政办函[2018]33号文件规定,每人每天不超过10元的标准对食堂进行补贴,干部职工本人在工作日按早餐1元、中餐2元的标准到财务室购买餐票,晚上和周末、节假日加班先报计划,到财务室免费领取餐票,凭餐票开餐,加班开餐按办案开支执行。实行报餐制度,请相关部室安排专人在报餐微信群内及时报餐,中餐在十点前、晚餐在十六点前必须报餐,不及时报餐的不能保证提供饭菜。

第四十一条   建立机关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实行采购与加工相分离,与市内大型超市建立配菜体系,确保原材料质量,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建立食堂专账,执行收支两条线。

七  车辆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  使用范围。委内小车原则上只能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公务,绝不能用于办理私事。

第四十三条  用车原则。委内小车的派车,原则上要下乡或外出武冈才派车。城内办事一般不派车。

第四十四条  管理人员。小车由委内小车司机专人驾驶和保养,其他人员不得兼任驾驶员,驾驶员不得随意相互更换驾驶车辆。委机关司机采取向外单位借用的方式,通过面试才能上岗,委机关负责其差旅费、里程补助和安全奖。如遇办案、下乡等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车的,需经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指定有驾驶证的办案人员驾驶。派车由办公室主任按照规定和轻重缓急进行安排和登记。司机不得私自把委内小车转移使用,违者,每次视情节轻重罚款100至200元,由此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  用车手续。出车一律由办公室主任安排,不经安排擅自到城外出车,除了司机进行检讨外,还按每公里10元钱计算,对司机和当事人进行罚款处理。擅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损坏车辆而出现的经济损失由司机与乘车人负责。

第四十六条  用车程序。①各部室市外出车,由各部室先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办公室请示领导后通知司机出车。正副书记公务用车,由用车人通知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通知司机出车;②干部外出武冈出差或开会,2人以上同行方可派车,但交通不方便的地方可作特殊情况安排。③各部室下乡用车,如遇到办公室车辆安排完毕,经委领导同意安排私车,最好确定专人专车,填写好出车通知单,报分管办公室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备案。未按程序用车的,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第四十七条  刷卡加油制度。油卡统一由办公室购买、充值和保管。车辆需加油时,由驾驶员向办公室领卡加油,并填写加油记录,注明加油日期、加油金额、行车里程及事由。驾驶员要做好出车日志,办公室按季度对驾驶员出车日志进行审核。平时要经常查对车辆里程油费支出和出车事由等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报告。

第四十八条  保养维修。司机要爱护好保养好车辆。平时要经常对小车进行擦洗和检查,保持车内外整洁、美观和良好的备用状况。小故障由司机自己检修,发生故障需送外修理,要先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同意,再按市财政局的规定申报采购手续,然后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送修,车辆维修需要更换零配件,必须由司机和办公室主任验看才能有效,维修保养费用由办公室审核后统一结算。

第四十九条  驾驶员要自觉遵守机关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不得擅自外借或让他人驾驶,完成出车任务后(含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出车在外地的车辆除外)。特殊情况不能入库停放的,须经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因车辆不入库或不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第五十条  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职业道德,做到文明行车,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车辆,不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因执行操作规程不当,造成违规受罚的,责任自负。无出车任务时,应在办公室待岗,协助处理日常事务,不得擅自离岗。因事外出,应向值班领导请假并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和其他休息时间确需公务用车的,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应保证随叫随到。

八  勤政廉政制度

第五十一条  严格作息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溜岗、不早退,不旷工,不得无事“串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离开办公室。办公室、组织部随时组织对干部遵守作息制度情况实行抽查,经抽查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以上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第五十二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因病、因事、年休等确需请假的,按权限依程序分别向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请假。需请假一天的,报室主任审批,室主任请假一天以内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一天至二天内的,一般情况经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室主任请假一至两天的,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书记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经室主任、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书记审批;常委、委员和副书记请假须报书记批准。经批准请假后,请假人应将请假条交组织部和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可离岗,假期结束后及时向办公室、组织部和审批领导销假。请假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到岗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三条  要经常保持办公室整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注意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蒂、果皮、废纸等。上班时间严禁上网聊天、看电视、炒股、玩游戏及做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办公场所打牌赌博。工作日一律不准饮酒。

第五十四条  信访接待要做到“五个一”,既:一张笑脸相迎,一声暖语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本专簿记录。认真搞好对口接访,因人为因素造成漏办、迟办、错办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坚持办案保密原则,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透露的不透露。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讲条件,一切行动听指挥。顾大局,讲团结,做到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工作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工作的事不做。

第五十六条  不得收受单位或有工作关系的个人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准借办案之机和职务之便收受被查对象的礼金、礼品和接受被查对象的请吃、请喝、请玩,更不得向被查对象索、拿、卡、要,谋取个人私利,搞权权交易和权钱交易。严禁借工作之便外出观光旅游、绕道探亲访友。

第五十七条  与人交往不丧失原则,不搞特殊化,不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参加赌博、封建迷信等影响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活动。

九  安全保卫制度

第五十八条  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学习保密工作条例,遵守保密工作守则。文件、公章、介绍信、材料、表格、电脑U盘等应属保密、保留的物件,必须入保险柜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各级来文、会议文件一律交办公室建立流水及分类台账,文件送阅原则上做到领导传阅不过夜。

第五十九条  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和监控,所有移动储存介质不得在内外网上交叉使用,涉密文件必须在内网储存与传送。

第六十条  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部室要做到人离门关,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不得在办公室过夜。各部室要有一名安全员,机关建立安全保卫组。时刻警惕和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凡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第六十一条  坚持值班制度。节假日和按规定要求值班的时间,由办公室提前安排好值班人员,并及时通知到人。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并交接好班。不按要求值班的,轻者批评教育,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十  年休假制度

第六十二条  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干部职工,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休假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第六十三条  在一个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的,均不得申请休假。凡当年已享受了年休假,而在本年度内事假、病假累计达到上述天数的,翌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第六十四条  申请年休假人员要安排好本职工作,原则上按国家规定分批次集中休假,要求在休假前7天提出申请,每个部室一次只能安排一人休假。所有干部职工的申请休假手续一律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并报办公室、组织部备案。

第六十五条  年休假原则上一次休完,最多不能超过两次,休假时间不得跨年度使用。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

中共武冈市纪委  武冈市监委

20191月18

责任编辑:邵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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